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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医美平台“更美APP”在碰瓷明星的路上越走越远

来源:环球网

【环球网时尚频道 叶申】明星肖像被乱用的现象屡见不鲜,明星本身自带流量,有一定号召力,且能将这种号召力转化为现实利益。而“更美APP”一直在碰瓷明星,在侵权的路上越走越远。

据公开资料显示,更美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整形、微整形、齿科、眼科、抗衰老等消费医疗领域社区、电商与金融服务,平台有来自中国、韩国、泰国、新加坡等国家的7000多家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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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被众多明星起诉一事,更美7月13日回应称,更美的初衷,是希望通过明星照片将晦涩的医美知识通俗易懂地传递,使人们理性看待医美,建立正确的医美消费观。不过,这种理由很难让人信服。在外界看来,更美更可能是为了省代言费,被起诉后赔偿不过几万或几十万,而这些一线明星的代言费高达几百万、上千万。此外,这种营销方式使得更美的公众号上充满娱乐八卦气息,难以相信它可以提供专业的医美。未来,消费者又如何去相信这样一家医美平台呢?更美APP的路还有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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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本月9日,伊能静(原名:吴静怡)与北京完美创意科技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公开,审理法院为北京互联网法院。判决书显示,法院查明,北京完美公司系微信公众号“更美”的账号主体,该账号在2015年4月至2018年6月期间共发布了五篇共使用56张吴静怡肖像照的文章,且配有广告宣传语与二维码等商业宣传内容。法院认为,北京完美公司的行为具有营利性,已经构成了对吴静怡肖像权的侵犯,需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本案裁判结果显示,被告北京完美创意科技有限公司在涉案微信公众号“更美”内连续七日刊登致歉声明;赔偿原告吴静怡经济损失180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合理支出费用1000元,合计201000元。

7月7日,刘诗诗(刘诗施)与北京完美创意科技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亦公开,审理法院为北京互联网法院。判决书显示,法院查明,被告完美创意公司在其运营的微信公众号“更美”的6篇文章使用了刘诗施的肖像照片用于商业宣传。法院认为,完美创意公司未经刘诗施同意使用其肖像照片,构成对刘诗施肖像权的侵犯。本案裁判结果显示,被告北京完美创意科技有限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更美”显著位置连续十日刊登致歉声明;赔偿原告刘诗施经济损失(含合理开支在内)130000元。

而在5月20日,北京完美创意科技有限公司新增一条法律诉讼信息,判决书案由为网络侵权责任纠纷,原告为马苏。北京互联网法院判决被告北京完美创意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微信公众号“更美”(微信号:×××)上显著位置连续七日登载声明,向原告马苏赔礼道歉,赔偿原告马苏经济损失12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及维权合理开支1000元。

互联网医美平台更美APP所在的北京完美创意科技有限公司一直被明星所诟病,并多次遭起诉,去年就遭马苏 、王鸥 、刘诗施(艺名刘诗诗 )、李易峰 、张雨绮 、张艺兴、王一博 、秦岚 等多位明星起诉,案由均为网络侵权责任纠纷。在2019年6月份,曾因网络侵权责任纠纷被冯小刚、刘晓光起诉。仅在去年6月27日一天,胡杏儿、张柏芝、王蒙蒙、李小璐、唐嫣、张燕、张予曦、黄晓明、佟丽娅、李冰冰、赵丽颖、靳东等12位演员与北京完美创意科技有限公司的肖像权纠纷同日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