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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全国农民合作社典型案例之五:福建清流县嵩溪爱珍豆腐皮专业合作社



——清流县嵩溪爱珍豆腐皮专业合作社由生产大户牵头领办,通过统一原料供应、统一技术指导、统一质量标准、统一产品品牌、统一销售,合作社将传统手工作坊与现代生产技术相结合,推动当地传统豆腐皮生产产业化、现代化;通过建立合作社互助基金,帮扶贫困农户创业致富;通过建立多渠道的营销体系,使得古老的民间美食走向了国际市场。

发展合作经营 促进共同富裕

清流县嵩溪爱珍豆腐皮专业合作社

福建省清流县嵩溪镇豆腐皮明朝时曾为贡品,已有800多年的发展历史,所生产的豆腐皮蕴含高植物蛋白,低脂肪,营养价值高,是全县促进农民增收的一大特色产业。2009年3月,兰爱珍等豆腐皮生产大户自愿成立清流县嵩溪爱珍豆腐皮专业合作社。合作社共有成员116户,出资总额1941万元,覆盖全县13个乡镇。合作社豆腐皮年产销量从成立初期的170多吨增加到1300多吨,2018年销售额超过2800万元,平均每户成员仅豆腐皮单项纯收入就达8.9万元。

一、规范合作社运营模式

(一)健全组织,建章立制。合作社成立了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管理人员共7人,包括理事长、副理事长各1人,理事2人,监事长1人,监事2人,工资2600-5000元/月。制定了合作社章程、成员大会制度、理事会制度、监事会制度。实行理事长牵头,理事会、监事会分级负责的管理机制。设立财务部,运用“世纪之村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系统”实行财务电算化管理,按季度公开财务和运营情况。

(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合作社成员以豆腐皮加工设施设备折价或货币资金入股,合作社统一采购黄豆原料,并将黄豆原料统一赊销给每位成员,每月底在成员结算豆腐皮款时扣回。成员生产的豆腐皮产品统一交售给合作社,价格为8-9元/斤,每月结算一次货款。年末进行合作社经营成本、盈余清算,从可分配盈余中提取20%作为公积金,为 65%按照成员交易量进行盈余返还,剩余15%的盈余按照各位成员的出资额占比进行分配,公积金和专项基金按照成员出资份额,分别记入各成员账户。

二、发挥合作社服务功能

合作社成立后,开展了产前、产中、产后全方位合作,实行“五统一”服务:

统一供应原料。合作社建立优质黄豆种植基地5600亩,其中:89户成员以自家承包地或流转土地种植471亩,产出的黄豆由成员直接用于自家豆腐皮生产;796户本县非成员农户种植5100多亩,产出的黄豆由合作社统一收购,每斤收购价约4.5元。黄豆种子统一由合作社免费供应,主要选种“桂夏豆2号”和“福豆310”优质新品种,由当地农业农村局提供种植技术指导。合作社收购的黄豆统一赊销给成员生产豆腐皮,不足部分由合作社统一从外地定点采购。

统一技术指导。合作社将传统手工艺与现代科技相结合,实施豆腐皮生产场地及设备改造。合作社聘请质监局专家设计统一的标准化生产厂房设备改造方案,并请专门的技术人员指导实施,将原来单灶式4支圆铁锅改造为锅炉蒸汽平台式6-8支不锈钢长锅。设备改进后两个劳动力一天可生产豆腐皮约120斤,劳动生产效率是改造前的8倍,不但降低了劳动强度和燃料成本,提高了产量和品质、改善了卫生条件,还大大降低了生产中的安全隐患。这项技改技术在全县得到推广。

此外,合作社重视开展成员生产技术和食品安全生产培训,经常开展豆腐皮生产技术和车间管理培训,合作社技术员手把手传授技能,培养出一大批手工豆腐皮生产能手。

统一质量标准。合作社邀请省农科院的专家帮助制定豆腐皮产品生产标准。按照绿色食品生产标准,合作社建立了生态黄豆原料种植基地,推广种植高产高蛋白黄豆,种植基地所生产的生态型青皮黄豆全部用于优质豆腐皮加工,逐渐形成了一套“原料种植-生产加工—豆渣养殖-渣液利用”的环保高效生产模式。

统一产品品牌。合作社生产的豆腐皮被获准使用“清流豆腐皮”地理保护产品标志,2009年合作社向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申请注册的“鑫珍”牌商标,在2015年被评为福建省著名商标。为适应消费升级需求,合作社还与福建省农科院、福建省农林大学建立技术合作关系,研发了速食豆腐皮和即食豆腐皮,并申报5个产品包装外观专利和一个发明专利。

统一产品销售。合作社统一采用“鑫珍”牌商标,分级分类包装,按品级定价,对客户诚信营销。同时,在北京、上海、广州、厦门、福州等大中城市设立27个销售点,产品入驻“沃尔玛”、“新华都”等超市。2014年,合作社探索电商销售模式,建立豆腐皮产品销售电商平台,在淘宝网、建宁公主网、建行善融商务网开设豆腐皮产品销售网店,产品出口德国、日本、韩国、新加坡和我国台湾地区。

三、设立互助基金,帮扶贫困农户创业致富

嵩溪镇从事豆腐皮加工的一些贫困户,没有能力升级设备工艺,仍是采用老式生产加工设备,两个人一天的豆腐皮产量不到20斤,劳动强度高、效益低。

为了让贫困农户尽早脱贫致富,一部分合作社大户成员拿出自己的剩余资金成立了豆腐皮加工互助基金,由合作社担保,对农村困难户、受灾户进行产业帮扶,每个贫困户给予12万元以内额度的免抵押、免担保、免利息滚动式的帮扶借款,用于贫困户建设加工厂房和添置设备。

合作社对贫困户的帮扶主要采取“一借、二赊、五统一”:

一借。合作社给贫困户提供互助资金借款,贫困户在借款后的第3个月开始还款,每月归还借贷款3000至5000元,款项从贫困户交售豆腐皮产品结算款中扣取。

二赊。贫困户可以向合作社赊购加工豆腐皮的原料,从每月一次的结算豆腐皮交售款中扣还。贫困户还可以向合作社免费领取黄豆种子,黄豆产品由合作社统一收购,同时解决了贫困户生产成本不足和合作社加工黄豆原料不足的问题。

五统一。贫困户无论是否加入合作社,都能够得到合作社“五统一”服务,消除他们在生产原料供应、生产技术和产品销售等方面的后顾之忧。

目前,累计发放互助资金超过310万元,共帮扶78户贫困户,使他们实现了脱贫致富。例如贫困户邓国荣一家4口人,两个劳动力,2016年向合作社借互助资金12万元,新建豆腐皮加工标准化厂房,每年生产豆腐皮2.4万斤,纯收入11.8万元。

再如,2015年5月19日,特大暴雨袭击清流,贫困户赖子华的豆腐皮加工厂被彻底冲毁,断了一家人唯一的经济来源,合作社组织党员团员到赖子华家里帮助清理受灾现场,并用合作社的互助资金12万元对赖子华进行援助,帮他重新建立新厂房和豆腐皮标准化生产线,扩大了生产规模,年收入由原来的6万多元增加到10万元,实现了脱贫致富。

十年来,合作社通过合作经营、抱团发展,辐射带动全县1300个农户从事豆腐皮产业,5000多个农村劳动力在家乡就业创业,同时,将清流豆腐皮加工业推向组织化、规模化、工厂化和产业化,800多年的清流豆腐皮产业重新焕发蓬勃朝气。

来源:农业农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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