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9日讯)指节铜套对上巴冷刀!
8名青少年光天化日之下带“家伙”与另5人打架,当中有人带着指节铜套和刀子,5名对手则有4人手持巴冷刀上阵,13人在组屋楼下大打出手,警方到场前便作鸟兽散。
13人昨天被逮捕,今早被控上法庭。
18岁被告李志恒(左)与其他被控的青年低头躲避媒体镜头。
这起事件发生在前天(27日)下午1时左右,地点在德惠巷第105座组屋楼下。
10多名疑涉及帮派纠纷的青年持刀在蔡厝港组屋停车场追逐打架和互砍,至少一人手部中刀,警方出动全副武装的反恐紧急应对部队到场时,青年早已作鸟兽散,逃之夭夭。
警方事后展开调查,在案发的28小时内,于惹兰红山、西海岸路、义顺、武吉巴督、肯特岗路下段等多个地点逮捕涉案的13人。警方捉人时也起获一把刀子、几个指节铜套以及铁管等武器。
涉案的13人介17至28岁之间,其中8人今早在拥有致命武器参与非法集会的罪名下被控,另五人则在持危险武器纠众闹事的罪名下被控。
被控拥有致命武器参与非法集会的八人分别是阿莫(17岁)、李志恒(18岁)、莫哈莫丹尼尔(17岁)、鲁玛努尔(29岁)、阿尔菲(17岁)、沈明辉(18岁)、沙菲克(18岁)和扎哈鲁丁(17岁)。控状显示,莫哈莫丹尼尔当时带着一把刀子,阿尔菲则手持指节铜套。
沈明辉(左起)、海卡勒、伊尔曼、丹尼士等因打架滋事,今早被控上法庭。
被控持危险武器纠众闹事则是阿塞拉尔(17岁)、法汉(28岁)、海卡勒(18岁)、丹尼士(19岁)和伊尔曼(20岁)。控状显示,其中四人当时手持巴冷刀。
持武器非法集会罪名一旦罪成,将面对最长五年或罚款,或鞭刑,或以上任意组合的刑罚;携带危险武器纠众闹事者,一旦罪名被判成立,可监禁长达10年,并可被判鞭刑。
案展3月6日过堂,13人目前都在还押中。(人名译音)
群斗事件被公众拍下视频放上互联网,一名青年的左手受伤,血流如注。
法汉(左)和阿塞拉尔。
其中一段视频显示,一名背肩斜带包的青年在追逐过程中跌倒,马上有五个人追赶上来,其中一人往他后脑勺重重一击,另一人则拿着刀子尝试砍向他的背部。
另一段画面也可见,一名青年的左手受伤,血流如注,他找来一块布尝试止血,但鲜血把布染红后,左手还是不断渗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