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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钢股份聘任李浩鸣为董事会秘书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16日讯 上交所上市公司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新钢股份,600782.SH)今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今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李浩鸣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为聘任生效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新钢股份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会秘书聘任的有关规定,李浩鸣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期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在李浩鸣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前,公司董事长夏文勇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待李浩鸣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后,聘任正式生效。聘任生效后,公司董事长夏文勇将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新钢股份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李浩鸣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聘任李浩鸣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相关人员简历

李浩鸣,男,1984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06年7月至2012年1月,历任新钢股份烧结厂工程师、供料车间主任助理;2012年2月至2017年10月,历任新钢股份原料部矿产科副科长、科长、原料部副经理;2017年11月至今,历任新钢国贸公司副经理、新钢新加坡公司经理、新钢股份总经理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