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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叶紫檀谎称廉价血檀航线蹊跷走私进境被查

上海海关展示查获的走私檀香紫檀。陈君言 摄本报讯(记者 李晔)血檀和小叶紫檀两种木材外观相似,仅凭肉眼很难区分。在文玩市场,不少无良商家将廉价的血檀冒充小叶紫檀。不过,走私分子却反其道而行之,将昂贵的小叶紫檀冒充血檀。前不久,上海海关接连抓捕走私分子,他们通过伪报品名的方式,将国家限制进口的檀香紫檀(俗称“小叶紫檀”)等珍稀濒危名贵红木物种,伪报成廉价的染料紫檀(俗称“血檀”)等。 今年1月初,海关关员在单证审核时发现,一批申报原产国为非洲赞比亚、品名为染料紫檀的货物,启运国却是印度,这批货在新加坡、韩国、日本等港口中转后运抵上海。如此蹊跷的运输航线引起怀疑。在上海洋山港货运集装箱码头,海关缉私人员对事先布控的一个集装箱开箱查验。经现场查验和后期鉴定,集装箱内13吨木材都是原产于印度的小叶紫檀。1月16日凌晨,上海海关出动警员90余名,分11个行动组在南京、福州、厦门等地缉私局及地方公安的配合下同步开展抓捕,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刑事立案3起,查扣涉案集装箱5个,涉及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Ⅱ的檀香紫檀50余吨,价值约6600万元。 经查证,多个专门走私小叶紫檀的团伙从境外组织货源,通过篡改货物品名和来源地的方式,将大批原产于印度的小叶紫檀走私进境。据犯罪嫌疑人供述,国内市场对小叶紫檀等珍稀名贵红木仍有较大需求,这些货物原计划运往福建仙游一带的高档木材集散地销售牟利。 今年以来,上海海关立案侦办5起将濒危木材刺猬紫檀伪报为缅茄木方料等案件,查扣刺猬紫檀438吨。檀香紫檀、刺猬紫檀等都是高档家具和文玩物品的重要原料,其生产周期漫长,由于过度开发,目前已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Ⅱ。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檀香紫檀、刺猬紫檀及其制品均属于贸易管制类货物,企业及个人必须取得由国家濒危物种管理办公室及其授权办事处签发的相关证明,海关才予办理通关手续。 上海海关日前通报,今年1月至4月共查获涉及象牙等濒危物种及其制品的走私违法案件92起,是去年同期的10.2倍。缴获象牙制品10.26千克,穿山甲鳞片316.6千克,刺猬紫檀438吨,檀香紫檀80吨,以及加利福尼亚湾石首鱼鱼鳔、海马干、河马牙、穿山甲、玳瑁、海狗皮等近千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