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自古以来都有“入土为安”的观念,《周礼》说:“众生必死,死必归土”。
新加坡从开埠初期一直到上世纪60年代,本地华人都是采用土葬的方式来处理先人的遗体。
然而,新加坡土地资源有限,从上世纪60年代开始,政府实施移风易俗的措施,倡导改土葬为火葬,在郊区建造了大型骨灰瓮安置所。
目前,公办的骨灰塔主要有蔡厝港骨灰塔、万礼骨灰塔、义顺骨灰塔等。
2002年7月,新加坡政府推行新土葬法,规定土葬期为15年,尸体下葬后15年后将被挖掘迁移,尸骨将会被火化,骨灰安置在骨灰瓮安置所。如果死者的宗教信仰禁止火葬,尸骨可重新安置在面积较小的墓地里。
新加坡也从2007年8月起对下葬方式进行改革,采用水泥框墓穴,取代只用泥土掩埋的传统坟墓,节省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