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征程面对面》连载⑤】
观念一变天地宽
——新发展理念如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
1972年,美国学者德内拉·梅多斯等人出版了一部著作,名叫《增长的极限》。该书对传统的增长模式进行了深刻反思,提出如果按照原有的理念和方式发展下去,人类社会将在往后100年中达到增长极限,直至崩溃。当时,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还处在工业化进程中,因此这本书一经问世就引起激烈争论,尤其是受到了一些既得利益者的猛烈抨击,指责它是杞人忧天,是“有误导性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本书的观点为越来越多的人所认同,它一版再版,被译成几十种文字,在全世界发行数千万册,成为20世纪最具影响力的著作之一。
现在翻看这本书,虽然其中某些具体的观点有一定的局限性,但它对传统发展理念的批判至今仍给我们以启示。发展方式的变革首先是一场理念的革命。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在认真总结过去5年发展经验的基础上,再次强调了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的鲜明导向,把它作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这集中体现了我们党对未来发展方向和规律的科学把握,也充分反映了我们党把新发展理念贯彻到底的坚定决心。
一、成效明显亟待树牢
循道而行,功成事遂。理念是行动的先导,一定的发展实践都是由一定的发展理念来引领的。有科学的理念作指引,发展就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对经济形势进行科学判断,对经济社会发展提出了许多重大理论和理念,对发展理念和思路作出及时调整,其中新发展理念是最主要的、最重要的,从观念层面为转变发展方式、引领发展实践指明了前进方向,引导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革。
几年来,新发展理念在中华大地日益深入人心,正转变为亿万人民群众的具体行动。从重焕生机的白山黑水到热潮涌动的天涯海角,从气象万千的东海之滨到神秘高洁的世界屋脊,处处都能感受到新发展理念的生动实践和巨大威力。无论是政府机关还是工矿企业,无论是街头巷尾还是田间地头,都奏响了新发展理念的时代最强音。
数字最有说服力。从“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数据中,我们看到了贯彻新发展理念取得的显著成效。5年来,我国全球创新指数排名从世界第29位跃升至第14位,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从50.8%增加至54.5%,货物贸易进出口额从3.95万亿美元增加至4.65万亿美元,重点民生领域支出从9.6万亿元增加到12.4万亿元……这一串串数字,记录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新发展理念正在真真切切地改变着人们的生产生活。
同时,理念的改变意味着对陈旧观念的抛弃、对利益藩篱的突破、对发展方式的重塑,并非一朝一夕能够完成,真是“太难了”。新发展理念作为新事物和新要求,转化为实践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目前一些地方和部门在树牢和践行上还有不小差距。
思想认识上不到位。有的领导干部对新发展理念的重大意义认识不清,认为是“一般性口号”,是“解燃眉之急的权宜之计”;有的对其丰富内涵理解不透,对5个关键词的各自要求和相互关系把握不准;等等。这些认识偏差,必然导致行动上缺乏主动精神和自觉意识。
贯彻落实上不坚决。俗话说:“思想认识上偏了一寸,行为就可能偏出一丈。”客观上,贯彻新发展理念关系一个地方或单位整体发展方式的转变,涉及对原有利益格局的调整,要求对发展规律和趋势有深刻准确的把握,实施起来周期长、见效慢、难度大。有的领导干部觉得“费时费力不讨好”,不愿干、不敢干,甚至也不会干;有的基层单位专挑容易的、对自己有利的做,搞“选择性”落实。
体制机制上不完善。制度建设是管根本、管长远的,理念的落地必须有完善的体制机制作保障。但实践中,在发展规划、产业布局、资金支持、人才培养和生态环境等方面还缺乏完备的政策措施和制度安排,导致新发展理念出现“空转”现象,没法真正地落实落地。
“大江来从万山中,山势尽与江流东。”贯彻新发展理念是趋势所致、形势所需、发展所系,事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事关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成败。必须清除前进道路上的“拦路虎”和“绊脚石”,让新发展理念在神州大地落地生根。
二、深化理解悟透要义
发展是人类社会的永恒主题。要发展是所有社会、所有阶段人们的共识,但以什么样的理念来指导、走什么样的发展道路?人们一直在苦苦探索中。马克思恩格斯通过历史性考察后认为,未来社会是建立在物质与精神、经济与社会、人与自然等均衡发展基础上的,最终目的是实现“每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新发展理念贯穿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立场、观点、方法,是与时俱进的马克思主义发展观。它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顺应人类社会发展大趋势,锚定社会主义现代化宏伟目标,着眼解决制约高质量发展的矛盾问题,站在历史和时代高度,创造性地回答了新发展阶段“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进一步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理论。
它着眼人民立场的“出发点”。为谁发展、依靠谁发展、发展成果由谁共享,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和资本主义现代化的分水岭。人民是我们党执政的最深厚根基和最大底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我们党领导现代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只有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才会有正确的发展观、现代化观。新发展理念就是从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出发提出来的,是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发展观。反观有的西方发达国家,科技水平不可谓不高、发展水平不可谓不强,但新冠肺炎感染和死亡人数令人惊愕,老百姓的生命安全无从保证,这样的现代化意义何在!
它聚焦我国发展的“疼痛点”。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趋势向好,但也面临着复杂的“问题岛链”。新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消除改革发展“疼痛点”来展开,着力开出破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良方。创新解决发展动力问题,协调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绿色解决人与自然和谐问题,开放解决发展内外联动问题,共享解决社会公平正义问题。正因为有着强烈的问题意识,新发展理念才具有强大的理论穿透力和现实解释力,成为回应当代社会发展问题的中国解答。
它扼住困难挑战的“风险点”。居安思危、守住底线,是始终掌握发展主动权的科学方法。正所谓“图之于未萌,虑之于未有”。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和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来自各方面的困难和挑战不断增多,甚至“黑天鹅”“灰犀牛”还会联袂而至,使面临的风险和威胁叠加升级,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诸多隐患。新发展理念正是从随时准备应对更加复杂困难局面的前提出发,坚持政治安全、人民安全、国家利益至上有机统一,不断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全面做强自己,使党和国家事业在各种斗争中始终立于不败之地。
它扣准时代潮流的“兴奋点”。和平与发展、创新与变革、协调与绿色、开放与共享,是当今世界发展的高频词。它们代表了未来全球发展的方向,是各主要国家竞争的焦点。谁在新一轮博弈中抓住这些关键点,谁就能占得先机、赢得主动。新发展理念以宽广视野和敏锐眼光观察大势,引领世界风潮之先,牵住生产生活方式转型变革的“牛鼻子”,厚植发展优势、增强发展动力、提高发展质量,助推我国在制度模式和发展道路的比拼中脱颖而出。
新发展理念是一个系统的理论体系,回答了关于发展的目的、动力、方式、路径等一系列理论和实践问题,阐明了我们党关于发展的政治立场、价值导向、发展模式、发展道路等重大政治问题。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就好比中国古代哲学所讲的“五行”,金木水火土,一个都不能少。它们高度耦合、不可分割,是统领发展的总纲要和大逻辑,共同构筑了未来发展图景的顶层设计;它们各有侧重、协同支撑,每一个都对应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着力点。准确把握新发展理念,必须全面完整,不能顾此失彼,更不能相互替代。
三、准确把握深入贯彻
深圳,中国发展的窗口。在这个活力之城,光明区并不那么声名显赫,因为它是这几年才冉冉升起的“新星”。曾经,光明区只是深圳北郊的一个普通国营农场,乳鸽、牛奶、甜玉米是其引以为豪的老“三宝”。如今,光明区旧貌换新颜,走上了一条高质量发展之路,科学城、城市“绿肺”、群众诉求服务站新“三件”成为这里闪亮的名片。从老“三宝”到新“三件”的蝶变,是新发展理念在光明区落地生根、开花结果的生动实践。
近年来,不只是光明区,在整个深圳乃至全国,贯彻新发展理念的成效正逐步显现。下一步的关键是,立足新发展阶段的特征,按照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举措、更完善的保障,切实把新发展理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到经济社会各方面,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入脑入心入行。马克思曾说,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要让新发展理念掌握群众,真正在人们思想中扎下根来,不仅要做到入眼入耳,更要在入脑入心上下功夫。领导干部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组织者、推动者,必须抓住这个“关键少数”,通过日常学习、专题培训、实地考察等方式,强化思想教育的作用,提高他们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落实落细落小。理念变为实践,需要有具体的抓手和路径,否则就会大而化之,沦为空谈。新发展理念是一个宏观的要求,必须与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相结合,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相结合,与干部群众所思所想所盼相结合,体现在一个个规划、一项项任务、一件件实事上。只有这样,新发展理念才能看得见、抓得牢,才能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做法和举措。
进法进规进制。法律法规和制度安排是党、国家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新发展理念作为指导经济社会发展的行动纲领,必须融入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从柔性的要求变成刚性的约束。在最近一次宪法修改中,新发展理念被载入其中,作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准则,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提供根本的法律保障。
我们走在大路上,风展红旗如画。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上,中国的发展呈现出亘古未有的光明前景。新发展理念犹如一面旗帜、一座灯塔,指引锦绣中华向着更高的目标迈进,努力创造让世界刮目相看的新的更大奇迹。
硬核知识
全球创新指数
全球创新指数(GlobalInnovationIndex),于2007年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等共同创立,包括知识产权申请率、移动应用开发、教育支出、科技出版物等80个指标,用于评价国家和经济体的创新水平。《2020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显示,在参与评价的131个经济体中,排名前十的为瑞士、瑞典、美国、英国、荷兰、丹麦、芬兰、新加坡、德国和韩国,中国居第14位。
《光明日报》( 2021年07月16日03版)
来源: 光明网-《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