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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下月1日起,车主要把私家车转为私召车,须支付100元的行政费;已改为私召车的车子要恢复私人用途,也得付同样的费用。
此外,这类车主无须向会计与企业管制局(Accounting and Corporate Regulatory Authority,简称ACRA)注册一家公司,把车子的拥有权从个人名下转到独资企业或公司名下。但是他们仍须购买商业汽车保险。
陆路交通管理局在本月19日发信通知相关业者有关转换及拥有私召车的新规定。
根据陆交局早前提供的数据,今年首三个月,共有约6600辆私家车转换用途,当中相信有不少是兼职或全职的优步或Grab司机,他们把私家车转为注册在独资企业或公司名下,以提供专车载送服务。
去年,转换用途的私家车比前一年激增八成,超过2万1800辆。相比之下,2013年私召车未盛行之前,仅有874辆。这些数据也包括被租车行收购后、“割名”到公司旗下的出租车。
针对为何取消须向ACRA注册的规定,陆交局未给予答复。至于收取100元行政费,它在通告中表明是为了收回监管成本。
(信息来源:新加坡联合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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