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洁尼塔。(海峡时报)
(新加坡3日讯)30岁学前教育及托管中心女校长为个人开支,挪用29名学生10个月学费近4万7000元(约14万1000令吉),被判坐牢12个月。
这起事件发生在2016年10月至2017年7月之间。被告吉尼塔(30岁)当时是Acekiz学前教育及托管中心裕廊分校女校长,她面对一项失信罪的控状。
案情显示,身为裕廊分校的校长及主管,被告负责中心的总体营运,包括中心的日常运作、新生入学和管理中心的财务。被告应将收取的费用存入该公司的银行账户。
不过,2016年10月至2017年7月,整10个月被告共收到该中心29名学生,包括现有学生及准学生的近4万7000元学费,却没有将收到的现金存入公司的银行账户,而是保留了这些钱,将其用于自己的个人开支。
Acekiz学前教育及托管中心董事偶然收到被告发给一名家长的付款收据时,揭发了此事。该收据上虽盖有学校印章,但并不是公司的正式收据。
董事进一步调查发现,这名家长的子女虽入学但没有记录在公司系统内。
事后董事报警处理,警方开始调查后,揭发她长达10个月的罪行。
被告今早认罪,被判入狱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