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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汉文:海上封锁:历史经验、战略功用与当下效应

葛汉文:海上封锁:历史经验、战略功用与当下效应

作者:葛汉文,国防科技大学国际关系学院

来源:《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2022年第1期

微信平台编辑:周悦



摘要:海上封锁是影响世界历史和国际安全形势演进的重要因素之一,在若干次重大战争中发挥重大作用,已经成为部分海权国家实施战略塑造的惯常手段。特定国家通过运用其海上武装力量(甚至民间力量)对另一个国家特定空间区域(通常是其海岸、港口和航线)展开单方面隔离,阻止这个国家以及中立国军用或民用船舶自由出入,以求破坏被封锁国家的稳定,削弱其军事潜力,最终迫使其大幅变更政策。随着国际安全形势的复杂演进,尤其是在中美战略竞争日趋激化背景下,美国战略学界开始激辩对中国实施海上封锁的可能性,以求在大国竞争甚至未来战争中能够在损失较小情况下占据上风。海上封锁在存在诸多战略优长同时,自身亦存在诸多制约因素及战略短板。有关海上封锁的讨论大量出现,有悖和平发展潮流,同时也大不利于国际安全形势的总体缓和。关键词:海上封锁;美国;中国;战略“海上封锁”是一类敌对性行为,是指特定国际行为体运用其海上武装力量(甚至民间力量)对一个国家特定空间区域(通常是其海岸、港口和航线)单方面的隔离,以阻止这个国家以及中立国军用或民用船舶自由出入。在国际关系历史演进中,封锁、尤其是海上封锁,一向是部分海洋国家、尤其是拥有明显海上优势的国家惯常运用的战略手段,在七年战争、美国独立战争、拿破仑战争、克里米亚战争、美国内战以及两次世界大战中发挥重要作用,对若干次战争之胜负及和平时期国际安全形势演进构成显著影响。自20世纪初作为海上强国兴起以来,美国显然已习惯于将海上封锁作为其战略缔造的关键手段。进入21世纪第三个十年之后,随着国际权势分布状况的剧烈变动和国际安全形势的复杂演进,尤其是在中美战略竞争日趋激化背景下,对中国实施海上封锁以求在大国竞争中阻滞、削弱乃至战胜之,已经成为近年来美国战略学界激辩的几大热门议题之一。此类顽固坚持“零和”效应、逆时代而动并且极其危险的思维逻辑在美国战略学界的再度泛起,及其对特定国家(特别是世界主要国家)战略决策可能发挥的影响,严重毒化了当今世界的和平发展氛围,加剧了地区安全紧张局势,格外值得引起国际社会高度警惕和强烈反对。
一、海上封锁的历史、特性与战略意义
在战争乃至和平时期,对敌方特定空间区域实行封锁、尤其是海上封锁,以求争取某种战略裨益,乃是一种具有悠长历史且较为常见的战略类型。海上封锁的目的,在于封锁敌方军用或民用舰只、孤立敌方守军、切断敌方海上交通及削弱敌方战争潜力等。历史上已知的第一次海上封锁案例,出现于公元前 5 世纪的伯罗奔尼撒战争期间。在公元前最为优秀的战略大师之一伯利克里(Pericles)的高超筹划下,雅典及其统辖的提洛同盟凭借占据显著优势的海军坚持对伯罗奔尼撒同盟实施海上封锁,通过部署战舰在敌方海岸线巡逻,将敌方舰队围困在港口之内,扰乱敌方的海上贸易,以求迫使敌方舰队出战、破坏对方经济、震慑人心并最终压制对方屈服。进入航海大发现时代以来,随着海权势力的大勃兴及其战略优势的逐步显现,欧洲海洋国家开始重新意识到海上封锁这一古老战法的战略价值,并将之引入本国的战争实践和战略缔造过程之中。尤其是到 18 世纪之后,主要以其时的海上霸主——英国为代表,利用优势海军力量对敌对势力展开海上封锁,以求以己方所擅长的方式、以较小的代价赢得胜利,成为英国参与战争的主要样式,甚至上升为其国家大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几乎与雅典海军在伯罗奔尼撒战争中的做法完全一致,英国在七年战争(1756-1763)中对法国主要港口的近距离封锁,不仅阻止了法国舰队出港,切断了正在加拿大作战的法国军队与本土的联系;还通过扣押、捕获试图穿越封锁的商船,阻断了法国大多数海上贸易,进而对法国整体经济造成沉重打击,为其最终在战争中取胜提供了极其有效的助力。美国独立战争(1775-1783)期间,英国再度将海上封锁作为配合陆上战事、平息北美殖民地叛乱的主要借助。但与七年战争不同,英国海军对波士顿、纽约等殖民地主要港口甚至整个北美殖民地沿海地带(特拉华和切萨皮克湾)的封锁,基本不带有直接的军事目的(因为殖民地并不拥有值得一提的海军),而主要出自阻止外来援助、间接削弱大陆军实力的企图。同时,英国还尤其希望借此切断殖民地与外界的海上贸易,对殖民地社会经济生活制造混乱,以打击殖民地士气和继续战争的意志。不仅如此,自独立战争结束后直至英美战争(1812-1815)爆发,即使是在非战争时期,英国仍对美国实施严格的海上封锁和禁运政策,英国海军船只封锁美国港口,并不断抓捕扣押美国贸易商船,这也正是美国决定向英国宣战、进而引发英美战争的直接原因之一。几乎与此同时,英国在拿破仑战争(1803-1815)中更是将海上封锁作为打击法国的决定性手段。战争期间,英国海军对法国所有的重要港口进行了严密封锁,将法国舰队困死在港口之内。法国舰队突破封锁的尝试,是拿破仑战争中许多重大海战(最为著名的当数特拉法尔加海战)的直接导火索。而英国在这些海战当中的胜利,不仅消除了法国入侵英国的可能,并且进一步巩固了英国的全球海上霸权。海上封锁所发挥的战略性作用还不局限于此:英国的海上封锁几乎完全切断了法国获取外来资源的渠道,最终使“(法国)如同一座城堡由于封锁而陷落”。不仅如此,英国封锁对法国经济造成沉重打击,逼迫拿破仑发布柏林敕令,强制其他欧洲国家遵从其对英国的大陆封锁体系。而此举造成的经济困难,正是导致俄罗斯帝国退出该体系、迫使拿破仑发动征俄战役并最终受挫的重要原因。随着国际贸易、尤其是海上贸易的快速发展,海上封锁对特定国家战争实力的影响开始愈发具有破坏性。克里米亚战争(1853-1856)期间,英法两国海军针对俄国实施的海上封锁,为两国围攻塞瓦斯托波尔要塞提供了战略便利。美国内战(1861-1865)期间,北方海军对南方邦联展开了严密的海上封锁,对南方经济构成了毁灭性打击,为北军赢得内战胜利提供了绝佳助力。日俄战争(1904-1905)当中,交战双方均对彼此采取了海上封锁政策:日本海军封锁了旅顺港,而俄国则封锁了向日本供应物资的中国港口。第一次世界大战(1914-1918)期间,英国海军不断拦截、搜查和扣押同盟国甚至中立国船只以强化对德国的封锁;而德国为进行反制,于1915年2月宣布不列颠群岛周边为作战区域,任何进入该区域的船只都会在没有警告的情况下受到攻击:德国此举实际上是借助新的军事技术(潜艇、鱼雷等)、以不对称的方式对英国展开一种新型的海上封锁。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海上封锁依然是交战两大集团惯用的作战样式之一。尽管封锁形式与一战相比并无太大变化,但封锁作战的任务区域此时已得到极大扩张,整个大西洋乃至大部分太平洋如此已经成为敌对各国海军展开封锁和反封锁作战的主要战场。二战结束后,海上封锁仍然在战后国际安全形势演进中扮演重要角色,而美国则取代英国成为战后海上封锁的主要实施方。冷战时期最为有名的海上封锁,当属美国自1962年开始对古巴长达数十年的禁运、封锁和海上围困。尤其是导弹危机期间,美国对古巴采取的近、远距离封锁行动、特别是其水面作战舰只对苏联及其他苏东集团民用舰只的拦截甚至开火示警,极大加剧了全球紧张局势,甚至将世界推至核大战的边缘。越南战争(1964-1975)期间,美国对越南民主共和国进行的海上封锁,阻断了越南北方从海上获得任何外来援助的可能性。海湾战争(1990-1991)中,以美国为首的多国联军对伊拉克进行的封锁,阻止军用物资通过波斯湾和红海输入伊拉克,为多国联军在战争中获胜提供了有力保障。从历史诸多案例当中,可以大体归纳出有关海上封锁的若干一般性解释:首先,与“制裁”(根据相关标准,谴责并惩罚特定国家或国家集团的某种行为)和“禁运”(禁止对某国输出或由该国输入全部或部分商品)等概念相比,海上封锁作为一类特定的军事行动,含义相对更为具体,同时敌对意味也更为显著;实施海上封锁行动的国家,一般多为经济力(资源与工业基础)较强、拥有足以控制海洋的军事实力、能够确保中立国家服从的国家。封锁行动的目的,在于以一种风险不高和看似“相对平和”的方式破坏被封锁国家的稳定,削弱其军事潜力,最终迫使其大幅变更政策。其次,就作用时段而言,海上封锁可以分为战争期间的封锁与和平时期的封锁(pacific blockade)。前者明确属于战争行为,而后者则是一种非战争的敌对行为;按封锁地域区分,海上封锁可以分为近距离海上封锁与远程海上封锁;海上封锁的意图,可以分为针对军用舰只的封锁和针对商业活动的封锁。前者的目的在于阻止对方海军舰只离港以实现对特定海域的控制,后者目的是破坏敌方的海上贸易。当然,在诸多历史案例当中,尤其是在战争时期,这两种意图往往兼而有之。再次,海上封锁是确保海洋控制权的两种方法之一(另一种是舰队决战),是海军的一项基本行动样式;海上封锁涉及复杂的外交、经济和军事问题,尤其是法律问题;执行海上封锁行动的难易程度,与封锁实施方及被封锁方的海军实力对比紧密相关,同时还受被封锁国家海上贸易水平、海岸线长短和港口数量等因素的直接影响;海上封锁的战略效应,对不同国家存在不同的影响。对于那些具有较高的海洋依赖度、较活跃海上贸易和较发达海洋经济的国家,海上封锁显然能够收获更为可观的战略裨益;海上封锁行动的成效,不仅取决于封锁国执行封锁行动的方式和力度,同时还取决于第三方或中立国的态度及行为,甚至后者更为关键,这一点已为诸多历史案例所反复证实。在近现代历史发展中,海上封锁在诸多战争甚至非战争时期的频繁出现以及在部分国家军事乃至国家战略成功中所发挥的显著助益作用,得到战略学界的极大关注。美国海军少将阿尔弗雷德·马汉(Alfred Mahan)自己就曾在美国内战中执行过针对南方邦联的海上封锁任务,因此对海上封锁在战时和平时可能发挥的战略性作用有着深刻的体会。作为海权论的主要阐述者,马汉极力强调海权之获得对于特定国家生存、强大乃至实现霸权的重要意义。在马汉看来,世界强国的兴起、发展和衰落,都与海权的获取与丧失直接相关联。而对特定国家实施海上封锁,可以“严重干扰这个国家的贸易,从而给这个国家带来苦痛”,成功将敌方商船和海军战舰都困在敌方港口,并在敌方战舰设法逃脱时将其歼灭于海上。因此,海上封锁行动不仅直接关乎封锁国与被封锁国家的海上商业、财富与资源,更对特定国家是否能否萌生、培育进而巩固海权具有决定性意义。现代著名战略学家李德·哈特(Liddell Hart),尽管没有专门论及海上封锁在国家战略塑造中的重要意义,但在其论述当中,一向将海上封锁视为打破敌手平衡,使敌手丧失对抗耐心,使其认清并无成功希望的大战略手段之一。哈特将伯罗奔尼撒战争期间伯里克利所制订的、主要利用海军对伯罗奔尼撒同盟港口和海岸实现封锁和两栖袭击、而在陆上采取守势、避免地面决战的战略视之为一种较高级战略的应用,一种消耗战略的典型形式,一种采取间接路线(indirect approach)的大战略,目的在于打破敌手的平衡,迫使敌手丧失战争意志,从而产生决定性战果。诚如哈特如言,在很多海洋国家、尤其是海权优势国家看来,海上封锁在自己擅长的领域内,进行的一项成本-收益比极高的战略行动,可以以较小的代价实现战略目的,而不必陷入获胜希望显然不大的地面战争。同时,通过出动海军执行近距离封锁行动,可以向敌手展示自己的强大物质优势,从而从心理上向对手施加压力,逼迫对手对采取进一步举动必须三思而行,直至按己方要求行事,屈服于自己的意志。哈特早就试图证明,战略缔造的完美境界,在于不需要任何严重性的战斗而产生决定性的战果。用孙子的解释就是:“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而海上封锁则被认为是以最低程度的暴力发动战争的一个典型、节省和有效的方式。
二、美国的海上封锁经验及主要规律
美国对于海上封锁的历史经验最早源自与英国的斗争。早在美国独立战争爆发之前,英国海军便对北美殖民地展开了贸易禁运和海上封锁。有学者统计,英国对北美主要港口和海岸线共实施了477个月的封锁行动(自1775年4月17日一直持续至1814年12月24日《根特条约》签署),而英美两国之间正式的战争状态(独立战争和英美战争)不过区区126个月。独立战争结束后、尤其是拿破仑战争期间英国对美国的禁运、海上封锁、扣押美国商船和水手,正是美国向英国宣战、进而引发英美战争的重要缘由之一。自19世纪中叶之后,随着国力的逐步伸张及海军建设的加速,美国也开始将海上封锁用作战时甚至平时实现国家战略目标的有力工具。尤其是美国内战,不仅塑造起“美国风格的战争方式”(American way of war),联邦海军对南部邦联整个海岸线(自弗吉尼亚至格兰德河口)的封锁及其对战争进程的有利促进,也为美国在其后一个多世纪时间里运用海上封锁推进国家战略提供了难得的经验。与早先英国对北美的封锁存在不同,内战期间北军海军对南方海岸线和港口(如查尔斯顿)的封锁,不仅违反《巴黎宣言》的相关规定,同时还体现出更为鲜明的“进攻”色彩:海上封锁不仅完全切断南方与世界其他地区(尤其是欧洲)的商业联系,对南方农产品(棉花、烟草、谷物)出口构成毁灭性打击,甚至最终还演化成为对南方主要港口的海上军事进攻。鉴于北军海上封锁对于内战进程所发挥的显著战略作用,甚至有学者断言,由于陆上战局长期胶着,“如无海上封锁的话,南方很可能将赢得独立”。两次世界大战期间,美国开始频繁地将海上封锁作为战略塑造(尤其是在战争时期战略塑造)的一种有效方式。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当中,美国对日本的海上封锁,通过运用潜艇袭击、航空母舰攻击和广泛布雷等方式,极为成功地切断了日本本土与朝鲜和其他海外占领地区的海上联系,实质上对日本发动并赢得了一场商业战争。太平洋战争开始之初,日本商船队总吨位约为600万吨,但到战争结束时,这一数量下降到150万吨。日本损失的商船当中,约有总数55%的商船被执行封锁任务的美军潜艇所击沉。数量庞大且训练有素的潜艇部队,成为美国除原子弹外击垮日本的最有力武器。二战结束后,美国仍然频繁运用海上封锁手段作为实现其全球战略的头号选择之一。尤其是在1962年古巴导弹危机中,美国在“不反应”、“外交施压”、“秘密接触”、“入侵古巴”、“空中打击”和“海上封锁”等6种应对方案当中,选择采取海上封锁以迫使苏联从古巴撤出核导弹。据时任美国防部长麦克纳马拉的解释,“海上封锁是一种有限的压力,可根据情况需要而逐步增压;同时封锁又是一种引人注目而强有力的压力,这种压力能为对方所理解。并且最重要的,美国可以控制事态的发展”。10月24日海上封锁命令生效后,美海军大批作战舰只构成两条封锁线:一条沿以古巴东北端迈西湾(Cape Maisi)为圆点、半径为500英里的一个圆弧执行封锁任务;另有大批海军舰只在封锁线外围进行部署,以拦截、跟踪、检查任何怀疑向古巴运送进攻性武器的苏联船只。在美国的强大压力下,从11月初开始,苏联陆续从古巴撤出弹道导弹和其他进攻性武器。在古巴导弹危机当中,美国的海上封锁行动最终迫使苏联实现让步,达到了预期战略目的,为危机的最终解决发挥了重要推动作用。美国当代著名战略学家托马斯·谢林认为,在所谓的“威慑性威胁”(deterrent threat)未能阻止苏联对古巴进行核武装后,美国对古巴所采取的海上封锁是一次极为成功的“驱迫性威胁”(compellant threat)。冷战时期美国进行的又一次大规模海上封锁行动,发生于越南战争时期。美国为阻止社会主义阵营国家通过海上为越南民主共和国运送石油、弹药等物资补给,美国不得不对格外漫长曲折的越南海岸线展开海上封锁。在拦截驶向越南港口的外国货船、击沉或捕获大批试图穿越海上封锁线的越南北方船只同时,1969年美国在越南北方最主要的港口海防(Haiphong)及主要水道实施了大规模布雷。尽管如此,每年仍有超过 400艘船只抵达海防港,外来援助仍通过海上运输不断运入北方。据美国防部估计,1971 年越南北方共进口了超过250万吨的物资,其中85%的物资源自海上运输,大部分均运抵海防进口。在此情况下,美国自1972年5月开始,在8个月时间内在鸿基(Hon Gai)、广溪(QuangKhe)、荣市(Vinh)、清化(ThanhHoa)、锦普(Cam Pha)、洞海(Dong Hoi)等北方港口水域布设11000 多枚水雷,几乎完全阻断了越南北方的海上交通。尽管如此,由于外部援助船只仍可通过在中国南方港口或柬埔寨西哈努克港口卸货并通过陆路转运至越南,美国海上封锁的最终成效依然存在巨大疑问。美国在20世纪里最后一起大规模海上封锁行动,则是海湾战争期间以美国为首的等多国联军对伊拉克的封锁。1990年8月 2日伊拉克入侵科威特后,联合国安理会通过第661号决议,禁止伊拉克或科威特出口或转运任何商品或产品,同时禁止除医疗用品和食品外的任何商品和产品输入伊拉克或科威特境内。与越南相比,伊拉克几乎完全是一个内陆国家,出海通道相当有限,海上封锁难度相对不大。美国等多国联军采取拦截、击毁和登船核查等方式,对进出伊拉克和科威特港口的船舶及其搭载货物展开军事封锁。甚至直到1991 年 2 月 28 日地面主要战事结束之后,以美国为首的多国联军依然维持对伊拉克的海上封锁,以“确保阻止伊拉克发展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能力”。在此情况下,由于大量水雷、未爆物(UXO)和封锁战舰的存在,波斯湾北部海域、特别是通往伊拉克的海上交通完全陷入了停滞。这种情况,只是到2003年伊拉克战争主要战事结束后方有所好转。统观南北战争以来美国的历次海上封锁行动,大体呈现出以下若干特征或规律:其一,美国显然已经习惯将海上封锁作为对外政策和战略缔造的重要手段,完全根据本国战略需要主动发起,其中多数并无国际法理依据。作为头号海上强国,自冷战开始以来,美国发起(或主导发起)了世界上绝大多数的海上封锁行动。据统计,在1970年至1998年期间总计120起禁运及封锁行动中,有65%为美国所发起;与之相比,位居次席的西欧国家发动禁运及封锁行动仅占总数的22%。除几场规模有限的战争(如朝鲜战争和越南战争)之外,战后美国的海上封锁行动大多是在并未正式宣战的情况下发动的,即所谓“和平时期的封锁”。必须注意的是,在国际法当中,对一个主权国家实行海上封锁是战争的一种形式,是一种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的作战行动。而除少数得到联合国授权的合法封锁行动(如对伊拉克入侵科威特的禁运和海上封锁)外,美国在战后所发起的多数封锁行动(尤其是对古巴的海上封锁,以及近来以反对莫罗斯政权而对委内瑞拉进行的海上封锁),多为单边或纠合盟国发起的对外强制行为,既无联合国授权,同时也无相应的国际法依据。出于这种原因,美国在进行海上封锁行动时,往往有意将之称为“隔离”(quarantine)而非“封锁”(blockade),以求“规避”相应国际法问题,此举以古巴导弹危机时美国的做法最具典型意义。其二,针对不同的行动场景和不同类型的对手,美国大多灵活选择行动方式,以求实现最佳战略效果。作为“和平时期封锁”的典型案例,在古巴导弹危机中,为避免与苏联发生直接军事冲突,美海军内部明确:如苏联船只突破封锁线、拒不返航,美海军可以射击其舵叶和推进器,使其失去航行能力,但应注意避免造成生命损失或船只沉没。但在越南战争当中,由于身处战时,美海军在执行封锁任务时采取了极具攻击性的行动,不仅在南越海岸线、湄公河河口、甚至泰国湾等海域拦截、击沉或捕获大批越南北方“渗透”帆船和舢板。而自1969年后,为尽可能直接和有效打击北方战争潜力,美国在越南北方主要港口及海岸线的大规模布雷,以对所有船只进行无差别杀伤为威胁,以吓退驶向越南北方港口的包括中立方船只在内的外国舰队。其三,在展开海上封锁时,美国极其重视第三方作用,多采取劝服、威胁甚至直接运用武力等方式,以求争取第三方对乙方行动的支持(至少是不反对)。事实已经反复证明,海上封锁是否能够取得预期中的战略效果,关键在于第三方。南北战争中,美国联邦政府在宣布对南方海岸线进行封锁的同时,立即着手与英国、法国等与南方邦联存在贸易关系的欧洲国家做出解释并反复展开协商。在美国的积极争取下,英、法两国对北方封锁的态度从最初的“深感不安”最终演变为“勉强接受”,并相继宣布中立,尽管此举对两国自身利益构成一定的损害。在越南战争中,美国于1972年5月8日通过公开渠道宣布通过大规模布雷的方式对越南北方主要港口和海岸线实施海上封锁。此举目的,正在于防止第三国(尤其是越南的主要援助方之一——苏联)船只因不知情而受到误伤,从而对美国封锁行动甚至两国关系造成重大损害。在水雷威胁面前,绝大多数第三方援助此后多经陆地进行转运。
三、对华海上封锁:可能性及其悖论
进入21世纪第二个十年、尤其是唐纳德·特朗普(Donald Trump)就任美国总统以来,随着国际权势结构的剧烈变动,美国以巩固全球霸权、维持“全球领导地位”、挫败“修正主义国家变更国际秩序”为目标,开始以中国为头号战略敌手,在政治、经济、安全、外交、文化、科技等“全政府领域”,积极与中国展开战略博弈。在此过程中,有关利用海上封锁以应对大国竞争甚至在未来大国冲突中取胜的话题得到了美国当前战略学界的积极关注。在此过程中,与美国长期存在重要政治、经济和安全关系的中国已经成为诸多美战略学者想象当中的主要封锁对象之一。事实上,早自进入21世纪以来,伴随着中国和平发展效应的不断积聚和国家实力的不断上升、特别是所谓“反介入/区域拒止”(A2/AD)能力的显著增强,美国战略学界便不断渲染中国军事实力的上升及其对地区实力平衡的所谓“破坏”,有关未来中美在西太平洋地区爆发军事冲突的判断和设想也开始大量涌现。总的来看,美国战略学界大多认为,美国旧有的、主要以打赢反恐战争为目标的军事战略目前已远远无法应对中国军力发展所构成的挑战,因此调整其军事战略势在必行,为此提出三种目标、途径和利弊各不相同的战略模式供美国决策界参考。尤其是“海上封锁”战略的提出,格外引发美国战略学界的广泛关注和巨大争议。在不少美国战略学者看来,相对于中国军事实力的快速崛起,当下美国的主要战略优势之一,便体现在其对海洋等“全球公域”的秩序、尤其是世界主要海上商道和战略咽喉通道的长期控制。早自二战结束、特别是英国宣布自苏伊士运河以东地区撤出武装力量以来,美国海军便实际上控制了连接东亚和中东的主要海上航线,并与该地区的大多数国家达成了海军和部队准入协议。在中美战略竞争加剧背景下,考虑到中国经济发展严重信赖海上贸易和海外能源进口,美国可以通过结合海上和空中武装力量(主要是海军),封锁“第一岛链”以防止中国海军进入太平洋;在第一岛链内外设定海上禁区,以拦截对中国经济至关重要的超级油轮和超巴拿马型货轮,没收和出售可疑船只,或迫使这些船只绕道而行。通过海上封锁,美国有望阻断中国绝大多数的海上贸易,严重削弱中国的经济,使其无法正常获得所急需的物资,最终逼迫中国不得不回到谈判桌前,从而获得胜利。与此同时,考虑到中国“反介入/区域拒止”能力的不断提升,近距离封锁有与中国发生大规模冲突的风险,因此必须切记英国海军上将霍雷肖·纳尔逊(Horatio Nelson)的名言“一条战舰只有愚蠢之极才会与陆上要塞发生战斗”,将重点放在远距离海上封锁上:美国及其盟国海军将主要在中国军事打击能力范围之外行动,在距中国相对遥远的海峡和咽喉要道阻止中国海军前进太平洋,同时扣押和捕获(而非击沉)出入中国的商船,从而避免与中国的大规模军事直接冲突。美国战略学界目前几乎已经取得共识,随着中国武装力量现代化发展,西太平洋区域的攻防平衡已经发生了更有利于防御的决定性转变。在中国不断发展的陆基火力面前,美国将火力甚至武装力量投射到中国大陆成本高昂,美国力图继续维持海洋控制的努力亦面临极大困难,代价之昂贵得让人望而却步。因此,与“大陆打击”(Mainland Strikes)或更早的“空海一体战”概念相比,海上封锁的战略益处主要在于:美国不需要袭击位于中国大陆的指挥中心、雷达站和陆基导弹发射场,不需要对中国大陆发动任何军事打击,也不需要在“第一岛链”之内采取海上军事行动,相对成本(或损失)较小且收益较高。同时,该战略对盟国的要求也不高,美国的一些盟国和伙伴国海军可以参与封锁行动,但由于这些国家并不主动攻击中国军事力量,因此中国不会对这些国家进行军事威慑乃至军事攻击。另外,与直接攻击中国大陆的军事或其他关键基础设施相比,海上封锁相对较为温和,这将避免引发战争的升级(甚至核升级),同时也不会使美国陷入一场与中国旷日持久的消耗战当中。从这个角度出发,对中国进行海上封锁,切断中国与其贸易伙伴以及石油、天然气和其他资源来源的联系,被部分美国学者认为是美国在与中国战略竞争甚至在未来一场大战中击败中国的最佳的和成本最低的方式。在此过程中,美国有望以较小的伤亡甚至零伤亡情况取得决定性收益,这正是李德·哈特所极力推崇的“绝佳战略”。尽管存在诸多想象当中的好处,但很多学者也不得不承认,那些认为美国可以通过“轻松和不流血”的海上封锁以击败中国的设想,既低估了海上封锁面临的实际困难和政治挑战,同时也严重高估了封锁自身的战略价值。首先,对于美国海军而言,远距离封锁中国将是一项极其艰巨的任务,包括大隅海峡、宗谷海峡、津轻海峡、巴士海峡、南海、马六甲海峡、巽他海峡和龙目海峡等海上要道都必须受到有效和不间断的控制,这对于目前因执行所谓“航行自由行动”(FONS)能力已经严重透支的美国海军将构成更为严峻的挑战。其次,对华实施海上封锁将对美国自身的现实利益与国际形象构成重大冲击。在几乎完全不可能得到联合国安理会授权的情况下,美国对另一个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展开海上封锁,这远远超出了国际社会的接受底线。尤其是,这个国家拥有仅次于美国的经济体量,早已成为世界工厂,并与世界绝大多数国家保持着友好关系,甚至与美国也存在着有史以来规模最为庞大的双边贸易关系。再次,对华实施海上封锁还并必须得到第三方的有力协助。尽管依然维持着唯一的全球海上力量,但由于中国海军实力的不断加强,美国对中国的海上封锁必须借助其海上盟国的力量。为达到预期的效果,美国还必须得到新加坡、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等非条约盟国的支持(至少是默许),而其中很多国家的政策态度目前亦存在巨大变数。与上述问题相比,美国决策者所面临的最紧要的问题在于:在何种情势(和平博弈、有限冲突、大规模战争、核大战)下,美国才能决定对中国实施海上封锁?其一,在和平博弈过程中,中美之间经济上的高度依存使得美国如对华采取封锁的话,自身也将受到极其严重的经济损失;其二,在有限冲突背景下,美国的战略目标在于保卫重要利益而非生死攸关的利益(vital interest),为保卫这个利益对中国采取海上封锁,自身同样将付出高昂代价,很可能会得不偿失;其三,如果中美之间爆发核大战,已不需要考虑海上封锁实施的必要;其四,只有在大规模战争背景下,也即美国认定自身核心的、生死攸关利益受到中国挑战、美国情愿冒更大风险、承受更大负担、花费更高代价以赢得战争情况下,才会动用封锁。与此同时,只有在认定无法迅速和决定性地击败中国、常规战争将旷日持久并演化成为“消耗战”的前提下,美国才会考虑实施海上封锁。归纳起来就是,美国只有在特定场景下、在必须在“保卫其关键利益”之时才能考虑实施封锁,同时它还必须承担自身经济和政治利益肯定受到的极大损害,并对中国可能出现的军事反弹甚至两国间的直接军事冲突做好充分的准备;与此同时,它还不得不取得盟友和其他相关国家的全力支持。上述前提缺一不可,否则即使美国愿意冒险对中国实施海上封锁,也很难达到预期的目标。不仅如此,纵观历史,海上封锁对战争进程甚至历史演进的影响实际上被远远夸大了。尽管受到诸多战略大师的反复鼓吹,但有更多的学者指出,海上封锁尽管一直是军事成功的一部分,经常会产生意想不到的政治结果,但它从来都不是战略或战争胜利的关键。成功的海上封锁能够为陆上战役的成功创造条件,但仅靠封锁自身却无法赢得战争或完全实现战略意图。从奥格斯堡同盟战争、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七年战争到拿破仑战争,陆上战场而非海上封锁最终决定了战争的结局。因此,将腓特烈大王和库图佐夫、布吕歇尔和惠灵顿公爵的军事天才贬低成为英国海军战略的副产品显然是错误的。例如,拿破仑战争当中英国海军对法国的封锁“不能证明其对法国在欧陆的战略地位构成实质性打击,法国虽然失去对海洋的控制,但也并不意味着其资源和耐力已被减弱到了危险的地步。因此,并不存在……英国海上力量对法国的绞杀”。从这个意义上讲,任何鼓吹通过“轻松和不流血”的海上封锁便能够击败一个国家(特别是陆上大国)的断言,显然严重低估了海上封锁所面临的实际困难和政治挑战。历史已经反复显示,单独采取海上封锁以迫使一个国家屈服,实际上并没有多少成功的先例。这一点,从公元前4世纪的雅典对斯巴达的海上封锁,到20世纪美国对古巴延续数十年之久的海上封锁等诸多案例中,均已经得到了充分的验证。正是出于以上原因,很多美国学者自己也承认,“不流血的远距离封锁”并不是让中国屈服于美国的灵丹妙药。即使美国未来真的对中国施加海上封锁,其自身也将面临巨大压力,无论在道德层面或是在现实层面,同时也不可能不会对国际经济或美国自身的利益与国家形象造成严重破坏。与此同时,海上封锁是胜利的有效辅助手段,但绝非是秘密武器,更不具备部分学者眼中的“神奇功效”。在封锁的过程中,美国的国家资源运用将达到极限,并伴有未知的外交和军事风险。必须牢记历史:无论是确保战争胜利或是确保国家战略成功,单独动用海上封锁过去便没能完全奏效,将来作为一个独立的策略还将继续失败。
四、结论
世界历史进入到21世纪第三个十年以来,伴随着诸多事实和趋势的强劲发展,国际权势体系和地缘政治格局演进无疑进入到一个关键历史时期。当下,一个处于崛起当中的、潜在的世界强国与一个正处于相对衰落当中的、致力于维持现状的霸权国家之间的绝大多数摩擦正发生于海上,而两国之间的战争可能主要将由彼此海军间的冲突而引发。尤其严重的是,这两个洲际规模、彼此激烈竞争且均拥有核武装的强国,均严重依赖于海上贸易。尤其是中国,其作为经济世界级强国的崛起,在很大程度上应当归功于海上贸易和海外能源输入的畅通无阻,这在世界大国中独一无二。这一史所罕见的情况的存在,正是近年来有关对中国实施海上封锁的假定引发了当下美国战略学界广泛讨论的直接原因。随着历史的演进,海上封锁逐步从最早阻止敌方军舰出海、阻断敌方对外贸易的军事战略逐步向涵盖平时及战时、更高层级的战略模式转变。尤其是以1962年导弹危机期间美国对古巴的海上封锁为例证,海上封锁开始被认定为一种成本-收益比极高的战略选择,在历史特定时期已经上升成为部分国家(尤其是海上实力占具压倒性优势的国家)实现其国家大战略目标的重要手段甚至主要借助之一。特别是在美国这样一个性质独特的社会当中,如果即将到来的战争并不直接关乎美国的“生死存亡”的话,美国公众不会容忍一场除了大量牺牲但却迟迟胜负不决的战争。只有那些目标足够“正义”、进程短促、结果成功和伤亡很少的军事行动,或者说,“压倒性及迅速的”胜利,才有望获得公众支持。而海上封锁由于可以不依赖地面部队卷入而单独实施,因此被很多美国人视为“限制战争、甚至维护和平的手段”和一个颇具吸引力的概念。甚至在部分美国政治和学术精英那里,海上封锁已经成为在对华战略博弈中“卡脖子”(Stranglehold)进而不战而胜的关键性手段,尽管他们对于此举可能引发的严重后果视而不见。必须牢记,考虑到中、美两国均为拥有核武器的巨型权势力量,中国和美国针对彼此的军事选择(包括海上封锁)均极为有限,且对双方决策者均不具有太高的吸引力:因为即便中美两国之间最有可能爆发的海上摩擦(更不必说战略性的海上封锁),一旦出现也会迅速升级,直接导致较大规模的武装冲突,甚至引发双方均无法承担的后果。自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美国一直是东亚和西太平洋地区的绝对统治者。在长期的霸权心态驱使下,美国已经对其地区主导地位显然习以为常,以至于它很难想象一个崛起中的大国面对外界的威胁(或者至少是包围)会有作何感想,也根本无法换位思考。著名历史学家约翰·基根曾经指出,战争永远不会从政治中消失,除非能够消灭战争爆发的根源。但不幸的是,大国冲突的首要原因从未改变,那就是竞争。考察2017年以来美国对外政策的演进发展,美国在权势相对下降恐慌下,甚至主要为满足国内政治需要,美国政治精英已经将中国视作美国自身问题的总根源,不断在各个领域加大对华战略挤压,将此作为维持和巩固自身全球霸权地位的主要手段。拜登新一届政府就任之后,实质上继承了特朗普政府的对华政策,甚至在意识形态、联盟政策等方面进一步加大了对华的战略围堵力度。在此背景下,中美两国目前在南海、台湾海峡和东海的海上紧张形势无一不存在爆发中等强度军事冲突甚至大国战争的风险。而特别令人感到忧虑的是,美国当前部分政治和学术精英对于美国同其他大国间大型战争爆发的可能性竟也丝毫不放在心上。这一点,至少从当前美国战略学界在对中国实施海上封锁的热议中便可得到充分的体现。而这种洋溢着浓厚对立色彩、与世界和平发展潮流完全背道而驰的言论、假定和逻辑,战略效应极度危险,格外加剧了国际紧张局势,必须引起国际社会的充分警惕和坚决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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