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亚最早关于天地会的报告,出现在乾隆五十四年(1789)巴达维亚华人公馆的档案。有一个名叫蔡整的人供出,他因追债被陈玉山殴打。口供说:“整即曰:何如此横恶?玉山云:岂不闻天地会之人乎?”仅凭一言,难以断定是否是随口威胁,不足以证明当时巴达维亚华人有没有天地会拜会的传统。但是,东南亚的华人社区,有很强的自治传统,其中包括以籍贯、方言、甚至姓氏为根据的帮派,则是没有疑问的。
19世纪的殖民地统治者,尤其是在巴达维亚的荷兰人,和在马来亚的英国人,称这类机构为“公司”。历史资料记录最早的海外华人自治体系的“公司”是婆罗洲坤甸兰芳公司。坤甸是三不管地带,土著苏丹酋长管不着,直到19世纪上半叶欧洲殖民者也没有管到。据1856年《兰芳公司历代年册》,兰芳公司成立于乾隆四十二年(1777),但是成立之前,该地方已经有多处名为“公司”的管治机构。《兰芳公司历代年册》描述当时的情况,说:“时茅恩聚处甚盛,有老埔头,有新埔头。老埔头有店两百余间,新埔头有店二十余间。老埔头系潮、揭二阳、海陆二丰人多,尊黄桂伯为总太哥,新埔头系嘉应州人多,以江戊伯为功爷,统率其众,立兰和营,举四人协理,名曰老满。”所谓兰芳公司成立,就是嘉应州人罗芳伯打败了原有的“公司”,创建了兰芳公司总厅,形成了嘉应州人与大埔县人的联盟。他于乾隆六十年去世前立的遗嘱,说明“兰芳公司太哥,系嘉应州人氏接任,本厅副头人,系大埔县人氏接任,此两处永为定规”,可见,地方上的权力关系。
我们可以想象,类似兰芳公司的联盟,并不是一个很紧凑的团体,而是一层一层由大头目到小头目的各有管辖的范围。头目与成员之间,头目与头目之间,可能有结拜的关系。但是,没有任何痕迹显示兰芳公司曾利用类似天地会拜会的仪式。研究罗芳伯的罗香林教授说,“芳伯出国前,嘉应州一带,似尚无天地会之传播……芳伯所建兰芳大总制之官制言之,亦无一与天地会各级员司之名号相合者。其为不相因袭,盖无疑也。”
虽然兰芳公司出现比义兴公司早,到19世纪中期义兴公司在所有“公司”之中的名气最大。义兴公司出现在马来亚的槟榔屿,要了解义兴公司与天地会的奇妙关系,需要了解英国在马来半岛成立殖民地的历史。
英国东印度公司在1786年在槟榔屿成立殖民地。随后,英国在马来半岛势力扩张,1819年抵达新加坡,1824年通过与荷兰的条约,得到马六甲的管治权。至1851年这三个地方成为英国人的海峡殖民地的主要据点。在殖民地开发,尤其是在鸦片战争后,契约华工制建立的背景下,这三个地方也陆续成为华人移居的重地。
英国人之所以能够在马来亚半岛建立殖民地,大多数是通过与当地苏丹统治者达成了武力与经济上的协议。与苏丹的关系,对殖民者而言非常重要。英国对殖民地华人的态度,也值得留意,尤其是1824年到1825年当他们在槟榔屿面临着政治危机的时刻。危机的浮现在更早的年份已露端倪。
1821年,暹罗攻击了槟榔屿原属主吉打苏丹,英国人担心其舰队会攻打槟榔屿。臣服暹罗的洛坤邦主的父亲是华人,他也使用华人手下。1825年槟榔屿总督从一个华人犯人处听说当地有三个华人会党,其中一个叫“义兴馆”,他非常重视这份报告。槟榔屿警察队长关大(R.Caunter)对华人帮会进行调查,汇报当地三千多华人中存在七八个会,参与者以广东人为主,并非企图造反,只为建立兄弟关系与提供殡丧服务。但是,总督不接受这个结论。总督亲自访问了四个当地华商(也有说是闽商),他们认为海山公司与义兴公司各有一千名会员,他们也受雇于洛坤邦主。这对槟榔屿是种威胁。
槟榔屿华人中分帮派,甚至与附近马来亚邦主有所沟通,都不足为奇。马来亚邦主、英国殖民地政府,与华人社会领袖,正是通过一层一层的包庇关系来支配地方上的资源。税收通过“垦主”包税制度征收;鸦片烟通过包卖制运销;契约华工,还没有靠岸,已经受到包工头的债务控制;内陆的锡矿开采,也依赖包工制度下的劳动力。不过,至19世纪20年代也还没有人指出它们与天地会有什么关系。研究马来亚华人会党的英国殖民地官员布莱斯归纳当时的资料,并判断:“槟榔屿的三个由‘澳门人’组成的会党:和胜、义兴和海山是三合会的不同支系,这一点在当时并没有被意识到。”但是他引用的证据是1854年殖民地官员沃恩的一篇文章。正如很多研究东南亚秘密会社的历史学者,布莱斯倾向于把以后出现的文献,往前引申来说明19世纪20年代槟榔屿华人帮派的性质。这倒令我们相信并没有当时的文献能证明天地会与19世纪20年代的帮派有什么关系。
英国人最早介绍天地会的文章写于1821年。传教士米尔尼(William Milne)于1822年在马六甲去世,离世前将文章交给与他一同传教的马礼逊(Robert Morrison)。1825年,也就是槟榔屿华人会党处于紧张时刻时,马礼逊将此文发表。文章介绍了天地会的名称、目的、内部组织,特别提到了写在布上的规则,也描述了拜会仪式,包括钻刀、过桥、发“三十六誓”。文章说明仪式由二人主持,其中叫“二哥”的这位在仪式中读出誓词。文章还讨论了天地会的手势,很详细翻译了“腰凭”(称之为“印鉴”)。文章附有汉字,也有一张五角形腰凭的图片,上有“兄弟分开一首诗”等几句。文章内容没有多少提到马来半岛的会党。只有寥寥数语提及1818年在马六甲有个裁缝匠杀人后逃脱,而这个人是会党头目之一。文章也没有提及义兴公司。米尔尼多次往返于澳门与马六甲,文章的内容,不一定是马来亚的情况,只可以说是把嘉庆年间在中国本土的资料介绍到马来半岛。马礼逊在米尔尼死后又发表了一篇关于腰凭的英文翻译,说明文件于1828年在澳门一处坟场被找到,更令我们相信米尔尼的资料实际来自于广东。
1825年后天地会的名称开始频频出现于英国人的报告,但是从20年代至40年代的报告的资料性有限。很多见闻来自道听途说,虽然也有类似天地会的文献收入其中。描述拜会仪式的报告实际上也只有三段,并且没有任何一段显示拜会与高溪庙或“木杨城”有关。1824年在新加坡的郊区,一个名叫阿都拉的马来人偷看了一次拜会。他看到一堆人面对“祖先偶像”,中间有个主持人,两边站着持刀者。他们在“神坛”前烧纸,然后有八个持刀的人拉一个入会者过来,主持人与入会者一问一答。阿都拉不懂汉文,所以他事后才知道问答的内容。他也看到了歃血。唯一能证明这个仪式就是天地会的拜会的,只有一句话。主持人问:“你为什么来这里?”答:“我想参加天地会。”
第二段材料来自1830年新加坡副参政司文翰(S.G. Bonhâm)的报告。这份报告意在回应槟榔屿殖民地政府发现华人会党。报告承认新加坡也发现有天地会、关帝会、与祖师公会等三个会;描述了天地会拜会时,先杀鸡,然后会员割破手指取血,混在鸡血中,饮血发誓。第三段资料来自1840年一个英国驻马六甲军人纽波尔德(Thomas John Newbold)的报告。在纽波尔德长达差不多四十页的文章中,有一半在谈刘、关、张桃园结义。他去了马六甲拜会的房子,看到墙上贴有很多写有汉字的纸条,正中挂着三个人的画像,画像前面的玻璃柜里供奉长明灯,周围有香、大罗伞、木制矛、剑、和棍子。他的文章翻译了两套三十六条规矩,有描述问答与誓章,也附了三份腰凭,其中一份有“五人分开一首诗”几句。从誓章的内容看,会友向刘、关、张发誓。纽波尔德没有看到拜会,虽然他的文章题目是天地会,但是,他相信访问的地方所拜的神就是刘、关、张。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三篇报告都没有提到义兴公司。
虽然参与华人公司的成员都要求发誓对会内情况保密,英国殖民政府却很清楚知道公司的所在地与公司头人的姓名。研究槟榔屿华人社会的陈建虹先生结合档案的记录与地方上的遗址,对19世纪上半叶槟榔屿头人做了详细的考证。根据殖民地档案1825年警察队长关大的报告,义兴公司的地址在“教堂街”(Church Street,陈先生称之为“义兴街”),首领叫文科(Mun Affoh)。陈先生在槟榔屿的名英祠里找到他的神主牌位。据陈建虹先生研究,名英祠内义兴公司领袖的神位都是1890年后从义兴馆移去。神龛上,不止文科的牌位,还有好几十个牌位,不清楚是否都与义兴公司有关。其中有一位梁显正的牌位,内匣写有“始大哥”。1825年文科供,义兴馆已经创办了二十四年,前任首领十八个月前去世。所以,根据文科的供词,义兴馆创办于1801年,即嘉庆六年。
槟榔屿华人在嘉庆六年前后相当活跃。嘉庆五年他们捐了三千八百多银元建立了最核心的广福宫,嘉庆六年广东人捐了四百银元建立广东义冢。这两个机构很能代表当时华人在槟榔屿的势力。广福宫带头捐献一百大洋的是两名甲必丹,就是英国承认的代表华人的头目。捐一百银元的名单内还有“肆公司”一词,不知道何所指。捐钱名单内没有梁显正和文科。陈建虹先生认为文科1819年才到槟榔屿。道光二十四年广福宫重修,文科捐了三十元。道光十七年广东义冢建亭,他捐了二十元。碑文记录他是总理。文科1825年的供词说义兴公司建立的目的是为“救济有病或患难的会友”,这与他参与修建广福宫与义冢是配合的,但是从捐款的碑记来看,早期的义兴公司还不是槟榔屿华人社会举足轻重的机构。
随着贸易的增长,华人移民的数字在马来半岛也一直在增加。槟榔屿的华人人口从1820年到1850年翻了差不多一倍,到1860年又翻一倍。新加坡华人人口增长比槟榔屿更高。19世纪40年代至70年代,华人会党的势力随之崛起,党派之间的斗争也趋向激烈。1826年闽人已经另组存心公司,1844年,闽人龙山堂邱姓又另组建德堂。陈建虹先生形容这个年代,说:“地缘色彩浓厚的闽帮两大会党,以及后来出现的闽帮全义社同路人,在经济利益当头的狭窄空间争天夺地的事件,便成为19世纪下半年(‘期’字之误)的常态。”正如陈先生说,19世纪50年代到19世纪70年代,会党在槟榔屿与新加坡多次为争夺利益大打出手引致变乱。
大概从19世纪40年代开始,英国殖民地政府开始用“秘密与危险”(secret and dangerous)来形容华人会党。1843年,海峡殖民地拟了一个“压制海峡殖民地秘密与危险的会社法案”提交到印度殖民地政府(当时还是东印度公司)。印度殖民地政府没有批准。但是,同样的概念在中国人居住的香港出现。
选自《秘密社会的秘密:清代的天地会与哥老会》,贺喜 / 科大卫 著,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21年12月。来源:历史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