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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认为未婚先孕、没领结婚证受法律保护吗?

北大教授俞虹的儿子,在新加坡读书。

儿子18岁生日那天,

俞虹专程坐飞机赶到新加坡,

送上了一份非常特别的礼物——避孕套和一封信!

俞虹在信中这样告诫儿子:

“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成人了。

成人了,就要学会承担责任。

既要懂得保护自己,又要懂得保护别人。”

每次看到有女性朋友咨询未婚先孕,男方不负责任能不能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就会感觉很心痛!甚至有的还是在校的学生!

诚然现在性观念越来越开放,但是男女双方的安全意识实在是薄弱。双方没打算要孩子或者当前条件无法承担孩子抚养问题的情况下,一次的疏忽大意或者一时之快就很有可能导致女性将要承担所有的伤害和悔意。


图片来源于SOOGIF

  1. 未婚先孕受法律保护吗?

匿名用户:我现在17岁,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和男友发生关系后怀孕,目前已做人流但手术不顺利,需要后续治疗和恢复费用,子宫受到损伤可能会有很多后遗症,但是男方不管不顾已经离开。请问我该如何解决?

匿名用户:我还未成年,怀孕后男朋友及其家人逼我把孩子打了,我不敢跟家人说就把孩子打了。现在我身体还没有恢复男朋友就跟别人在一起了,要和我分手。我做了人流以后身体一直特别虚,动不动就生病,什么也干不了。我知道这也是我自己闯的祸,但是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办了,希望能帮帮我。

匿名用户:恋爱期间发生关系怀孕了,问男朋友要不要这个孩子或者结婚,他一拖再拖不给我一个交代,可以起诉他吗?

恋爱期间意外怀孕,如果男方不负责任,因为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不属于婚姻关系,在法律上对方并不会承担法律责任,只会受到道德谴责。如果孩子出生,男方应当支付抚养费,拒不支付抚养费的,可以起诉对方。如果选择终止妊娠,女方会遭受身体和心理的双重创伤,只能协商要求男方支付医疗费及营养费等。


图片来源于UNSPLASH

显而易见,意外怀孕绝不是“怀了就怀了呗,大不了打掉”这句话这般云淡风轻,事实上,流产对女性身体的危害之大,令人咂舌。人工流产后,女性身体中的内分泌水平出现突变,会让身体难以承受,进而产生伤害。若是多次进行人流,则危害更大,以下是常见的危害:月经不调、子宫穿孔、闭经、不孕的几率增大、内分泌失调、私自打胎伤害大、引发习惯性流产和早产、影响未来胎儿的发育、感染、产后出血、大出血、引发子宫病症、易生弱智儿等。有研究表明,流产4次以上,不孕的概率高达90%以上。流产,是这个世界上对女性而言,最危险的手术之一。

在此提醒:如果女方未满14周岁,不管是否自愿发生关系,男方都涉嫌强奸罪。

图片来源于UNSPLASH

办过酒席没领证算事实婚姻吗?

匿名用户:您好,我跟老公未婚先孕,后来一直未领结婚证,现在感情破裂想离婚,想咨询一下需要写离婚协议吗?两个小孩我没有能力抚养可以给男方吗?谢谢!

匿名用户:我和老公2015年办酒席结婚,一直没领结婚证。现在有个两岁的儿子由娘家抚养,现在怀孕6个月,老公和婆婆都不想要这个孩子,并且没有给我一分钱,都是靠娘家给生活补贴。我现在想起诉离婚,要大儿子的抚养权,把未出生的孩子将来给男方抚养,请问怎么维护我和孩子的权益?

匿名用户:结了婚没领结婚证,怀孕期间男方出轨,女方要求离婚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得到补偿吗?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事实婚姻构成要件

一、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二、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三、同居双方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

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

2、双方自愿结婚;

3、 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我国长期大量存在事实婚姻,在广大农村和边远地区占比更高。主要原因有:

1、传统习俗的影响,认为办过酒席就是夫妻,没必要再履行法律手续。

2、婚姻登记不方便,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

3、法制观念淡薄。

事实婚姻是一种婚姻关系存在的方式,广义上是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狭义上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一)未领结婚证离婚的话需要签署离婚协议吗?

我国是婚姻登记制,没有结婚证,就不是婚姻关系;有共同生活,算同居关系。在我国领取结婚证的才属于合法夫妻,合法夫妻自愿离婚时才需要签署离婚协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如果双方坚持起诉到人民法院离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的如下规定:第五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二)未领结婚证离婚时孩子抚养权及财产分割

未领结婚证离婚其实就是解除同居关系,此时关于孩子抚养权和财产分割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起诉至人民法院。根据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第九条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第十条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第十一条 解除非示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三)未领结婚证离婚能否要求退还彩礼

彩礼的返还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法官会对彩礼的范围进行认定。且法官判决返还彩礼的数额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不会全额返还。对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可以判令不予返还:(1)彩礼数额不大;(2)同居生活二年以上;(3)已共同生育子女;(4)有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的。


图片来源于BURST


如何办理结婚登记

没有经过登记的婚姻不被法律承认和保护,双方当事人只是同居关系,双方没有婚姻法所规定的法律义务。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建议尽快去办理结婚登记。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法》第六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法定结婚年龄,是指法律规定的结婚的最低年龄。换句话说,男女双方不到这个年龄就不能结婚,只有达到或高于这个年龄才能结婚,至于结婚的最高年龄,则无限制。之所以要求男女双方必须达到适婚年龄,是因为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具备必要的生理和心理条件,才能在处理婚事时做出判断,才能在婚后承担对家庭、子女和社会应尽的责任。婚姻法确定的男二十二周岁、女二十周岁的法定结婚年龄,既考虑了男女青年的身心发育,又考虑了国家控制人口,城乡群众的接受程度,是符合我国国情的。


图片来源于UNSPLASH


小结

我们今天所说的未婚先孕的一些案例主要是男女双方未做好结婚生子准备或者不具备抚养孩子的条件,因图一时之快或疏忽大意导致意外怀孕;事后男方不积极应对或者直接拒绝承担责任及各项费用,更有甚者直接人间蒸发。

对于女性来说,未婚先孕是一件风险极高的事情,这更像一场赌博,赌他在床头枕边的信誓旦旦,赌他对自己的责任感,赌两人感情的坚固程度,赌对方的家庭素质,更是在赌自己的未来。

对于已经未婚先孕、并遭男友背信弃义的女性朋友,你也不要灰心,及时告诉家人,家人可能会感到震惊,但请相信,震惊之后家人一定会尽全力保护你,帮助你渡过难关。如果选择终止妊娠,建议去正规医院妇科门诊,不要轻信这只是一个常见的小手术,流产对女性的身体会有很大的伤害,在术后还应该进行正确的休息和护理。

这世界真的有人,嘴里谈着爱情,给了承诺,约定白头偕老,却不愿意为了女方的健康,牺牲哪怕一点快感。其结果是,自己爽快了,而怀孕去打胎做人流受罪的事儿,全部担在女生一个人身上。小编在此提醒所有女性朋友,除非你们已经具备申领结婚证的条件并且已经做好结婚生子的准备,否则如果他是真的爱你,就不应该让你承担怀孕的风险。

图片来源于UNSPLASH

最后再分享复旦大学陈果说过的一段话:“所有的爱中,最重要却也最常被人忽略的一种爱,便是自爱。其实爱自己,就是热爱生活。爱自己,不是在物质上不断地满足自己的需要。一个人真正需要的物质能有多少?沉溺其中,不会带来轻松与喜悦。爱自己,就是尽力地使自己活成一个自己会喜欢的人,并且用喜欢的方式度过一生。

因为你自爱,你会让自己变得更真挚、更宽厚;面对起伏的生活和无常的命运,你会更加勇敢;你会让自己变得强大,更好地主宰你的人生,而不是被四面八方的风浪潮汐裹挟着随波逐流……

你的自爱,无形中会让你成为一个更可敬更可爱的人,这会使你吸引来那些真心爱你的人,会带给你真正美好的爱;而当你用爱自己的方式去对待他人,这便是爱情、友情、亲情、博爱最本质的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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