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当时一名20岁的大马籍女子准备到新加坡找工作。
据悉,女子在2011年的时候,通过facebook认识了一名新加坡男子,而男子当时只有22岁,还是一名明民防部队的服役人员。
而直到女子有意向到新加坡找工作,男子便提出帮她找地方住。
见面当天,男子身穿制服,于是让女子陪他回家,并说等他洗澡之后再出发。而女子当时也对他没有疑心,于是就跟了他回家,没想到后来男子把她骗到房子之后,便马上关上门,霸王硬上弓,先用手指非礼侵犯女子,然后还蹂躏她!
虽然女子一直在挣扎,甚至把门把扯下,把电视柜也撞跌。而男子则捂住她的嘴巴,并指着桌上的交代,恐吓她要把她先奸后杀。
后来女子为了活命,足足被这个男子蹂躏了3个小时!
后来女子想找借口脱身,让男子带她出去买食物,可是男子不答应,还要女子裸着下半身在厨房内做饭!
后来女孩以油溅到身上为由,男子才让她穿回内裤和短裤。
可是不久之后,男子又开始色起,直接在客厅蹂躏女子,而女子后来躲到厕所说自己来月经了,从而避免再次被性侵,男子听了之后,还说自己中马票了!
后来,男子带女子到小贩店吃饭,还把她送到地铁站去。而女子的表姐夫在送她回家的时候发现不对劲,追问之下才知道,原来女子被性侵了!
所以说,网上认识的好友还是得多带一个心眼啊!
一个女孩,跟随一个素未谋面的男子到家中,类似这样的性侵案件已经屡听不鲜了。如今,这个男子将被判坐牢14年,同时还要鞭打22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