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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粉必修(九)|1959年“飞天牌”外销贵州茅台酒(白瓷瓶)


1959年飞天牌外销贵州茅台酒(白瓷瓶)

鉴藏要点:

1958年,为适应国际市场需要,茅台酒厂决定采用敦煌壁画中“飞仙献酒”的图案,将茅台酒外销商标更改为“飞天牌”。

酒厂委托香港五丰行办理茅台酒出口专用商标“飞天牌”的境外注册事宜。

当年,香港五丰行在香港地区,以及新加坡、马来西亚注册了该商标,名称为“飞仙牌”,国内称“飞天牌”。从此,茅台酒进入了“飞天”时代。

酒瓶采用“过渡时期”用过的“三级环形台阶”白瓷瓶,重新设计的正标整体风格和外销金轮牌相似,只是厂名落款改为中国茅台酒厂出品,“金轮”图案换成了“飞天”图案,繁体“贵”字依然少一画,“厰”字依然草写,中上部金黄斜道上原写有“中外驰名”及英文对照字母,此款全部改为英文字母。


这款酒使用了红色直塞式塑料盖内连软木塞,瓶口也采用了塑料胶套,外挂红飘带和带有“中国贵州茅台酒”字样的封口纸条。

该款酒的正标英文更改了一处写法,即“中国贵州”“KWAICHOWCHINA”中的“KWAICHOW”换成了“KWEICHOW”,并沿用至今。

1958年10月16日飞仙牌商标在香港注册成功

第一代“飞天标”其图案特征:手捧金爵飞天仙女形象栩栩如生,但是早期的构图绘画技术不太高,美感稍差。比如飞天仙女的脸,一个像小伙子,一个像老太太另外手捧的金爵变形,底盘过大,比例失调。这些都是第一代飞天标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