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岁那年,我写下生命中的第一封情书。
寄给一位名字与年纪不详,却让我一见钟情的女生。
当时,我正在美国西海岸漫无目的地旅行,住在旧金山的一家廉价旅馆里。房价一晚十六美元,更划算的是还附送早餐。
说是早餐,其实就是早上八点钟,旅馆大厅会供应一些随意堆放在纸盒里的甜甜圈。由于旅馆同时还经营甜甜圈店,所以每天供应的口味都不同,基本上都是前一天卖剩的。大厅里有二十四小时开放的自助式咖啡吧。这样的早餐组合,我还蛮享受的。
一到早餐时间,住在这家旅馆的所有住客就会在大厅碰面,除了旅行者以外,还有不少月租的房客。
每天早上,我都会抢在早餐送来前,到大厅等候大家。两位美国老人、一对四十岁左右的墨西哥伴侣、两个中国男青年、一位新加坡女生、一对从阿姆斯特丹来的女性,以及从西雅图来的女背包客等,大约有二十个人,总是一早就集合在旅馆大厅,共进简便的早餐。
早上的大厅里人声嘈杂,报纸、座位、咖啡、甜甜圈、点唱机选曲,一切都是先抢先得。如果故作优雅慢慢来,转眼就找不到座位,当然也抢不到甜甜圈。每个早上都是这么闹哄哄的。
每天在大厅即将人声鼎沸的时候,那位背包客女生总会准时地出现。她拿着甜甜圈跟大家逐一地打招呼:“早安。”即使对方没有回应,或是正在看报纸没注意到,她还是会不厌其烦地问候他们。
对不会说英文的我,她也以一贯的态度打招呼问好,我很开心地向她回道早安。这真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呀!
她清晨的笑容实在棒极了,爽朗有礼又可爱,看起来还有几分英气。我对她简直是一见钟情。
我想要向她表达情意,决定写下有生以来的第一封情书。但我的英文技巧很笨拙,花了整整两天才写完这封信。没有英文字典的我,为了传达思慕之情,还特意跑到书店里偷抄情歌的歌词,把学到的单词与句子全都套用进去。就这样,我呕心沥血地写了整整两天,为了心爱的人,把所有的思慕化作了纸上的文字。
在写信的过程中,我反复检视,虽然已使出浑身解数、绞尽脑汁,但总觉得表达的方式很不像自己,好几次把已经写好的信纸揉成一团丢掉。后来,我终于觉悟,只要用心且真诚地写出感受,写得再烂也没关系,因为,那就代表着自己呀。
鼓足勇气把信交出去后,当然是被发了好人卡。不过,第二天早上她对我说的话,让我永生难忘。“这是我生平第一次收到这么棒的信,你的心意让我很高兴,我会永远珍藏这一封信的。”
现在,无论是写文章,还是撰写工作用的稿件,只要一停下来发呆,我就会想起当年努力表达情愫的自己。不是绞尽脑汁地编排,而是用真心去写。
不论是写给谁,所写下来的文章,都是寄给他人的一封情书。埋首于书桌前时,我会永远保持这样的心情,写下一篇又一篇的文章。(文/图:松浦弥太郎 翻译/整理:应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