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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跨国婚姻破裂,哭闹不管用,知名律师支招维权

一直以来都有新加坡男子娶中国女子为妻。一个现实问题是:当婚姻出现问题时,这些越洋新娘会有怎样的法律保障?像我们前两天刚出的这篇,中国媳妇与新加坡婆婆不和,生完儿子被老公赶出门,就遇到类似的难题。

 

新加坡知名律师沈茂树给大家支招~~如果这些越洋新娘和本地人结为合法夫妻,无论他们是在中国或新加坡注册,他们和本地夫妇一样,都会获得本地法律的保障。比方说:

1 如果新加坡籍丈夫没有给中国籍妻子家用,妻子有权向本地法庭申请赡养费。

2 至于那些已经成为新加坡永久居民的中国夫妇,如果决定离婚的话,则可以在中国或新加坡,任何一地提出申请。

当然,大家首要考虑的是,在哪个国家申请离婚对当事人最有利。一般对于女方来说,在新加坡申请离婚较有利,因为,新加坡有“离婚后丈夫需支付妻子和子女赡养费等”的制度,而中国没有。显然,对于男方而言,则是回到中国申请离婚较为有利。

沈律师也建议,在新加坡生活的中国妇女,无论是不是已经申请到永久居留权,都应该自强独立,不断提升自己,不应该完全依靠丈夫。解释如下:

如果中国籍妻子不是本地永久居民的话,一旦离婚,她不能继续留在新加坡。如果中国籍妻子是新加坡永久居民,虽然她不会在离婚后丧失永久居留权,不过,一旦她的“回境签证”(Re-entry Visa)到期,而她人在国外想要重新入境新加坡时,可能就有问题了。

一般遇到这种情形,她是否经济独立,就很重要了,因为移民厅一般将视其在新加坡的职业、产业、子女、投资等,看她是否有自立的条件,来决定是否延续其永久居民的身份。

作者简介

沈茂树律师早年在新加坡华侨中学求学,后到剑桥大学和北京大学深造。擅长以通俗易懂的华语及他翻译的法院判例,说明最新的新加坡婚姻家庭法的主要内容。更多疑问的翔实解答和真实案件,你可以在下面这本书里看到。(Armour Publishing 出版,购书网址:www.armourpublishing.com)

 

有需要联系沈律师的,可以打电话9452 6496 / 8453 3111,或发邮件到paulmsshen@gmail.com

感谢沈茂树律师和出版社Armour Publishing授权新加坡眼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