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新加坡在1994年发生过什么事?

1994年新加坡发生最大事情,就是美国18岁少年受到鞭刑。鞭刑又叫做打鞭,是新加坡的一种肉体刑罚,就是用鞭子打屁股。

现在东西方文明国家,基本都废除了肉体刑罚,但新加坡还是保留着。

新加坡司法部门认为,单纯的囚禁恐怕不能对法人进行足够的威慑和惩罚。

因为存在很多职业犯罪,他们并不把囚禁当做什么大惩罚,有的甚至以监狱为家。

实际现场差不多

新加坡是个发达国家,监狱条件都不错,重刑犯住单人间,伙食还开得不错,不需要做重体力活,也就是做些比较简单的工作。

所以,新加坡没有废除鞭刑。

新加坡司法部门认为,打鞭第一是可以对犯人给予肉体的惩罚,让他记忆犹新,第二打鞭会留下疤痕,成为犯人一生难以摆脱的痕迹,让犯人心有恐惧。

鞭刑不是大家想的鞭子打几下就完了,而是要求一鞭子下去就皮开肉绽,疼痛难忍。每打完一鞭子医生都要检查,一旦发现受刑者承受不住接下来的一鞭就会叫停。过3个月再继续打(想想没打完下次还要接着打就疼)。据说非常强壮的壮汉,一次也只能达到四道无鞭,在打就危险了。

打鞭的狱警,一般是印度或者马来大汉,手臂力量非常强。

新加坡鞭刑适用的罪名:强奸罪、抢劫罪、贩毒罪、非法拥有武器罪(包括长刀、匕首)、鞭刑是强制刑,不能减免必须执行。

94年美国的倒霉孩子18岁的迈克尔.费伊,他的母亲住在新加坡,他的继父是新加坡人。后来移民美国,是联邦捷达公司董事。

迈克尔.费伊在美国就是叛逆的孩子,经常捣出一些乱子,根据美国法律一般也是对他母亲进行批评加罚款而已。

曾被警察局罚款2200美元,判处监禁4个月(后缓刑)。

到了新加坡,迈克尔.费伊就惨了。而需要说明的是继父早就告知母子二人新加坡是有鞭刑的,不能在这里乱来。

迈克尔不当回事,仍然我行我素。

他曾经多次和狐朋狗友,前后454次故意涂鸦墙壁和汽车,还恶作剧的将路边的路牌盗窃回家。

被发现后,迈克尔已经超过18岁,被当做成年人进行处罚,被判处打鞭6下并监禁4个月。

正常来说,新加坡既然判处了鞭刑,更改的可能性就不大。

为此,美国政府甚至克林顿本人多次向新加坡政府交涉,希望能够取消鞭刑,改用其他方式处罚。

克林顿总统在白宫一次记着招待会上说,“但是我们认为这种刑罚太过分了,非常希望在某种程度上予以重新考虑。”

自然很多美国人反对鞭打迈克尔,甚至组织了声援团。

最后迈克尔还是被打了,美国做了这么多工作,时任新加坡总理吴作栋给了美国总统面子少了两鞭,只打了4鞭。据说迈克尔被狱警扶着才勉强走回牢房的。

迈克尔事后发狠说“这辈子都不会忘了新加坡”

事实证明,这次打鞭没有打错。

迈克尔回国后,仍然到处惹事闯祸,不断被警方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