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约束人道德的最后一道底线,当人模糊了法律的界限之后,便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而这时候相应的刑法也会根据罪犯来定,从古至今,刑法在不断的更替,但进入文明社会之后,一些刑法也开始取消了。
不过凡事无绝对,有些国家就还保留了一些特殊刑法,中东地区的阿拉伯国家,就保留着斩首和石刑,新加坡也保留了鞭刑,顾名思义,就是用鞭子抽打,不过新加坡的鞭刑可是让世界各国都为之颤抖。
鞭刑存在于历史上的各个时期,无论是犹太人、埃及人、波斯人还是斯巴达人都曾使用过鞭刑,我国在夏商周时期,鞭刑就已经诞生,使用的对象主要是奴隶,新加坡的鞭刑主要是继承于英国。
19世纪时期,英国不列颠东印度雇员史丹福·莱佛士登陆了新加坡,1824年,英国开始殖民新加坡,英国为了能够管理新加坡,就使用了鞭刑,根据1948的新加坡监狱狱规调查。
“对于严重违反狱规的犯人,可由监狱当局判处藤鞭最高12鞭,或由来狱的法官判处藤鞭最高24 鞭;对于15岁以下未成年犯,只能由来狱法官判处最多细藤6鞭。”
鞭刑,顾名思义,就是打在臀部,鞭刑主要针对男性,女性不需要承担鞭刑,1993年,新加坡已经有3244名男性被判鞭刑,到了2007年,这个数据已经翻了一倍,6000多名罪犯,至少有30种罪行。
鞭刑是强制刑法,是不存在减刑一说的,如今犯了鞭刑的名单还在延长,新加坡的鞭刑,行刑用的鞭子长1.2米,粗1.3厘米,在行刑前,刑鞭会在清水中浸泡一夜,使之充分吸水,增强柔韧性,以免干燥的鞭子在行刑时随时断裂。
而鞭刑规定,一鞭子下去必须皮开肉绽,每打完一鞭子,医生都要好好的检查一下,要是发现犯人承受不了,就会停止行刑,等过了三个月犯人恢复了之后,继续承受下一鞭,直到完全打完为止,根据新加坡监狱记录还从没人能够一次性承受完鞭刑。
更加“人道”的是,犯人在剥光之后,新加坡的各大报社都可以前来拍照,监狱这样干也是为了宣传鞭刑,以此来管束那些潜在罪犯,而且新加坡的鞭刑不仅仅适用新加坡国民,不管你是哪国国民,只要在新加坡犯了罪,就要遭到鞭刑。
1993年,美国18岁少年在新加坡戳破汽车轮胎和涂鸦,还用斧头敲毁车窗,结果被判十二下鞭刑,当时连克林顿都出面了,新加坡本着尊敬的意思,改成了4下,但其余刑法不变。
正是因为如此,鞭刑成了世界各国都相当害怕的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