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知识
海外实体被定义为非新加坡居民和/或在新加坡没有既定营业地的实体。
新加坡商品及服务税登记(GST REGISTRATION)的相同规则适用于新加坡本地和海外实体。
如果您要注册商品及服务税,您必须在新加坡指定一名当地代理,称为第33(1)条代理人,代表您处理所有商品及服务税事宜。该代理商负责商品及服务税的核算和支付。
什么情况下,外国实体需注册新加坡消费税?
您在2019年1月1日之前的日历季度结束时(即截至3月,6月,9月或12月的3个月)和过去三个季度的应税营业额超过100万新元。
如果过去12个月的应税营业额超过100万新元,您必须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每个季度末进行监控并注册商品及服务税。我们鼓励您使用商品及服务税登记计算器来协助您监控您的注册责任。
您在2019年1月1日或之后的任何日历年度末的应税营业额超过100万新元。
在2019年1月1日或之后的期间,为确定登记责任,应按日历年计算应税营业额。如果您的年度应税营业额超过100万新元,您必须在每个日历年度(即12月31日)结束时进行监控并注册商品及服务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