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校园欺凌事件被不断曝光,让我们再看看美国对于相关事件的处置,这也许会带给我们一点启示。
在今年的媒体报道中,校园欺凌事件层出不穷,未成年人的残忍程度简直令人发指,我们不禁想问:如今的孩子们到底怎么了?群殴、羞辱、性侵、烫烟头,以及中国在美留学生因“吃醋”暴力群殴同伴事件,各种集中爆发的校园暴力事件,让大众对未成年人犯罪这个现实困境操碎了心。据统计,2015年3月至今,媒体公开报道或通过网络传播的校园暴力欺凌事件已达20起。
上个月发生的中国留学生在美暴力群殴同伴的事件引起全社会关注,受害人刘怡然被扒光衣服、用烟头烫伤乳头,用打火机点燃头发、强迫她趴在地上吃沙子、剃掉她的头发逼她吃等,期间还有人用手机拍下了刘怡然受虐照和裸照。整个折磨过程长达5小时,刘怡然遍体鳞伤,脸部淤青肿胀,双脚无法站稳。最终,美检方做出判决,两名主犯被判终身监禁,两人累计保释金高达$600万美金,超3600万人民币。媒体称是美国历史上留学生犯案保释金最高记录。
当地媒体称,这宗案件性质之恶劣,手段之残忍,涉案人数之多,所犯罪行性质之严重,在美国刑事案件中实属罕见。“这些孩子粗暴残忍,既无法治观念,也毫无人性关怀。”更丢人的是,有被告的父母来美后贿赂受害人和证人,想私下金钱摆平,也立即被逮捕关押。据说,两名被告第一次出庭时完全懵掉了,原以为学生打架顶多是被校方教训一顿,连开除学籍都谈不上。没想到在美国很有可能要把牢底坐穿。
恐怕每个人都和涉事的被告人一样“蒙圈”——那就是,加州执法部门对此的高度重视,不仅地方检察院主动控诉,而且当地法院也极度重视,并没有因为他们是学生就给予同情分,而是完全按照法律程序办事,践行了法律在任何人面前一律平等。而更令人感叹的是,6名被告留学生当中的一名学生家长试图“花钱摆平”,不料却因涉嫌贿赂证人被抓。
面对国外法律的严罚,他们怎么看:
多位中国涉案小留学生的家长觉得“很委屈”,自己的孩子只是在场但并没有动手,因此对指控和通缉表示不解。
当地的华人律师:“最重要的是美国的刑法,有一个felony murder rule,如果小孩子共同进行一个犯罪行为的话,所犯的罪全部人都要承担最重的惩罚。这个案件里凸显了留学生对美国法律的无知。”
洛杉矶郡检察长Jackie Lacey也发表了看法:当我们送孩子到外国去,我们需要确保他们必须遵守这个国家的法律,(让他们知道)自己国家的司法系统和法律在这里是不管用的。如果你不能陪着孩子一起,那你就得尽可能多和他们沟通,并且帮助他们(为这里的学习生活)做好准备。
消息传来,国内网上一片叫好。也难怪,这事如果在国内,就如其中一名被告所言:顶多教育一顿,很可能不了了之。在中国这类事情太多了。多得恐怕记都记不住,这不单单就是上个月,就发生了安徽小学班干部勒索同学钱财,不给就逼喝尿;南京中学生被高年级学长逼吃屎,索要钱物不成遭殴打自扇耳光等事件。
为何中国的青少年问题频发,为何我们的一些人不尊重司法?
这一系列的动作之下,让人们似乎明白了一个问题,为何中国的青少年问题频发,为何我们的一些人不尊重司法。对比一下就知道了,在中国面临此类案件被发现后,学生多是被训斥一番,相关方面会考虑到考学不容易,甚至连开除学籍都轮不到,更谈不上被警方逮捕,还要坐牢,甚至是“终身监禁”,而家长行贿呢,更会被加以“可怜天下父母心”的考量,严重批评一下了事了。一边是对法律“锱铢必较”,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另一边是法不过是人情。由此,人们对法律的敬畏态度也就不同了,法律起到的震慑力更是不在一个层面了。
中国的教育不把青少年之间的欺凌现象当回事,还不习惯用法治思维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而总是企图用调解的方式“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青少年犯罪的处罚措施太少,处罚太轻,在道德教育和行政处罚方式占主导地位的情况下,才导致法律对青少年的警示作用大打折扣。
美国怎样处理校园暴力?
虐待折磨同学,很多人不拿当回事,法律惩戒也不够严。而根据美国加州法律,这种侮辱同学被定为“酷刑折磨”,是一项重罪,对酷刑的惩罚是判处终身监禁,并处最高1万美元罚金。另外,根据加州刑法,开车、望风的从犯也同罪并处,所有犯罪人都承担最重的惩罚。由此来说,那些看热闹的也难逃法律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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