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起让新加坡法官相当头疼的“特殊”性侵案,40岁女子假扮男人,和未成年的邻家少女,发生性关系长达两年之久。因为新加坡法律与性侵相关条款不涉及女性,本来宣布无罪的女子,昨天法院宣布——可以判性侵罪。
▲(*被害少女)
被告女子名叫祖尼卡(Zunika),患有心理疾病,对自己的性别无法进行正确判断,说白了她的身体是女性,心理却是男性。她从小渴望变成男人,曾跟妈妈说要变性被拒,成年后就戴着“假阳具”生活。为了不暴露身份,“他”只去男厕,只打零工,因为正式入职需要体检。她利用伪造的印尼护照,以“印尼”男子身份生活。就这样,“他”还娶了两个老婆“生了”一个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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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尼卡的外貌看起来就像是个男人,声音也非常有磁性。“他”的妻女,被害的女孩以及家人,都不知道原来她是个女人。为了掩盖身份,与妻子和女孩发生关系时,“他”用神乎其神的印尼巴塔克文化(batak)蒙骗她们,说“他”的下体不能让人看也不能摸。而“他”所谓的女儿,其实也是第一任妻子和别的男人出轨所生的。“他”忍着戴了绿帽的愤怒,默认这个私生子,并将孩子作为掩盖身份的最终极武器。
2011年,祖尼卡和妻儿搬到了受害女孩家隔壁,因为祖尼卡为人和善有趣,而且是个拥有信仰的虔诚教徒。两家的关系越来越近,女孩也经常去祖尼卡家里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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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女孩的家庭不幸福,父母感情不好总是吵架。爸爸妈妈对孩子不闻不问,妈妈更是一出走就一年半载。
祖尼卡同情女孩,在生活和经济上全力帮助她,给零花钱,还不忘买各种礼物。祖尼卡还教女孩如何祈祷,在信仰中获得心灵的慰藉。这个缺爱的女孩,渐渐就被眼前温柔的“邻家哥哥”迷惑了,两人坠入爱河。
2012年,祖尼卡对女孩许下爱的誓言,答应她日后会娶她为妻。女孩被爱情冲昏了头,与祖尼卡发生了肉体关系。“他”亲吻少女,抚摸还亲了她的胸部,然后用假阳具或手指,进入女孩的身体,性侵以及猥琐她。不光这样,还要求女孩隔着内裤对“他”自慰,可怜的女孩还不知道她取悦的,其实就是个假阳具!这种关系维持了将近两年,她俩一个月至少发生一次性关系。(女孩心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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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祖尼卡渐渐露出本性。“他”温柔的假面具下后,就是一个施暴者。在“同居”时,“他”只让女孩离家去上学,其他时候都必须在家做家务。女孩要是回来晚了,还会挨打,祖尼卡只会掐或者打一些伤痕不明显的部位,别人很难发现。女孩“无家可归”,又非常信任她的爱人,选择忍受这一切。
2014年,祖尼卡和女孩关系渐冷。两人发生了争执时,“他”一气之下狂扇女孩耳光,还拳打脚踢,将女孩赶出了家门。女孩终于回到自己家,把所有事情告诉家人后,家人马上报了警。
祖尼卡被逮捕后,警察告诉所有人,她其实是个女性!祖尼卡的妻儿,女孩和她的家人都震惊了,女孩甚至无法相信这个事实。这时候大家才恍然大悟,为何她在家一直穿罩袍,为何不让妻子和女孩看到自己下体,为何服用激素类的药物,并作为她没有胡子的借口……一切真相,终于大白。
这桩“特殊”的性侵案成为了新加坡前所未有的案例。2015年,祖尼卡认下所犯下的六项罪名。虽然女孩属于自愿献身,但是“用身体部位或任何其他物品”,以性方式插入未成年者的身体,都是犯罪行为”。性侵罪一旦成立,要面临最高10年的监禁,或罚款。
但是!神转折出现了,这项条款只规定男性,并不涉及女性犯罪者,原判无罪,只用猥琐罪名判了她8个月的监禁。
判决的消息出来后,大家对这个案件展开了讨论。
2016年9月28日,上诉庭推翻了原判,表示性侵有关的条文,适用于男性,也适用于女性,上诉庭延期到10月判决。
“他”的身份是伪造的,和妻子的婚姻属于无效。但奇葩的是,妻子和孩子都原谅了“他”,祖尼卡说,等从监狱出来,就做变性手术,以“真正男人”的身份和她们生活在一起。
被害女孩今年已经18岁了,她的父母从这次案件中得到了教训,彼此和解并且开始关心孩子们。女孩也有了男友,看似开始了新的生活。但是她说,并没有从噩梦中走出来,经常夜不能寐。想到曾经发生过的一切,仍然觉得痛苦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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