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在此次新冠肺炎疫情之中已累计有近940万人感染、超13.6万人死亡。这也令该国成为了全世界新冠肺炎疫情第二严重的国家,紧随美国之后。而且,自北半球进入秋冬季以来,印度首都新德里还出现了明显的疫情反弹。
可就在这疫情吃紧的要命时刻,印度报业托拉斯消息,根据印度中央工会的说法,该国喀拉拉邦、本地治里、奥迪沙邦、阿萨姆邦和特伦甘纳邦日前出现全面停工,其他许多邦的正常生活也受到部分影响,因为有超过2.5亿工人参加了全国性罢工。
然而前几日,印度方面宣布对中国的App实施封禁禁令,影响了这些应用厂商在当地的正常运营。现在又来了....据日前路透社报道,印度接下来将从进口商品的质检标准入手,严格控制来自中国的电子产品。
实际上,印度目前在海关“设卡”将严格控制从自中国进口的电子产品的检测,印度标准局(BIS)负责控制进口电子产品。此前这些进口的电子产品如果要通关,审批时长从15天延长数倍,超过两个月或更久,包括海康威视、纬创、小米、仁宝等企业都受到严重影响。
今年8月份,有消息人士透露,印度正计划提高进口商品的质量标准,实施进口量限制,强制推行严格的信息披露准则,并且在商品口岸对来自多个亚洲国家的产品实施更频繁的检查。两名政府匿名消息人士称,印度新德里政府正考虑采取措施,防止主要是东南亚国家的贸易伙伴将附加值极低的中国进口商品重新运往印度。据悉,印度还担心来自韩国的大量商品涌入。这些举措的主要目标是进口笔记本电脑和移动电话的电子零部件、空调、电视、基本金属、家具、皮革制品、玩具、纺织品与橡胶等产品。
今年6月19日,外媒消息称, 印度计划对约300种产品设置更高的贸易壁垒,并提高进口关税,以试图对印度国内企业形成关税保护(印度拟对中国300种进口商品加高关税!)。之后一周,就传出印度海关100%查验中国货物且暂停清关,苹果、福特、思科、戴尔的产品以及富士康的电子元件均受到影响,分析印度此举虽未有公文,但已经为全球供应链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
事实上,在更早之前,印度在今年2月就已经提高了电子产品、玩具和家具等商品的进口关税,当时这一决定招致广泛批评,称这是针对外国企业的保护主义举措。当时来自瑞典的宜家(IKEA)表示,对印度采取更高的关税举措感到失望。
基于目前情况,整理了出口印度外贸结算风险及风险防范建议,还请在印度有业务的外贸、货代朋友们务必仔细阅读,互相转告,避免入坑:
对印外贸结算风险
中国对印度的出口远远大于从印度的进口。近年来,印度政府不断以反倾销名义对外国出口到印度的商品进行反倾销调查,印度的海关政策以及部分商人的不良行为,都给中国出口商带来了结算风险。
对印度贸易需注意以下问题:
1.印度的法律允许进口商不付款不提货,货物到达目的地后,如果因为进口商不付款不提货或因质量问题需要退货是允许的。
2. 在印度退货很难,印度海关在免堆期过后将对货物进行拍卖,原买家对货物有优先购买权,且出口商要求退运需要买家的书面证明向印度港口海关提出退运要求,原买家常常大幅压价以求得货物。
3. 印度要求货物抵达印度港口前需要提前3天进行货物舱单申报,并注明进出口注册号码(IEC CODE),否则将被海关征收罚金并直接影响货物的正常放行。
4. 要小心印度不法商人,其以 D/P、D/A 方式交易,货到后以种种理由不赎单提货,并以此要挟出口公司,无理强迫中国公司一再降价和改付款方式为 D/A,以达到以极低的价格买到货物甚至完全侵吞货物的目的。如果出口商将货物转卖,还需承担所产生的场站费、滞期费、滞留费、印度海关罚金等费用,给出口商带来高额损失。最恶劣的结果是滞港拍卖,钱货两空。
5. 要对印度银行开出的信用证保持警惕。印度的信用证条款相对复杂,单据要求显示的细节较多,可能要求多种检验证明(存在要求双方签字的软条款),附件条款里经常要求显示与进口许可相关的IEC 编号ORL编号等。
中印贸易中哪些付款方式风险较大?
1. 中印贸易中,采用D/A或D/P的付款方式风险较大,因为这两种付款方式属于商业信用,而印度国内信用体制尚未建设完毕,存在很大的漏洞,因此在中印贸易中要保有风险防范意识,应尽可能的采用信用度高的付款贸易方式。
在当前金融危机继续蔓延的情况下,L/C远期风险较大,即使是银行信用,印度客户有可能到期不付款赎单。为确保贵司安全收汇,建议尽量不要采用L/C远期付款方式。
2. 中印贸易中采用L/C付款方式客人仍可能拒付货款!做印度的业务,即使在即期信用证条件下,对方依然可以不付货款,技术的原因主要是当地开证行需要进口人确认信用证,而不良商人,常以信用证的软条款及不接受信用证为由,不支付货款。
Feasibility of complying with terms of the DC(此条款常为进口商利用)
中印贸易中,如何控制风险?
1.对印贸易,应坚持付款方式以即期信用证为主的贸易做法,尽量避免采取托收方式结算。
要仔细审核信用证,如有软条款或不明确的条款要争取修改信用证;同时要严格按信用证条款执行,争取相符交单,不给一些不法之徒以可乘之机。
对于与印度人在中国香港、新加坡开办的皮包公司达成的贸易需特别注意,要关注中间商的基本情况和资信,在合同、信用证中做好严谨的设计和规定。
另外,出口商一旦需要办理退货手续时,应注意在印度海关规定的港口海关仓库存放时间内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印度海关规定:货物到港后30天后,海关将向进口商发出提货通知,如进口商因某种原因不能按时提货,可根据自己的需要向海关提出延长申请;
如进口商在延长后的时间内仍未能按时报关提货,海关将再次(也是最后一次)向进口商发出催促提货的通知;
如果进口商在接到海关第二次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仍不提货,也不做任何说明和申请延长,海关将拍卖有关商品。如果出现这种情况,有可能造成出口商钱货两失。
2. 使用合法有理的方式加强对货权的控制
在国际贸易中,如何有效控制风险,一直为交易双方所关注。而对于发货人来说,最有效地方法莫过于用合法有理的方式对货权的控制,尤其是在存在较高贸易风险的地区更是如此。
警告:无论FOB或CIF 条件下,无论提单是否“TO ORDER OF SHIPPER" (指示提单),无论提单是否在你手上,印度方面都可不付款并技术合法,在进口申报的BILL OF ENTRY (进口申报舱单)及 IGM (进口货物舱单)上只要显示了印度客户的名字,你已经失去货权,无论提单是否在你手上。
如货物因印度企业拒付款而被海关扣留,一般情况下,我国内企业直接找印度海关作用不大,因为印度海关只有在获得印度进口商弃货书面说明、并核实该批货款尚未支付的情况下,才允许该货物退回。
关键问题在于进口商,没有他的弃货说明,海关是不会允许退货的。
(来源:网络)
免责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为尊重知识产权,化纤邦尽量标注每篇文章的来源,若不愿转载或侵权,请通知我们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