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42岁女子因涉嫌卖淫,在警方例行检查时,试图用1万新元贿赂警员,被以企图行贿逮捕。
我们的Chan警官当即拒绝了女子的要求,并指她试图向警官行贿,于是当场把她逮捕。
太赞了!!
警方已将案子移交新加坡贪污调查局进行调查,同时,警方正在依照新加坡《妇女宪章》,对该女子涉嫌卖淫活动进行调查。
好,保护妇女权益,再给38次赞!
其实,在新加坡,贿赂警察的事时有发生。
去年7月,新加坡警方扫荡乌节路的Hotel Jen酒店客房,发现一名37岁韩国女性有卖淫嫌疑,该女子跪地求饶,并拿出1550新元贿赂警员,求放她一马!警官严正告知女子贿赂警方犯法,最终该女子被判坐牢两个月!
2014年,新加坡警方在对三巴旺一处住宅进行扫荡时,发现一名26岁的年轻女孩涉嫌卖淫,女孩拿出2400新元贿赂现场的3名警察,最终被捕。
在新加坡,向公务人员行贿或试图行贿都是违法的,将被最高罚款10万新元,或坐牢5年,严重的话,两个都得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