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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见•大律师丨国际商务律师陶景洲:盛名之下 最是难歇(第1期)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李玉敏 北京报道

从安徽的小县城到步入北大校园,从留学法国到成为顶尖国际商务律师,在旁人眼中,陶景洲的每一步都精彩纷呈。但陶景洲自己却轻描淡写地表示,“我上大学是一场误会,读法律是一场误会,当律师也是一场误会”。

1977年恢复高考后,陶景洲是首批考上北大法律系的大学生,成为人才辈出的“黄埔一期”中的一员。1982年初,大学即将毕业的陶景洲没有选择服从分配到国家机关和部委工作,而是参加了公派出国预备研究生考试,并远赴法国研究比较法。

从一名语言不通的留学生到第一个取得法国律师资格的中国人,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下,陶景洲于1991年选择了回国。回国后,他就职于高特兄弟律师事务所的北京办公室,代理了大量的反倾销案件,获得了“中国反倾销第一人”的美誉。此后借助精通法语、英语、了解中国市场的优势,帮助了麦当劳、可口可乐、微软、LG、宝洁、家乐福、欧莱雅等诸多大型跨国企业在华投资以及收购和兼并上。被媒体称为“跨国生意的幕后推手”。

近日,陶景洲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专访时表示,“现在我已经不做律师业务了,而只作为仲裁员来独立的审理有关仲裁案件”。近年来,他已经转型为“自由身”的“国际独立仲裁员”。

作为一名国际商务律师,陶景洲西装革履的专业形象背后也是大量艰辛的案头工作,他表示,“很多人认为律师就是打官司,事实上我做了那么多年律师,可能就没去过几次法庭,我一天到晚写合同和提供商务咨询意见。”谈及为何能坚持如此高强度的工作,陶景洲说道:“我一直是一个‘难歇’的人,当你做喜欢的工作时,你就不会觉得累。”

“每个人好像每天都站在凯旋门广场,面对12条大道,选择不同的路,每一天的选择都在无形中塑造着你未来的人生道路。只要你选择积极向上,成功与否,就没有这么重要了。”

几个“误会”成就的精彩人生

《21世纪》:你之前接受采访说过一句话,“到北大读书是个误会,出国留学是个误会,当律师也是个误会”,有什么故事吗?

陶景洲:故事有。因为当时在下乡,听说要恢复高考了,而我不想考,因为我感到农村的生活还挺不错,比较悠哉悠哉的。是我妈逼着我,非说你要去考试。我说“那行吧,就考个试试。既然考试嘛,那肯定就是考考试试。”

当时我说想,既然要考试的话,我第一志愿就报北大,第二志愿安徽大学,第三志愿安徽师范大学。然后我妈就把我的志愿改成了:第一志愿安徽大学,第二志愿安徽师范大学,第三志愿北京大学。顺序给调了一下。我妈的这个改动是在我填的表报到省里之前,有我们县教育局的人跟我说的:“你妈把你的志愿改了”。我说,“不行,不能改,是我的志愿,不是她的志愿”。因此我又改回来了。

至于北京大学,我填的志愿本来应该是哲学系。因为当年的最火的专业是“文史哲”,但是接到通知书发现是政治法律系,所以这也算是一个小小的误会。当时的法律系是中国的绝密专业,全国就三个院校有,就读还需要经过政审。

出国留学也是偶然的。在我们大学毕业那一年,国家刚好决定要派出国预备研究生,然后就有了第一届公派的研究生留学。我当时报考的时候,我妈坚决反对,说你毕业回安徽就行了,我是家里独子,父母希望能留在他们身边。那时候,大家都希望出国,我也想出国到外边的世界看一看。

(陶景洲曾说过:“如果你的坚持是对的,那父母会支持你的,因为他们是爱你的。”)

考上之后,我们那个专业有三个名额,国家决定两个去美国,一个去法国。因为美国是英美法系,法国是大陆法系,希望有一个人能去学大陆法系,但我们三个人都不愿意去法国,因为我们在大学学的都是英语。最后他们就说:“陶景洲年龄最小”,就把我派到了法国,所以去法国也是一个误会。这是我当时特别不情愿的事。

到法国本来去学行政法,回来应该到国家的部委或者人社部这些地方工作的。

当时由于国家的外汇储备很少,每个研究生的生活费1000多法郎,日子过得比较紧。不过相比国内的收入已经是一笔巨款了。每个月生活费相当于等值的1000多人民币,那时候已经很高了,因为当年我爸每个月的工资才82.5元,我的助学金已经是他工资的十几倍。但这个助学金只给我们两年,如果两年不回来,就只能自谋出路了。

但是我说不行,两年我法语都学不会。要么我假装学会了,获得一个学位,镀一层金回来了。要么对自己诚实一点,我现在回去等于啥也没学。因此,我得自己找出路。很幸运通过我老师的介绍,我到了一家律师事务所,当时本来想赚点钱,写完论文就回国了。没想到,实习之后就喜欢上了律师这个职业,也就放弃了将来到国家部委工作的机会。

1977年毕业的北大法律系,人才济济,也被称为“黄埔一期”。毕业多年后,陶景洲利用同学聚会结集了一本《未名的77》,定价为:无价。

《21世纪》:在北大的这几年对你有影响特别大的老师和同学吗?

陶景洲:那时候学校里边的同学对学习的热情特别高。大家之前没有机会学习,现在有了这样一个机会大家都特别的珍惜。所以我们比的既不是吃,也不是穿,也不是玩,而是要比谁学习最努力。当年北大图书馆,你要在开馆之后的那几分钟之内不把座位占着的话,今天就没有可能在图书馆学习了。

而且大家对很多的问题都积极地讨论,个人的观点都不一样,我们法律系更是如此。老师也不给我们一个结论,而是给我们一种方法,一种法律逻辑,其他的都是让我们自己去思考。我们的老师都是解放前在西方学习回来的,他们的视野比较开阔,不会让我们机械地学习法律的条文,而是真正的对一些问题做比较深入地分析,这些人增加了我们对法律的兴趣。老师也告诉我们,法律是个实用科学,一定要去具体的工作中实践。我们大二就到中信公司、南京法院等地学习,老师让我们开阔了眼界。

《21世纪》:那时候的学习或者交流中,有没有印象特别深的人或者事?

陶景洲:我的导师龚老先生(龚祥瑞),他有一句话,“什么叫责任?责任就是你要对这个事负责,负责的第一层意思就是,你一定要尽力的把这个事办成。第二层意思是,如果办不成,你一定要解释为什么没有办成,这才是负责”。还有印象比较深刻的是,我们一个老师说,“有一箱苹果,你是先吃烂的还是先吃好的?你要吃烂的,其它的苹果就继续烂,这样你永远吃烂的苹果。你应该先吃好的,烂了的再说。”给我们的理念就是把好的东西放在前边,把不好的放在后边。

“你一定不要贬低你的同行,不能说这个事只有我懂,别人不懂。在客户面前不要去说你同行的坏话,说别人坏话反而增加客户对你的不信任感”。

律师最重要的是负责任和不贬低同行

《21世纪》:你91年回国的时候,是第一个获得法国的律师资格的中国人吧?当时回到国内,是一个什么样的工作状态?

陶景洲:我刚回国工作是在一家美国律师事务所,我们北京办公室有两个美国人,三个中国人。三个中国人中,一个是法律助理,一个是行政人员,就我是律师。当时我英语写得不是特别好,我写的英文的法律意见,他们感到都不满意,就耐心地帮我改。有一个年轻的律师不太耐心,我说:“你别不耐心,我英语没你好,但是我法语比你好,你要写法语我帮你改”。

在当时的环境中,我考虑怎么扬长避短,同时把自己的短处慢慢补足。1991年到2000年,我的英语每天都在进步,后来就自己可以写,很少有老板去再给我改英语的情况。这是一个比较艰辛的过程。刚回来,既要伺候好客户,又要把自己对问题的分析,提高到这个市场上最高的要求,不然人家干嘛花这么多钱请你?刚回来的时候,一个小时收费约400美元。也就是说,客户认为他请的律师必须值这个钱,他们有理由比较苛刻。在苛刻的老板和苛刻的客户的催逼之下,一个人的能力才能很快提高。我特别感谢那些当年老批评我的人。

《21世纪》:这些年,有哪些是你觉得特别有意义的案件?

陶景洲:那很多。刚回来的时候处理的,比如说可口可乐在海口、杭州等地建的灌装厂;帮助宝洁在天津等地方建厂;帮助麦当劳在王府井开他们第一家北京的店……当然还有其他的很多的工业类型的项目。刚刚开始的时候,我服务的主要是美国客户。之后,我发挥我了解法国和熟悉法语的特长,发展了一批法国的客户,最早是一些工业企业,之后才有了家乐福、欧莱雅和巴黎春天集团这些公司作为客户。

《21世纪》:你做的事不仅仅是一个律师做的,超出了律师的业务范畴,其实已经深度进入了商业领域?

陶景洲:因为我们是国际商务律师。我的观点是国际商务律师,得有一个国际的视野,同时了解你的客户所在国的文化,知道人家的商业逻辑,知道交易中可能的各种商业的风险及怎么去规避,怎么去谈出一个双方都能满意的交易架构等等。当然律师的本职是要把合同写好,把可能有的法律风险向客户解释清楚,这就是超过了我们传统意义上的律师。很多人认为律师就是打官司,事实上我做了那么多年律师,可能就没去过几次法庭。我一天到晚写合同,写合资经营合同、合作经营合同、外商独资企业章程和提供在华投资的各种法律问题的分析。

在我做了许多跨国并购的项目之后,我逐步开始关注仲裁的法律和实务问题,这也让我搭上了比较早的一班车。等到别人开始对这个感兴趣的时候,我已经积累了一定的经验,我也就是“笨鸟先飞”,先飞了几步。

《21世纪》:90年代初,你那时候是学有所成,在海外工作也很不错,为什么那时候选择回来呢?

陶景洲:商人们还是喜欢中国的这种模式:比较稳定的营商环境,经济上比较好的政策。所以我1991年9月回国,当时发展的情况还不错。应该说我赶上了第一班中国改革开放的高速列车。

《21世纪》:有律师同行曾说过,律师的衣着都要学习陶景洲的打扮,他的穿着,给人的感觉永远是非常的得体,给客户的印象是“我很贵”?

陶景洲:穿着的事也有不少有趣的故事。我刚参加工作的时候,一个客户请我去法国南部摩纳哥,那里的巴黎酒店有一个路易十四餐厅,餐厅是米其林三星。他请我去吃饭,我穿了一条牛仔裤,上身穿了个T恤衫,外边套了一件夹克。刚要进门就被人家挡在外边,人家说“进我们这儿必须要打领带”。当时要回到我下榻的城市把衣服换了再回来,时间来不及,所以我就在T恤衫上扎了一个领带。从那以后,我宁愿穿的稍微的正式一点,也不能特别的不正式,所以慢慢的形成这种习惯。加上周围的同事们、客户们都是那样一种打扮,就形成了自己的风格。我认为在穿衣上比较注意,也是对别人的一种尊重。

《21世纪》:你刚回国做律师的这段时间,很多的客户越来越信任。你作为一名前辈,能不能给青年律师一点建议,怎么能获得客户的信任?

陶景洲:第一,客户对你的信任是有一个过程的。当然了你要有基本的训练,处理过不同的事情。因为客户找律师就是希望能够不再重复别人已经犯过的错误,能够站在巨人的肩膀上,他们感到律师值这个钱。

第二,你一定要注意的是:对于你懂的事情,要好好地向客户解释清楚;对于你不懂的事情,一定要承认这个事不是你所能解决的问题,他必须要请其他人。知道自己做不了的事情,同时能够坦诚的告诉客户,这是建立客户信心的一个方面。

第三就是你一定不要贬低你的同行,不能说这个事只有我懂,别人不懂。在客户面前不要去说你同行的坏话,如果说你对这个人特别不满意,你能够说的最多的也就是“这个人我不太熟悉”,或者说“他的业务领域我不太清楚”,就完了。其实,说别人坏话反而增加客户对你的不信任感,这是一个人道德方面的一种缺陷。

《21世纪》:你做了很多大型的跨国企业进入中国,也有很多中国的客户“走出去”的案例,在“走出去”的风险方面你有什么样的建议?

陶景洲:中国在上个世纪90年代末就提出了“走出去”的战略。当时我就说,做海外的项目,步步都是陷阱,我们一定要首先研究好“走出去”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然后再真正地“走出去”。而研究这些问题最好的办法,就是要把日本走出去的经验教训学好。因为日本走出去的时候,当时也是头脑发热,感到有钱,所以就买了很多的项目,亏了很多的钱。我说我们为什么要把日本的学费重新交一遍呢?

在海外做项目是一个比较系统的工程,还有很多的政治风险、军事风险、外交风险,还有很多商务上和法律上的风险,一定要把困难想得多一点,将来谈的合同订的要尽量全面一点。因为任何国家,在你刚要去投资的时候,都是特别欢迎你的,而一旦落户之后,可能问题才刚刚开始。因此,将来能够保护你的,除了国家外交上的干预之外,最主要的还是你的合同项下是不是有充分的保护,未来的各种可能性是不是在合同里作出了规定,以及在出现问题的时候,我们怎么解决这些纠纷。

“如果一个人特别喜欢做一件事,而不是因为生计的原因必须要去做,那么他就不会觉得累”。

因为热爱,所以难歇

《21世纪》:现在还称你陶律师没问题吧?你现在是做独立仲裁员了?

陶景洲:只做仲裁员,就是律师本身的业务不做了,替一方去辩护的工作没有了,只作为仲裁员来独立的审理有关仲裁案件。

《21世纪》:不当运动员了,只当裁判员了?

陶景洲:对。

《21世纪》:你在哪些仲裁机构任职?

陶景洲:很多。我在中国的十几家仲裁机构担任仲裁员职务。中国的仲裁机构有仲裁员名单制,但是在很多国外的机构是没有名单的。有些机构有建议性的名单,就是当事人可以选择名单上的人当仲裁员也可以选择名单外的人当仲裁员。比如,国际商会和伦敦仲裁院没有仲裁员名单;而香港和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有建议性的仲裁员名单。我也在其它的仲裁中心如维也纳国际仲裁中心和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等担任过仲裁员。

《21世纪》:您长期在中国的话,是通过远程的方式开庭还是说都要飞到当地去?

陶景洲:在疫情之前仲裁的开庭都是要飞到当地,而线上开庭的技术是刚刚发展起来的。去美国和欧洲开庭,时差的问题有时候是很讨厌的。有一次,我去纽约,飞到纽约正好早晨,我去酒店洗了个澡、换上衣服,开完庭后晚上又飞回北京。常年的国际旅行让我获得了国航的终身白金卡和法航的终身白金卡。

《21世纪》:你办公室有个词叫“难歇”,难歇是什么原因?有没有一个时刻让你觉得特别累,也想歇一歇?

陶景洲:好像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因为我选择了一个我比较喜欢的行业,如果一个人特别喜欢做一件事,而不是因为生计的原因必须要去做,那么他就不会觉得累。比如说,有人喜欢打麻将,他就不会觉得累,坐一夜他也会一致兴致勃勃。

《21世纪》:你刚刚说了一个前提,就是说当你不用注意生计或者没有这个担忧的时候,你可能更加的遵从自己的内心,去做自己想做的事儿,从什么时候开始你就可以不用担心自己的生计问题?

陶景洲:(笑)我是从农村过来的,苦日子也过过,所以差不多就可以了。在回国工作五六年之后,我就感到差不多了,不行我就回老家。我不需要追求那么多的财富之类的身外之物。

《21世纪》:那你工作强度压力都很大,工作之余用什么方式调节特别疲惫的身心?运动?

陶景洲:没运动,我就是不爱运动(笑)。我喜欢和朋友一块聊天。现在几乎每天都会有一个和朋友们一块聚会的饭局。然后看看一些杂书,这些可能是身心调节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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