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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昆明市发布2020年行动计划 加快昆明±800kV昆北换流站等工程加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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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昆明市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2020年度行动计划》,今年昆明将启动交通、能源、物流枢纽、大健康产业、文化旅游等领域的45项重点工作,确保“一枢纽、四中心、三品牌”建设取得成效,全力推动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迈上新台阶。

加快建设电力保障基地。稳步推进乌东德水电站建设,全年完成投资28亿元,确保2020年7月首台机组发电。支持乌东德电站送电广东广西特高压多端直流示范工程建设,加快电网侧交流配套工程建设、完成电站侧交流配套工程。加快昆明±800kV昆北换流站、云贵互联互通禄劝换流站等项目建设。推进500kV白邑输变电工程(变电站部分)建设,确保年内建成投产。

以下为《昆明市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2020年度行动计划》原文:

根据《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实施纲要(2017—2030)〉的通知》(昆发〔2017〕22号)和《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推进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长效工作机制的通知》(昆办通〔2018〕73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工作,确保“一枢纽、四中心、三品牌”建设取得成效,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十届八次、九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和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的安排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聚焦“一枢纽、四中心、三品牌”,全力推动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

(一)加快打造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1.加快建设国际航空枢纽。进一步加大国际航线开辟力度,加快构建国际化、广覆盖的航空网。配合推进昆明机场航站区改扩建工程建设,抓好昆明长水国际机场改扩建工程前期工作。(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2.积极建设国际铁路枢纽。配合推进渝昆高铁建设工作。推进昆明铁路枢纽西客站综合交通工程前期工作。(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3.完善骨干路网功能。继续推进宜良至石林、武定至倘甸至寻甸、昆明(眠山)至楚雄(广通)、昆明至倘甸、昆明(福德立交)至宜良、曲靖三清至昆明清水(昆明段)6条高速公路建设,确保宜良至石林高速公路建成通车。继续推进昆明晋宁至玉溪易门、禄会高速(云南段)等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工作。(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禄劝县人民政府)

4.积极发展水路运输。主动融入国家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发掘我市水运发展潜力,加快推进东川港项目前期工作。(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东川区人民政府)

5.完善城市骨干公共交通网络。加快推进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西北延、2号线二期、4号线、5号线、6号线二期工程项目建设。继续推进轨道交通7号线、8号线、9号线、嵩明线、安宁线前期工作。加快推进金碧路道路恢复提升工程(线性工程部分)、滇缅大道快速路(一期)、飞虎大道北段项目建设,推进支、次路路网建设,打通断头路,增加城市道路微循环功能。进一步优化城市公共交通,多方式促进公共交通发展,全市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58%。(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二)加快打造区域性国际能源枢纽(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6.加快建设电力保障基地。稳步推进乌东德水电站建设,全年完成投资28亿元,确保2020年7月首台机组发电。支持乌东德电站送电广东广西特高压多端直流示范工程建设,加快电网侧交流配套工程建设、完成电站侧交流配套工程。加快昆明±800kV昆北换流站、云贵互联互通禄劝换流站等项目建设。推进500kV白邑输变电工程(变电站部分)建设,确保年内建成投产。(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禄劝县人民政府)

7.加快建设油气保障基地。配合云南省加快推进中石油云南炼化基地建设,配合推进云南炼化一体项目前期工作。加快储气调峰设施建设,推进昆明市内天然气管道建设,加快中缅天然气利用。保障昆明盐矿配套专线项目供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安宁市人民政府)

8.建设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保障能力,年内建成80座充电站、2400个充电桩、2座换电站。(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昆明供电局)

(三)加快打造区域性国际物流枢纽(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9.建设国家物流枢纽城市。启动以经开区王家营为中心的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和以安宁市大桃花村为中心的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的建设方案编制,做好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方案的前期谋划,争取首个国家物流枢纽申报入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

10.加快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晋宁国际陆港、王家营宝象物流中心、经开区云南东盟国际冷链物流中心等省级示范园区建设,启动寻甸天生桥、安宁草埔等物流核心节点建设前期工作。全年实施重点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5项,力争完成年度投资不低于20亿元。提升交通物流运行水平,力争全市公路货运量、铁路货运量和快递业务收入分别同比增长5%、2%、15%。(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

11.大力发展多式联运工程。依托桃花村站、王家营西站、白塔村站、中谊村站、杨林站、宜良北站、七甸站、宝峰站等八大铁路支撑节点,以腾俊集装箱公铁海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宝象物流国际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南亚国际陆港公铁联运工程项目为重点,发挥示范工程的带动作用,培育一批省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项目。(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2.加快现代商贸物流业发展。积极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保税区备货进口、海外直运、跨境物流、多式联运等现代商贸物流产业。借助中国(云南)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建设,大力发展跨境物流,在汽车平行进口、珠宝贸易、生鲜农产品贸易等有关领域扩大交易规模。积极提升保税物流功能,确保昆明综合保税区、高新保税物流中心、腾俊保税物流中心业务量和业务收入较2019年有明显提升。加快建设区域性分拨、仓储、配送等电商快递产业基地,鼓励电商及快递企业向空港物流集聚区集中。(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13.认真做好城市物流配送试点。加快流通领域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加快发展共享物流、智慧供应链等新业态。支持批发市场、配送中心转型升级,推动物流企业向供应链服务商转型。2020年内组织形成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供应链、快消品分销型现代供应链、医药分销现代供应链、汽车零配件销售现代供应链和跨境物流现代供应链。(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14.实施城乡冷链物流“补短板”工程。着力在花卉、果蔬、肉类、水产品、海产品、药品等流通领域发展冷链物流。支持试点物流企业购置安全、节能、可追溯冷链运输车辆,建设冷冻、冷藏和保鲜仓库或配送中心。鼓励多温共配模式的发展,加快发展铁路冷链班列,提升生鲜农产品冷链仓储、流通加工和运输比重。出台冷链物流扶持政策,全面提升企业的冷链运输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四)加快打造区域性国际通信枢纽(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5.申报建设国际互联网直达数据通信专用通道。尽快开展申报方案编制工作,在获得工信部批复后,及时开展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建设工作。(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6.完善昆明政务云资源。通过“政府引导、企业投资、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继续加强“昆明政务云”建设应用,提高政务云管理运营能力和使用效率,实现市级业务系统全部迁移上云。(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7.加大通信、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抢抓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变革契机,积极推进先进信息通信技术发展,打造领先、融合创新的网络环境。加快5G移动宽带网络部署,加快5G基站建设,尽快形成连续覆盖,打造高速率、低时延、大连接、高可靠的移动宽带通信能力。(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加快打造区域性国际智慧城市(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8.加快数字经济开发区建设项目。以呈贡信息产业园为载体,瞄准重点产业、依托龙头企业,启动建设紫光芯云产业园、优必选智能服务机器人产业园、昆明数码港国际软件园等38个重点产业项目,推动数字经济有关产业快速集聚。重点建设华为•昆明数字经济智慧园区,打造昆明市承载5G及有关领域高科技密度、高经济密度产业的先行区。(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呈贡信息产业园管委会)

19.提升城市治理智慧化水平。推进“刷脸就行”示范工程,将人脸识别应用技术逐步推广应用于交通、住宿、消费等服务领域,将云上小镇打造成为全市刷脸示范小镇。推进智慧应急项目,重点实施市级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基本形成上下联通、纵横贯通的应急指挥网络。推进智慧水环境指挥调度系统项目,整合涉水数据及水质水量自动监测站点,构建水环境数据中心,建设昆明市智慧水环境指挥调度中心。推进智慧信访(二期)项目,在智慧信访(一期)项目的基础上对系统进行升级改造。(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水务局、市信访局)

20.提升公共服务智慧化水平。推进智慧食安项目,建立食品安全溯源应用,推进食品安全大数据应用,力争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成功。推进市旅游指挥中心综合监管指挥系统项目,建设昆明市旅游大数据综合应用平台,实现旅游大数据整合分析、监管应用,以数据为支撑依据指导旅游行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六)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经济贸易中心(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21.着力促进消费升级。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个资源”,优化市域商业布局体系,构建供应链条和城市配送,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推动南屏街、公园1903步行街改造提升,实施新兴消费拓展计划,大力培育夜间经济等消费热点,重点实施商圈、地标、文化、旅游等工程,形成有吃头、有玩头、有看头、有文化、有消费的夜经济发展格局。力争宜家家居、首创奥莱等商业综合体建成开业,新引进国内外品牌首店、旗舰店50家以上。启动昆明市申报区域性国际消费中心城市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22.推动外贸稳中提质。全力抓好重点商品、重点市场和重点企业的稳步增长,稳住前60家重点外贸企业,建立重点企业进出口订单和问题反馈机制,稳住磷化工、农产品、烟草、机电产品、有色金属等重点商品出口规模。重点巩固南亚、东南亚传统优势市场,开拓日韩、欧洲、中东、南非和非洲新型市场,推动出口市场多元化。深入推进中国(昆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推动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建设,重点培育一批有潜力的文化贸易企业。支持俊发新螺蛳湾国际商贸城申报市场采购贸易试点。推动会展业国际化发展,年内举办国际化会展活动70场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23.稳定和扩大利用外资规模效益。全面持续推进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放宽外商投资准入,建立和完善外资共推共管机制。瞄准世界500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培育利用外资新增长点,重点支持外资发展“绿色食品”、“绿色能源”、“健康生活目的地”和“大健康”、“大旅游”、“大文创”产业。加快推进中国(云南)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建设,充分发挥中国(云南)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利用外资的主阵地作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局、自贸区昆明片区管委会)

24.创新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争取国家及省级扶持政策,组织申报“走出去”资金,帮助企业克服困难、拓宽业务渠道。加快推进驻外商务代表处建设。提升境外投资备案工作水平。促进企业主动参与国际产能合作,支持产能技术成熟的钢铁、有色金属、建材、化工等重化工产业到周边国家投资,面向南亚、东南亚地区开展冶金加工、矿产资源开发、建筑设计、水电、农业等投资合作。鼓励有实力、有意愿的企业到沿边地区探索建立原料、市场、能源“三在外”的产业园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25.建设一流营商环境。深入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坚持运用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红黑榜”考评机制,健全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深入推进政务“七办”服务,建设“不打烊”政务服务专区,探索“刷脸办事”。全市所有县(市)区不动产一般登记、抵押登记办理时间全部压至5个工作日内,开办企业最快2天可营业成为常态,将社会投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分别压缩至70个、100个工作日以内,实现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和主要涉税事项网上办理。探索区块链技术在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服务领域的应用。(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

(七)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26.加强科技交流合作。依托具有良好国际合作基础的企业、大学或科研院所与南亚东南亚国家的企业(机构)共同开展对外科技合作基地建设,年内建立5个市级对外科技合作基地。切实做好“金砖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国际科技成果展示交易平台”的服务功能和使用便利性,加强平台的国际推广使用,力争实现汇聚500项全球优秀科技成果,全市科技服务业营业收入突破480亿元。进一步促进与南亚、东南亚国家的科技合作交流,与3个南亚、东南亚国家专业机构签订科技服务合作协议,实现向南亚、东南亚国家技术转移50项。(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27.加强科技创新载体建设和成果转化。做好信息及芯片、高原特色农业、生物医药大健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加快新材料、新能源和智能装备制造科技创新中心的挂牌和实际运行,确保“6中心”提前1年实现全面挂牌运行,并取得实质成效。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建立20个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包括国家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科技创新团队、科研仪器设备共享平台、产业技术研究院等。支持10个高校(院所)地方合作项目,进一步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就地转化。新增10个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机构,引进5家域外知名科技服务机构,不断优化全市科技创新环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28.加快培育科技创新主体。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稳增长和树标提质计划,促进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快速增长,壮大高新技术企业规模,认定一批领军企业、骨干企业和高成长企业。争取国家、省引智项目10个,引进大健康领域诺贝尔获奖者团队1个。(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八)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金融服务中心(牵头单位:市金融办)

29.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出台鼓励金融机构参与区域性国际金融服务中心建设的有关政策。持续加强政金企合作,争取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推进昆明企业上市三年行动计划及“金种子”企业信息库建设,促进我市资本市场发展。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的支持,持续推进“三农”金融服务工作。鼓励保险金融机构提供更多保险及服务,促进我市大健康、高原特色农业等产业发展。加快推进昆明国际金融小镇建设。稳步推进昆明农村商业银行组建工作。建立地方金融风险大数据监测预警平台,开展监测预警。(责任单位:市金融办)

30.扩大金融交流与合作。搭建区域性国际金融服务中心合作交流平台,举办“2020国家金融与发展(昆明)国际峰会”。组织开展好金融专题培训。大力开展金融招商,年内引进不少于3家金融机构(金融服务机构)。(责任单位:市金融办)

(九)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人文交流中心(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31.加快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深入实施文化建设和产业发展“510”工程,加快产业聚集、项目建设,支持鼓励老旧工业厂房、闲置建筑物转型升级建设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加快推进昆明世博园改造提升、美丽中国(昆明)文化科技旅游产业园等重点项目建设,进一步扩大“创意昆明”等品牌活动影响力,文化及有关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0%。(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

32.推进人文交流合作。搭建对外文化展示、交流、合作平台,吸引文化企业和项目落地昆明。加强与上合组织秘书处交流,举办昆明中印瑜伽大会、海外昆明周。举办第一财经城市论坛、新加坡品牌大赛,提升南博会、昆交会等会展活动影响力。举办上合昆明马拉松、昆明高原半程马拉松、昆明滇池国际龙舟争霸赛、昆明环滇池高原自行车邀请赛等体育赛事。开展南亚、东南亚主流媒体昆明行活动、第五届澜湄国家新闻官员及媒体记者培训班昆明采风活动,鼓励本地媒体、文化团体、传播机构与南亚、东南亚国家知名媒体和企业开展合作。(责任单位:市外办、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委宣传部)

33.深化教育、医疗等领域交流合作。依托友好城市和校际友好关系,开展教师交流、学生互访和文化交流活动,昆明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实现招收国际留学生。加强对国际化教育所需的教育管理人员和专业教师队伍的培训,开展老挝籍铁路员工培训工作。支持市属医疗机构在康复医学、医药产业和医疗卫生管理模式、儿科治疗、护理和科研等领域与国外医疗机构开展交流合作。(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

(十)加快建设“世界春城花都”(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34.促进花卉种植业高质量发展。从优质鲜花的生产种植端入手,大力发展集约化全天候鲜花种植产能,鼓励中等规模种植合作社发展,针对传统鲜花产区发展鲜花产地仓。大力提升花卉新品种产能。〔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林草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5.加快花卉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原料花种植业和花卉加工业深度融合发展,以市场需求为向导,在源头端丰富原料花种类、提升原料花品质和产量,通过花卉加工业的发展反哺和促进鲜花种植业发展。通过组建中国鲜花供应链,加强鲜花冷运和中转、扩大花卉产品的进出口业务等手段大力发展花卉贸易,提高花卉贸易、运输产值。结合昆明旅游推荐等活动,在消费地开展“世界春城花都”推广活动,依托城市公园提出举办“花朝节”等活动,推动繁荣花事文化。〔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投资促进局、市外办、市林草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6.推进城市绿地建设。深入开展增绿行动,推进各类绿地建设,全市新增绿地不低于200公顷。〔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7.打造多彩缤纷“美丽街道”。按照“一路一景”的原则,对昆明市市容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包含的道路,深入开展园林绿化景观提升工作,优化植物景观,打造绚丽多彩、四季花开、景观各异的“美丽街道”。〔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8.打造花艺景观。建立摆花和立体花卉布置长效工作机制,对环湖东路、会展西路、巫家坝路、昌宏路等主要道路和重要节点实施专项设计,结合重要城市公共空间的周边环境,增设立体花坛等花艺景观,打造花影叠叠“美丽节点”。主城建成区(含晋宁区)设置立体花坛66组,长效摆花1567万盆。〔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主城各区(含晋宁区)人民政府〕

(十一)加快建设“历史文化名城”(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39.提升历史文化名城风貌。启动编制《昆明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0-2035)》,加快编制《滇池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晋城片区)概念性规划》,继续推进《文明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上报省人民政府审批有关工作。推进保护对象认定,年度完成不少于1项,完成20个传统村落保护项目工程。(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五华区人民政府、晋宁区人民政府)

40.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实施不低于20项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程。编制完成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不少于1项。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全市性文物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健全非遗名录体系,通过积极申报和有序认定,扩大各级非遗保护名录,2020年完成第五批市级非遗名录公布工作。壮大非遗传承人才队伍,扶持传承人带徒传艺、开展传习和培训活动,完善对代表性传承人的考评机制,实施动态管理。启动第五批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41.彰显历史文化名城魅力。继续推进翠湖片区博物馆群落建设,完成讲武堂《百年军校将帅摇篮》东一厅、东二厅主题展览提升改造工程。组织开展“昆明市流动博物馆”活动20次以上。积极开展馆际交流活动,引入或自办展览不低于25次。申报注册备案非国有博物馆不少于1个。深入开展文化惠民演出。继续开展一系列文艺作品创作工作,围绕“脱贫攻坚”创作话剧《不负韶华》,提升打磨庭院剧《钱南园》并组织演出。(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42.推动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加快推进重大文旅项目建设,重点推进滇池派拉蒙影视乐园、晋宁南湾未来城等项目启动建设。积极融入滇西旅游大环线,加快推动一批自驾营地、游客休息站等精品自驾旅游线路服务设施项目。力争游客接待总量突破2亿人次,旅游业总收入突破3000亿元。继续推动“昆明国际友城旅游联盟”等国际性组织发展壮大,持续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及东南亚、南亚城市文化旅游交流合作。(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十二)加快建设“中国健康之城”(牵头单位:市大健康办)

43.夯实健康城市基础。加快实施昆明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二期(医疗部分)、昆明市第二人民医院新建项目、云南昆明血液中心呈贡项目等一批医疗卫生重点项目建设,完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发挥公办养老机构托底作用,积极推进昆明市社会福利院医疗养护楼建设。进一步完善群众身边的健身设施,全年建设50条全民健身路径,50个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点。持续推进国家植物博物馆建设,努力获得国家层面立项,完成国家植物博物馆主馆建筑方案施工图设计等工作。(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大健康办、盘龙区人民政府)

44.着力推动大健康产业发展。围绕医疗服务、健康产品、健康养老、健康旅游等重点领域,加快推进通盈药业“双环铂”新药研发生产基地、国药中生云南血液制品产业化基地、鹏瑞利健康城、华润云南配方颗粒项目等重点项目建设,培育优势品牌和龙头企业,加快推动质量高、潜力大、有产业支撑能力的大健康重点项目落地成长。(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大健康办、呈贡区人民政府、晋宁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滇池度假区管委会)

45.强化健康品牌的营销推广。做好“健康昆明城”微信公众号的管理运维以及《健康之城》杂志的编制发行,借助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拓宽宣传渠道,树立健康城市品牌形象。以举办2020年昆明中印瑜伽大会为契机,加强在对外交流、招商引资等重大活动中集中展示和传播昆明健康理念、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的工作力度,提升“中国健康之城”品牌的国际影响力。(责任单位:市大健康办、市外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

各专项工作牵头部门对应的市级牵头领导要切实担起组织协调、督查指导、评估问效责任,推动各项重点任务按照进度全面落实。各级各部门党政一把手亲自过问、亲自督促、亲自落实,确保各个环节、各个领域、各项工作都高标准推进。12个专项工作牵头部门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每月提请对口的市委、市政府副秘书长召开一次会办会,听取进展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问题,并督促各县(市)区,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和市级责任单位按照任务分工完成好各项工作。

(二)强化政策保障

各有关责任单位围绕年度目标任务,将工作任务进一步项目化、具体化,及时研究、谋划、储备一批重点项目,年初确定的项目要重点推进、取得实效。进一步加强产业、财税、投资、经贸、创新、金融、人才等政策的统筹协调,形成政策合力。加大向上汇报对接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的政策支持。

(三)建立联动机制

建立工作联络员制度,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沟通对接。专项工作牵头部门每月召开的会办会要形成会议纪要,抄送市委目督办、市政府目督办和市发展改革委。每季度末将工作推进情况报送市发展改革委汇总,同时抄送市委目督办、市政府目督办。

(四)加强督查考评

市委目督办、市政府目督办、市发展改革委定期对市级各部门推进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度等进行监督检查。年底对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工作进行专项考评,并进行结果应用。

(五)加强宣传推介

市政府新闻办要积极策划一批报道主题,及时向广大市民通报和介绍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的年度重点任务、推进进度、建设成效,加深市民的理解和认知。加大对外宣传推介,与国外主流媒体建立密切的关系,积极向世界各地展示昆明城市建设发展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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