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一名美籍华裔女钢琴家一家四口被美联航赶下飞机。
又是美联航!!!不过转眼一想,美联航做出此类举动并不意外。
刚给儿子喂完奶就被赶下飞机
这则新闻经国外多家媒体报道之后,引起广泛争议。
翻阅媒体报道,和通过当事人口述的视频之后,我了解到的事情经过大致是这样的:
休士顿身兼科学家与钢琴演奏家的芮美(Mei Rui)上周五携父母和2岁儿子,在休士顿搭乘美联航班机赴纽约。
班机原定清晨6点半起飞。登机后,因罕见冰雪,全部乘客在机舱内等候2小时,后来全部被要求下机。
9点过后重新登机。
他们一家四口坐下,她正喂完奶,想等儿子睡熟一些后再让他坐回位子,一位空服员走到她旁边请她把儿子放回座位系上安全带。
芮美说,当时机门还没关,机舱上还有许多人在走动,她请求空服员“给我一两分钟”。
没多久,另一名空服员又来提出同样要求。儿子在她们来回对话中被吵醒哭闹,接着就发生全机乘客被再次请下机的事情。
然而,重新登机时,她们一家四口就在航警环绕下,被拒绝登机。
对于此事,同机的部分乘客声援芮美,“这位女士的孩子只不过是哭着不肯坐回座位,值得空服员粗暴对待?还被驱离下机?更何况飞机都还没移动,也没打算移动。”
也有人说,“搭机最怕孩子吵,干嘛带小孩上飞机?”有的则称,“起飞前坐回自己的位子系安全带既然是规定,就要遵守。”
一边是人性,一边是规则。
对于美联航的做法,我不置可否,因为真的很难说对或者错。没有按时让孩子坐回位置,这的确违反了规定。
但是带过孩子的人都知道,这位妈妈的请求并不过分。她不是拒绝放孩子坐回座位,而是请求多给一分钟,好让孩子睡熟一些,况且根据描述,当时“机门还没关,机舱上还有许多人在走动”。
芮美表示,“今天上午发生的事,比哈维(飓风)摧毁我的家园还更残酷,没法保护我的年迈双亲和儿子,感到愧疚。”
芮美此次的纽约之行目的是演奏录音,是她所从事临床音乐介入治疗一项研究的一部分,因为这起事件而泡汤......
一位年轻妈妈,带着老弱妇孺,众目睽睽之下遭遇这样粗暴的对待,这无疑是一种羞辱,但又孤立无援,那种委屈和无助,不是我们这些围观的人可以想象的。
女议员带孩子上班被驱逐
无独有偶,上个月日本一名刚休假归来的女议员,带着自己7个月大的婴儿参加市议会,引发惹众怒后被轰走。
理由是——不得携带议会工作人员之外的人员参会。
离开后,她把孩子扔给保姆,又返回继续参会。
随后,当议会正式开始时,议长向大家表示道歉。但有议员却这样说,“该道歉的人不该是你”,矛头直指绪方夕佳(女议员)。
但绪方夕佳这样说,“我就是想向大家展示一下事业型女性在事业与抚养孩子方面的困难。”
日本可没有我们国家老人带孩子的传统,一般是妈妈亲自带孩子,孩子到了一定年龄就送日托,妈妈上班送孩子上学,下班接孩子回家,然后做饭洗衣收拾屋子。
所有的这些,爸爸很少参与。妈妈实在照顾不过来,就会请保姆。(推荐阅读:日剧《营业部长吉良奈津子》把女人会遭遇到的种种处境上演了个遍)
日本女性产后有8周的分娩假,和1年到3年不等的育儿假,当然公务员和大型企业员工的育儿假会偏长。
尽管如此,很多产后妈妈还是会提前返工,她们担心休假时间长会引起老板和同事的不满。这样,事业、家庭、孩子,每天家里、学校、公司三点一线奔波。但是,这样困难的处境并没有被广泛认识。
有经济能力请保姆、育儿嫂的,情况或许会好一些,那些经济状况稍微拮据的家庭,只得撑着、挨着。
公共场所喂奶尴尬了谁?
总之,不管是家庭主妇还是职场妈妈,有了孩子,也就意味着生活中、工作上,多了很多身不由己。
当了全职妈妈,担心家里经济来源不足,担心因为囿于孩子和家务而落后于社会潮流;
当了职场妈妈,担心家庭和事业之间的平衡问题,经常顾此失彼;
外出时,总会发生一些超出自己掌控范围之外的事情,让你尴尬、无措。
比如,公交车上、地铁上孩子毫无预兆的哭闹;比如,当起了“背奶族”,在同事们都午休的时候躲到小暗房、杂物间贮存起宝宝的食粮。
不知道还有没有人记得,2015年的北京地铁哺乳事件?
某公益组织在微博转发一位在北京地铁哺乳的妈妈照片,指责:“这里是北京的地铁之上,不是你们村的公交车”,并且将这位母亲的哺乳行为称作是在公共场所裸露“性器官”。
不仅如此,妈妈在公共场所的哺乳行为还经常被骂“伤风败俗”:“不知羞耻,丢人丢到外面了……”
尴尬!还是尴尬!!
但是如果不是迫不得已,又有几个女人愿意在一群陌生人面前袒胸露乳?
一位妈妈说:“我看到周围人对孩子的哭声已经很不耐烦了,急得没办法,只好撩起衣服就给宝宝哺乳。”但是周围人的眼神让她心里很难受。
有宝宝的人都知道,婴儿越小,进食越是不定时,需求得不到满足就会饿肚子,会哭闹。
而且6个月以内的婴儿,基本每天要吃6到12次奶,平均每2-3小时就要喂一次,新生儿的需求就是不定时的闹钟,也就是说宝宝一饿,妈妈就得喂奶。
让妈妈们陷入两难困境的,还因为我们国家公共场所哺乳室非常不完善,见过、使用过哺乳室的妈妈少之又少,又或者有设置了哺乳室,但是并无明确标示。
主要是因为我们国家的法律法规上,对在公共场所设置哺乳室,没有强制性规定。
而在美国、日本、英国、新加坡等国家,法律对哺乳室设置的地点、面积、设施等都有比较详细的规定。
以中国台湾为例,2010年通过的《公共场所哺乳条例》让公共场所哺乳合法化了。规定:对禁止、驱离或者妨碍妇女于公共场所哺乳者,处6000元-3万元的罚款。
还规定一定面积以上的公共区域必须建立哺乳室,并有明确标示,没有设立将进行处罚。
同样,香港也出台了《育婴间设置指引》,也明文规定公共场所必须设置哺乳室。
这保障了妈妈们在公共场所的哺乳权。
至于给婴儿喂奶是“公共场所裸露性器官”的论断,仁者见仁,淫者见淫罢了。
同样是喂奶,同样在公共场合,地震时的女民警喂奶,大家都点赞,如今给自己孩子喂奶,就成了举止不雅?这个道德大棒挥得非常脑残。
2008年汶川地震在安置区给3个月大的宝宝喂奶的蒋晓娟,宝宝的妈妈在地震中受重伤,在医院紧急抢救
在各类乳制品严重冲击传统母乳喂养的今天,我们也经常看到母乳喂养的宣传和鼓励。
既然如此,那为什么实际中不能给予这样的妈妈多点理解和包容?当然如果能在人群中稍微帮忙遮挡一下,她会很感激。
写这篇文章不为别的,就是希望,不管是在家中的丈夫、父母辈,还是社会上互不相识的陌生人,对带着孩子的妈妈多一些耐心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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