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香港发出首批8张虚拟银行牌照(Virtual Banking Licence)之后,新加坡的虚拟银行牌照(Digital Banking Licence)也箭在弦上。
虚拟银行,泛指不设实体网点只依靠网络或手机提供服务的银行,类似于内地网上银行、微众银行等互联网银行。据彭博社6月29日消息,新加坡监管机构表示,为加强金融服务领域的竞争,新加坡将向非银机构发放最多5张虚拟银行牌照。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主席塔曼(Tharman Shanmugaratnam)在6月28日的发言中表示,“我们欢迎有创新价值的公司申请虚拟银行牌照,即使这些公司没有过银行业的从业记录”。
目前,多家新加坡巨头企业已对虚拟银行牌照表示出了强烈兴趣,包括新加坡电信(Singapore Telecommunications Ltd.)、新加坡“滴滴”Grab和知名游戏设备品牌雷蛇等。
新加坡电信在声明中表示:“进军移动金融服务领域是一项有趣的发展”“我们愿意探讨虚拟银行业务的可行性,审视自身是否符合发牌条件”。
雷蛇方面在马来西亚已经推出了自家的电子钱包服务,在支付业务上积累了一定经验。其首席战略官李黎明(Limeng Lee)在声明中表示:“我们肯定会考虑申请数字银行牌照,并热切希望帮助推动新加坡金融业的创新”。
新加坡叫车服务巨头Grab也做出了充分的准备。2018年,Grab成立了自己的金融科技公司Grab Financial,先后涉足移动支付、跨境汇款、保险科技等多个领域。其高级董事总经理鲁本?赖(Reuben Lai)表示,Grab将密切关注虚拟银行牌照的要求,“公司将尽力自我调整以符合牌照申请的要求,包括与什么样的公司进行合作”。
实际上,虚拟银行的概念在新加坡并不新鲜。自2000年以来,新加坡监管机构一直允许当地银行机构推行“互联网银行”的业务模式。星展集团控股有限公司(DBS Group Holdings Ltd.)和联合海外银行(United Overseas Bank Ltd.)也在印度和泰国等其他亚洲国家经营“互联网银行”业务。因此,本次新加坡虚拟银行牌照的申请者将主要集中在意欲进入银行业的新玩家之中。塔曼表示,我们将确保虚拟银行在公平的竞争环境中与现有银行展开竞争。
据悉,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将于8月份开放两类、最多5张虚拟银行牌照的申请。其中,2张是完整的虚拟银行牌照,可以提供范围相对广泛金融服务以及吸收零售客户的存款;3张是企业版的虚拟银行牌照,服务对象仅限于企业,不允许面向零售市场。同时,对于想要申请新加坡完整版虚拟银行牌照的外国公司,新加坡金融管理局要求其必须与总部在新加坡的公司成立合资企业。
有报道称,新加坡金融管理局考虑颁发虚拟银行牌照可能受到了香港虚拟银行牌照机制的启发。香港金融管理局曾自3月27日起分批下发了8张虚拟银行牌照,得牌者包括内地巨头蚂蚁金服、腾讯、京东、小米等。香港金融监督管理局给虚拟银行划定的服务范围主要是零售客户和中小型企业,并希望虚拟银行为能够提供更加普惠的金融服务。
然而,有业界人士提出,香港地区的虚拟银行牌照要求过于严格,不仅与传统银行门槛相同,还只能服务零售和小微端,其虚拟银行业务并不值得新加坡方面参考。
(原标题,新加坡拟效仿香港发虚拟银行牌照:多家当地科技公司跃跃欲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