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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概况

罗源县,隶属于福建省福州市。位于福建省东北沿海,福州市东北部,介于北纬26°23′-26°39′,东经119°07′-119°54′之间,属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东濒东海,西与闽侯县交界,南与连江县相邻,北与宁德市接壤。罗源县区域面积1187平方公里,辖6个镇、5个乡,有8个社区、189个行政村。户籍人口26.45万人,其中畲族人口占8.1%,为福建省畲族主要聚居区和老区县之一。[1]

罗源县别号罗川,夏商属扬州,周属七闽地,秦属闽中郡,西汉为冶县地,东汉为侯官地,晋属温麻地,隋属闽县。1956年移属福安专区,1963年复属闽侯专区,1970年归属福安地区,1983年7月划属福州市。

罗源县是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对台贸易点和中国首个国土综合开发整理示范区;罗源县是福建畲族主要聚居地之一;著名景点有:陈太尉宫,畲山水景区,福湖畲族文化村等。

2018年8月,入选“中国营商环境百强区县”榜单,位列第76位。

罗源县别号罗川,位于福建省东北部沿海。夏商属 扬州,周属 七闽地,秦属闽中郡,西汉为冶县地,东汉为侯官地,晋属温麻地(道光《新修罗源县志》载:或曰罗江县),隋属 闽县。唐大中元年(847年),朝廷准福建观察使之请,割连江县北一乡为罗源场,罗源政区始从连江分离出来。咸通二年(861年),升场为镇,改名永贞,属福建观察使领辖之福州。乾宁三年(896年),以福建观察使为威武军节度使,永贞镇仍属福州。

五代后唐长兴四年(933年),闽王王延钧在福州称帝,国号闽,改元龙启,以福州为长乐府,升永贞镇为县,隶属于长乐府。五代天福十二年(947年),长乐府被吴越国占领,永贞县为吴越福州威武军辖地。宋太平兴国二年(977年)设两浙西南路辖福建各州县。太平兴国三年(978年),吴越王 钱俶纳土归宋,永贞县属两浙西南路福州。雍熙二年(985年),改两浙西南路置福建路,永贞县仍属福州。天禧五年(1021年),为避皇太子赵祯讳,永贞县改名永昌。乾兴元年(1022年),定名罗源县。以境内罗江(今罗源溪)流分三支,同出一源得名。南宋 景炎元年(1276年),益王即位于福州,升福州为 福安府,罗源县属之。

元代实行省辖路、路辖县体制。至元十七年(1280年),置福建 行中书省,福安府改称福州路,罗源县属福州路。明 洪武元年(1368),改路为府,罗源县属福建行中书省(洪武九年改称福建承宣布政使司) 福州府。清沿明制,罗源县属福建承宣布政使司福州府。

1912年隶东路道,民国2年(1913),废府设道,罗源县属福建省东路道(1914年,改名闽海道)。民国14年废道,罗源县直隶于福建省。

民国22年11月, 国民革命军第十九路军在福州成立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将福建划为4个省,罗源县属闽海省。次年1月,人民革命政府失败,罗源县复为福建省直辖县。

民国23年7月,福建省划分为10个行政督察区(次年10月改为7个),罗源县属第一行政督察区。民国36年,罗源县又为福建省直辖县。

民国36年(1925),罗源县又为福建省直辖县。1933年11月“闽变”,隶闽海省。1934年隶第一行政督察区。1947年4月直辖福建省政府。

1949年8月14日罗源县解放。9月,福建省划为8个专区,罗源县属第四专区(1950年4月改名闽侯专区)。

1956年3月,罗源县移属福安专区。1961年11月,改属福州市。1963年8月,闽侯专区恢复建制,复属闽侯专区。

1970年“专区”改称“地区”,同年2月,罗源县归属福安地区(1971年6月改称宁德地区)。1983年7月划属福州市。

境域

唐 大中元年(847年)设罗源场,罗源场东、南两面毗邻 连江县,西接 闽县,北界感德场(今宁德市)。境域约相当于今凤山、起步、白塔、西兰、洪洋、中房、飞竹等乡(镇)及松山乡大部、霍口乡东部。

唐 咸通二年(861年)割闽县林洋地入永贞镇,西部边界扩展到双口渡(《 八闽通志》称“双溪渡”,有误),而与闽县(公元982年后为 怀安县)、 古田县为界,其他三向疆界不变。

北宋元丰四年(1081年),连江县划招贤里5图地入罗源。县东部边界因以扩展至海,辖域增加今鉴江、碧里两乡(镇)地区。

明 万历八年(1580年)裁怀安县并入侯官县,原属怀安县的霍口一带(具体地界无考,疑为山垄塆溪以南的小块地区)划属罗源,西界改与侯官县为邻。

民国29年(1940年),连江县又划巽屿、北山两地入罗源,此后辖域未发生重大变动。1956年5月,大获乡漈头自然村划属连江县,香岭乡后山自然村划属古田县岭南乡;同年7月,香岭乡活山自然村划属古田县岭里乡。此时,罗源县境域东端隔海与霞浦县东冲半岛相望,西端与闽侯县接壤,南邻连江县,北连宁德县,东北、西北、东南、西南分别与宁德、古田、连江诸县及福州市郊区为界。地形呈东西向长条状,东西最长距离78.5公里,南北最宽距离28公里,总面积1187平方公里,其中海域103平方公里,滩涂53平方公里。

行政区划

2010年,罗源县下辖: 凤山镇、 松山镇、 起步镇、 中房镇、 飞竹镇、 鉴江镇、 白塔乡、 洪洋乡、 西兰乡、 霍口畲族乡、 碧里乡、 罗源湾。

地貌

罗源县位于鹫峰山脉东南麓,县境三面环山,一面临海,为东西长条状,地势三高两低,形如“W”:西部与闽侯县、福州市交界处地势最高,多中山,有海拔千米以上的山12座,峰3座;往东,高度逐渐下降,至霍口盆谷海拔只有100米左右;霍口盆谷往东,地势又渐次回升,至县中、北部挺旗峰、飞仙岩一带,平均海拔达500米以上;飞仙岩往东,高度再逐级下降,到起步、凤山平原地区海拔已低于10米;平原以东的半岛地区地势又抬升为高丘、低山。

气候

罗源县属中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夏长无酷暑,冬短无严寒,雨量充沛,温暖湿润。由于受复杂地形影响,各地气候有明显差异,灾害天气亦多。

水文

罗源县水量来源于境内降水产生的径流及县外过境客水。全县多年平均年来水量22.833亿立方米,其中境内产流11.313亿立方米,外县过境客水11.52亿立方米。1990年按境内产流计,人均占有水量4941立方米。

土壤

据1982年福建省第二次土壤普查,罗源县土壤的成土母质主要是火山岩、花岗岩的残积物和运积物,形成土壤后分属7个土类,17个亚类,33个土属(其中耕地15个土属,33个土种)。由于地处中亚热带,土壤脱硅富铝化作用强烈,红壤成为主要地带性土壤。各种土壤类型按海拔高度呈垂直分布,从高到低依次为草甸土、黄壤、黄红壤、红壤和水稻土。

罗源县,地处 鹫峰山脉东南延伸部分,地势自西而东,高低起伏。全县最高峰牛母山海拔1251米。四季分明,夏长无酷暑,冬短无严寒,雨量充沛,温暖湿润。年平均气温19℃,年平均降水量1652毫米,年平均日照时数1691.1小时。境内三面环山,一面临海。东部罗源湾口小腹大水深,海域面积达240平方公里,避风遏浪,不冻不淤,港口作业时间年平均360天,是 福建省六大天然深水良港之一。县辖罗源湾北岸港区岸线长25公里,可建万吨级以上深水泊位37个,约14公里的岸线水深在10米以上;截止2009年,有1000—5000吨级码头4个、3万吨级和5万吨级码头各1个,年吞吐能力达800万吨以上,在建的还有5万吨级、15万吨级码头各1个;拥有松山、白水两大围垦造地近5万亩以及周边可开发利用腹地,土地储量近10万亩,形成海峡西岸“人无我有,人有我多”的可供成片开发的港区工业建设用地。罗源湾与台湾隔海相望,距 马祖岛38海里、 基隆港146海里、 上海405海里、香港435海里,位于 长江三角洲、 珠江三角洲等距离中心,北联 宁德、 浙江,南接 福州、 厦门,是连接南北的重要节点。海陆空交通便捷,开辟了直抵 香港、 日本、新加坡等航线, 104国道、 沈海高速公路穿境而过,距 福州长乐国际机场仅58公里,福州市区65公里,距宁德市仅25公里、 温州200多公里。 温福铁路于2009年建成,并在罗源湾开发区内设站,罗源湾港区铁路专用线从该站点连接贯穿港区三个作业区至将军帽。

林业资源

截止2009年,全县土地总面积1623354亩,其中林业用地1165242亩,占71.8%,林业用地中有林地面积869784亩,占林业用地面积的74.6%,疏林地面积23918亩,灌木林地面积21147亩,未成林造林地面积58933亩,非林业用地面积458112亩。全县活立木总蓄积量91.29万m3,毛竹立竹数1523万根,杂竹489万根,其中林分蓄积87.73万m3,疏林地0.76万m3,散生木和四旁树2.79万m3。

全县林分面积652188亩,其中用材林面积376382亩,薪炭林面积2067亩,防护林267664亩,特用林6075亩,分别占林分面积的57.7%、0.3%、41%、1.0%。林分蓄积量中,用材林53.03万m3,薪炭林0.12万m3,防护林33.22万m3,特用林1.36万m3,分别占林分蓄积量的60.4%、0.1%、37.%、1.6%。

罗源县地跨南、中亚热带两个植被带,以县城所在地凤山镇为界,凤山镇以东(含 凤山镇)属 闽江口鹫峰山南部潮湿南亚热带雨林小区; 南亚热带雨林是该地区的地带性植被,原生植被被破坏后仅呈次生萌芽林,或稀疏阳性林,其中大部分已被人工马尾松林所替代。凤山镇以西的罗源大部分地区属中亚热带阔叶林植被带,以 米槠、栲类、 樟树、 酸枣、 枫香、 木荷等组成常绿阔叶林是本地区的地带性植被。

农业资源

2012年全年粮播面积调减为195600亩,其中,粮食作物占111300亩,非粮食作物84300亩。粮食总产36262吨,茶叶总产5847吨,油料119吨。园林水果9100吨,肉类10422吨,水产品产量高达125370吨。

渔业资源

罗源海域、滩涂广阔,沿海居民从事渔业生产历史悠久,以海水捕捞为主。明代前限于滩涂捕捞,明代始有海洋捕捞作业,明末发展海水养殖,主要品种有褶牡蛎、缢蛏、泥蚶等。民国时期海水养殖年产100吨左右;淡水养殖甚少,年产5吨左右。1949年水产品总量547.6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扶持渔业,生产逐步得以发展。1979年后落实渔业生产责任制,鼓励私营养殖。1984年养殖产量开始超过捕捞产量。1990年后将水产养殖列为工农业综合开发工程,采取措施,促进发展。养殖品种和产量逐步增加,海水养殖品种有褶牡蛎、缢蛏、泥蚶、蛤仔、贻贝、太平洋牡蛎、海带、紫菜、对虾、青蟹等及鲷类鱼(网箱放养),淡水养殖有青、草、鲢、鲤、尼罗非鱼,革胡子鲶、河蚌、河蟹、鳗鱼等。1994年养殖面积达2.89万亩,水产品总量达2.36万吨,产值1.52亿元(按1990年不变价计算)。2012年水产品产量高达125370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