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工程是浙江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标志性工程之一。自201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启动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工作以来,浙江已创建10个国家级示范园,同时开展省级示范园创建工作。目前,全省共有34个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正在建设中,呈现出燎原发展之势。
一、创建成效
浙江建设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主要通过产业链、价值链和利益链的联结,把农村一二三产业紧密融合在一起,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共同体,促进农业产业链延伸、农业功能拓展、农业价值提升成效显著,已成为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载体。
(一)成为探索生态产品价值转换的新途径
示范园创建始终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立足生态资源,注重生态价值转换,主动适应消费结构升级,通过产业链延展、新技术应用、跨界融合等多种手段,催生了生态康养、乡村体验、互联网农业、共享农房、中央厨房、个人定制等一系列产业融合新业态,助推“美丽乡村”向“美丽经济”转型发展。2019年,34个示范园一二三产业总产值为453亿元,同比增长18%,其中,四分之三的示范园一二三产业总产值保持两位数增长。
(二)成为推进“两进两回”的新平台
示范园创建突出大项目带动,吸引了众多社会资本、乡贤资本参与乡村发展,34个示范园共有海亮集团、寿仙谷药业等16家上市公司或全国民营企业500强参与,雄厚资本把新业态新技术引入乡村,带动大批青年返乡创业。科技、资金进乡村,青年、乡贤回乡村,“两进两回”使乡村更加富有生机与活力。34个示范园创建项目总投资将超过800亿元,其中温州泰顺华东大峡谷示范园总投资达157亿元,是泰顺县史上投资最大的招商引资项目,也是最大的泰商回归项目,收益涉及7个乡共8000余人。
(三)成为探索农民增收机制的新载体
示范园创建始终把建立利农惠农机制作为重点,指导示范园开展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利益分享机制探索,普遍建立起“保底收益+按股分红”、二次分红、土地流转优先返聘、订单农业等利益联结方式。截至2019年,通过示范园创建,有3万多家农户以土地、林权等入股合作社或龙头企业经营项目,获得资产性收益,80%以上示范园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两位数增长。在湖州德清东衡示范园,村民股权收益从2017年每股10000元增值到2019年每股28000元,带动农民就业从2018年的351人增加至2019年的713人。
(四)成为乡村大花园建设的新亮点
示范园创建注重把乡村绿水青山、田园风光、乡土文化等资源保护利用好,通过农村农业资源整理改造,在村头田间建立起美丽乡村大景区,成功创建一批国家4A、5A景区。宁波江北“城市田园+欢乐乡村”示范园,通过在自然村落风貌基础上融合创意农业、休闲旅游、民俗演艺、童话世界、田园社区等功能,把一个普通村落打造成特色农俗风情体验村和乡村旅游目的地,吸引游客从2018年的25万人次增加到2019年的50万人次,已成为全省乃至全国的“网红村”。
(五)成为突破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瓶颈的新样板
示范园创建注重探索有利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从土地供给、财政支农、信贷支农等全方位破解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要素瓶颈,不断增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活力。武义县积极探索建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机制,获省国土资源厅县域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创新试点,对产业用地和设施用地实行单列指标、分类管理,破解用地要素瓶颈,示范园获省专项用地指标554.682亩,极大地支持了示范园内一批农旅结合、新业态产业发展的用地需求,成为突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要素瓶颈的新样板。
二、主要做法
按照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的模式分类,目前浙江创建的示范园中,农业内部融合模式3个、产业链延伸模式4个、功能拓展模式11个、新技术渗透模式1个、多业态复合模式11个、产城融合模式4个。
(一)农业内部融合模式
采用农林结合、种养结合、农牧结合等生态循环方式,形成多层次、多结构、多功能的农业融合状态,实现高效生态农业增产增效。以宁波慈溪正大示范园为例,建立“稻蟹共生”模式,每亩可实现年增收1200多元;积极引进新加坡、以色列等国的先进技术,探索蔬菜种植、鱼虾养殖立体种养模式,进一步提升农业经济效益。
(二)延伸农业产业链模式
通过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健全市场营销体系,推动农业“接二连三”发展,尽可能将农产品价值留在乡村。以杭州淳安临岐示范园为例,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淳安县和下姜村提出的发展中药材种植业以增加农民收入的指示精神,在做大中药材种植业基础上,发展道地药材精深加工,建成浙西唯一的中药材交易市场,2019年市场年交易额约3.5亿元,3年时间增长5倍。
(三)农业功能拓展模式
推进农业与商贸、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生等产业深度融合,拓展农业多样化功能。以丽水缙云舒洪黄龙示范园为例,建立“生态循环种植养殖+农业休闲旅游+中小学生学农基地”三位一体发展模式,通过植入旅游、研习等功能,成倍放大农田和农产品价值。
(四)高技术渗透模式
应用数字农业技术、农业高新技术等培育现代农业生产新模式,实现农产品线上线下交易与农业信息深度融合。以台州仙居仙台示范园为例,建有院士团队,入驻的市级以上研发平台和产业基地有13个,示范园科技成果转化推广超过百万亩;电子商务带动的农产品销售占比超过40%。
(五)多业态复合模式
生态循环农业、农产品加工、农家乐、农事体验、民俗文化展示、农产品电子商务、特色小镇等多业态相互融合,推动乡村产业兴旺。以湖州德清三林示范园为例,通过引进不同主体,将乡村多样化功能发挥出来,渔业养殖与数字技术结合,丝绵加工与乡村民俗旅游业结合,建设乡村创业平台,2019年乡村一二三产业比例从2018年的24.4∶73.2∶2.4变为28.6∶57.1∶14.3,整体结构更趋丰富合理。
(六)产城融合模式
推动农村产业融合与新型城镇化联动发展,引导农村二三产业向县城、重点乡镇及产业园区等集中,形成农产品加工、商贸物流、休闲旅游等专业特色小城镇。以嘉兴海盐望海示范园为例,围绕生猪产业,推进实现“良种繁育—生态养殖—透明工厂—肉品加工—冷链物流—文化旅游—美食品鉴”全链条集聚发展,打造健康美食小镇。
三、未来展望
展望未来,浙江将始终恪守“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双轮驱动,科技创新和文化创意双管齐下,注重农村多元价值的开发利用,注重多种功能载体的联动建设,注重农村体制机制的集成改革,注重发挥惠农政策的叠加效应,加快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不断开拓美丽乡村向“美丽经济”转化的更多渠道,为新时代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激发新活力。
(一)加强协调组织,健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工作推进机制
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工作涉及发展改革、财政、农业农村、经信、商务、自然资源、文旅等众多部门,建议成立由省发展改革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统一协调机制的作用,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采用督导调研、部门评审会、第三方评估、大数据分析等多种形式,对试点示范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和评估。重点围绕产业融合模式、主体培育、利益共享机制和政策创新等,及时梳理总结成功的做法,形成科学、规范、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组织示范园经验交流会,为更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参与产业融合发展提供学习借鉴。在总结示范园创建的基础上,结合国家示范园的认定评审标准、创建成效定量分析表,进一步明晰全省示范园创建的要求,建立全省示范园建设的标准化体系,更好地指导示范园建设。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为核心,以制度、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为动力,着力引进、培育当地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新主体。
(二)加大政策支持,高水平建好全省示范园
加大合理用地供给力度,在示范园率先推广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等试点改革,预留部分规划建设用地指标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农村闲置宅基地整理、土地整治等新增建设用地要优先用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扩大武义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创新试点成果。设立创建示范园资金鼓励政策,给予每个园区一定数额的资金支持。将示范园创建纳入浙江省乡村振兴绩效提升奖补资金范围。分类有序推进全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加大对示范园各项涉农补助政策的执行力度,有效解决申请补助认定难、审批难等问题。特别是要加大对园区涉农企业创新、扩大规模的财政支持。进一步推动农村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拓展贷款抵押物范围,全面推进“三权”融资增量扩面。对示范园区推出更多免抵押、免担保、低利率、可持续的普惠金融产品。重视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应用,充分运用好国家农产融合发展专项债的政策,加大对业态组合丰富、科技含量高、带动性强的农村产业融合项目的支持力度。把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纳入公共建设资金支持范围。
(三)加快配套改革,由点到面推动全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结合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大力探索股份合作型利益联结方式,积极探索“订单合同+服务协作”等复合模式的实现形式。稳妥有序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农民房屋所有权、宅基地抵押、林权抵押贷款试点。创新农村产业用地机制。创新土地供给结构和模式,推进“坡地村镇”和“绿色项目点状开发”建设用地试点。推进城乡低效用地再开发、低丘缓坡荒滩未利用地开发,建立农村用地绩效评估机制。总结梳理示范园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归纳提炼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形成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推进全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把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新型城镇化有机结合、促进产城融合,瞄准现代都市型农业,发展特色涉农产业,推动农民就近城镇化、就地市民化。充分发挥农村特色资源优势促进产村融合,引导“一村一品”“一村一特”与优势产业融合,形成优势产业集聚。发挥龙头骨干企业的引领作用、促进产企融合,推进农产品深度开发和综合利用,促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