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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眼里要命的榴莲,却是新加坡水果摊上的图腾

有个朋友,喜欢榴莲然而家里人都拒绝这个味道,后来偷偷买了藏阳台上,等夜里自己开着窗户偷偷吃。

结果他儿子在屋里哇一声哭了。

爷爷奶奶就在旁边哄啊,他儿子边哭边说,爸爸在阳台上偷着吃屎,还不分给我……

我一直认为,第一个吃榴莲的人,绝对是饿疯了。不然谁会想着把一个能砸死人的东西打开,看看里面能不能吃?

我受不了榴莲,就觉得…这帮人有什么想不开的不能喝点农药么?非得吃榴莲?后来闻的多了,慢慢的也就习惯了。

第一次吃榴莲的人,我想大部分也都是捏着鼻子抱着成仁的决心下嘴的。

身边的勇士们告诉我,榴莲的口感糯软,像吃腐乳,味道很甜。冰冻过的情况下不会甜到刺喉咙;另外吃榴莲的感觉真的挺像臭豆腐,闻着的气味跟吃进嘴里的大不相同,其实确实很香。但是让我吃,抱歉,世界这么美好,我还想好好活着。

可是在新加坡和马来西亚,一种叫“榴莲落,纱笼脱”的说法,意思就是宁愿不穿衣服,也要吃榴莲。面对榴莲,很多新加坡人,意志力完全被冲垮。有人开玩笑说,新加坡和马来西亚打仗的话,马来西亚断供榴莲比断水断电都管用。

上次回国,在超市里也发现了猫山王,但要吃到最好的榴莲,还真的要在新加坡和马来西亚。特别是新加坡。虽然本地早就不产榴莲,但由于新加坡人的消费能力强,所以最佳品质的榴莲其实都出口到新加坡。

每到榴莲成熟的季节,新加坡基本上就是举国狂欢。一贯干净整齐的街道,会冒出很多临时的榴莲摊,灯火不灭。立起的榴莲架上整整齐齐摆着各种品种,桌子下面则是一框框不知名的或者卖相没那么好的小榴莲,价廉物美,管吃够饱。管你是金融大亨还是无名小工,不分贵贱、没有歧视,怎么吃都行。甭管桌椅有多简陋,让摊主现开现吃。任何榴莲副产品,什么榴莲糕、榴莲糖、榴莲麻薯、榴莲冰激凌……在吃家的心中都是次品。

卖榴莲在新加坡可是个好生意,每天由马来西亚送过来的一车一车的榴莲,两三个小时就能售罄。榴莲上市和价格波动也会成为新加坡的社会新闻,通常一公斤猫山王18新元(1新加坡元约合5元人民币)算是正常价格。

榴莲摊主通常是一两个青壮年男子,胳膊上有纹身,脖子上大金链,新加坡人的江湖义气仿佛都浓缩在了榴莲摊上。一只手带着防割手套握住榴莲,另一手持刀。手起刀落,寒光一闪,榴莲就被劈开一条缝,再来一刀,榴莲头顶就开了花。放到桌上,用刀沿着缝隙稍一用力,刚才还坚不可摧怒目金刚的榴莲壳立刻就分成了两半,露出金黄肥嫩、人见人爱的榴莲肉来。

面对吃不惯榴莲的人,世界各地的榴莲客都会露出某种想掩饰、确故意流露出的一点怜惜,暗自窃喜对面的人不会跟自己争抢,从而实现一个人独吞的美好。

撸完了第一口榴莲后,他们会吧唧着嘴告诉你:吃的就是这味道,你不懂。要不要试一下?

当然,榴莲不只是好吃这么简单,号称“万果之王”的榴莲可以称为新加坡水果摊上的图腾。

因为从精神层面剖析榴莲,它的意义远大于水果本身。

套用《娱乐至死》里的金句再合适不过:并不是原来的水果摊加上了榴莲,而是整个水果摊都围着榴莲构建的。

比如在家人重逢时,它可以代表亲情。海外求学回来,父亲就拎着一袋榴莲回家,把报纸摊开,榴莲放上去,用菜刀剥开,榴莲独有的香味就会轰然而出。用双掌的压力掰开,小心翼翼地由榴莲壳中取出果肉,仿佛是在进行一种虔诚的仪式。

再比如,在新加坡你可以一个人吃鸡饭,甚至一个人吃火锅,但绝对不能一个人吃榴莲。榴莲要和好朋友一起吃,一起弄脏手,一起到口臭,才能吃出味道。所以和朋友在水果摊消费时,它代表着友情。都说一起吃榴莲之前是朋友,一起吃榴莲之后才能论兄弟。

我问过另一个不吃榴莲的朋友,为什么会有吃完榴莲就是兄弟的说法,他回答“你傻啊!屎都一起吃了,不是兄弟是什么?”

情不自禁,惺惺相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