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中国的劳工陈球在大士火灾中重度烧伤致死,为他料理后事的,是他的哥哥陈柱一行5人。在离开新加坡前,陈柱联络新加坡眼,讲述了一家人在惨剧发生后的艰难心路。
在发生火灾的6月24号晚上8点左右,我突然接到了弟媳的电话,说弟弟陈球出事了,在工作时遇到火灾!
全家人都很心急,于是在第一时间把护照信息发给了联系弟媳的代理林小姐,办理进入新加坡的签证。
6月28日,在我们一行五人(分别是我、我弟媳和她12岁的女儿、我妹妹和我弟媳的哥哥)去往浦东机场路上的时候,代理告诉我们:5个人的签证,只办下来3个,剩下两个移民局没有批。
无奈之下,我和弟媳以及侄女,当天先飞来新加坡。另外两人,只能在浦东机场干等自行联系的在新加坡工作的PR亲戚,为他们申请签证。终于他们在三天后,到了新加坡。
却没能见上弟弟。因为在我们到达新加坡的当晚,匆匆见上我弟弟的最后一面后,他就去世了,被送进中央医院的停尸房。
期间我们曾被要求把弟弟早点移进殡仪馆。我们不肯,毕竟还有两位亲友在路上,总要让他们了下送别的心愿。
弟弟抢救无效身亡后,是在大使馆的通知下,负责联系家属的代理才来到了医院。结果他刚来到医院,就催问我们,什么时候火化遗体。
代理在第二天安排了一个司机,载我们出行料理弟弟的后事。但是两天后,司机就再没有出现了。我打电话给代理,他说自己去泰国出差了,也没有办法帮我们联系雇主,期间就是按我们的请求,帮着把飞机票推迟了一下。
我们先到三人在新加坡的住宿,代理只开到了7月5号,后来两晚的房费和后到两人的所有费用,包括签证、机票和在新加坡的一应开销,都是我们自己补上的。
6号早上9:30分,弟弟火化了。这是我们这么多天,拍的唯一一张照片,实在是没心情。
弟弟的雇主来过一次,给了我们一个白信封,里头是5000新币,而且明确说:这是董事会开完后的决定,不再多给了。
他遗体火化的时候,我们通知了雇主和代理,但是他们都没出现,并且在那之后就再也联系不到了。
1、公司的工作安排,是否有欠妥当?
弟弟入职前应该有受过培训,但不会有当天做的压缩罐子这个东西,因为这是以前没做过的,从下午一点到四点不到,就起火了。
我们有疑问:弟弟在来新加坡工作的时候,中介并没有告诉他,这是一份有火灾危险的工作。而且根据我们后来向他的同事打听~他在这家工厂工作了11年,都没有做过这样危险的工作。
弟弟在事发当天和同事一直在压一种金属做的小罐子,他们当时并不知道小罐子里有易燃气体。火灾发生的时候,火势非常大,两分钟内他就从火场冲了出来,结果还是全身被大面积烧伤。
至于工作时有没有任何防火设施,我们也不清楚。和弟弟一起工作的另一位工人,因烧伤还在治疗中,他应该比较了解情况,但我们没有机会见到他,了解火灾详情。
弟弟当时一定很疼,但他一直很坚强地忍着,直到见了亲人最后一眼,才闭眼。
▲陈球和女儿
2、弟弟的因工致死赔付,薪酬标准能否商榷?
弟弟这是第二次到新加坡打工了。以前来的时候,拿的是S Pass准证,一个月有2,500新币的工资,但是这次来新加坡打工,工资只有1,600。之所以放弃比较高的薪水,为了是有时间学习以考4号驾照。
虽然雇主给了弟弟学习机会,但在考到驾照后,他每天做的依然是脏活累活。现在驾照考到,人没有了,人力部能否酌情处理,按照4号驾照的工资水平,进行事故调查、总结和赔付?
(据新加坡眼向有关机构打听,工伤赔付的薪资标准,是按照当事人近一年的收入水平。至于之前的收入,仅供参考。)
3、新加坡的人情,是否太过冷淡?
弟弟在去世前,刚在老家买了房子,现在家里每个月有房贷要还,女儿也还要上学,他这一死,家里的顶梁柱就塌了。
原本希望雇主能够提供一些补助和赔偿,但是公司在送来了5,000新元的抚恤金后,就表示剩下的,他们也无能为力,只能等待保险的赔偿结果。人力部说保险理赔要走流程,可能要好几个月。
虽然我们万分伤心,还是相信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走,弟弟一定会得到应有的赔偿,因此这几天在料理他后事的同时,我们也多方学习和了解新加坡的相关法规。
还是有几位好心人在得知我们的情况后,专程赶来看望。
天宇旅游有限公司的王总,给了我们300新币,也承诺每个月给孩子500人民币,供她学习一直到大学。
汉生汇款刚才也来人,捐了1万人民币。感谢各位的热心捐助。
唉,这个地方真让人伤心!
新加坡眼后记陈柱一行已经回到中国,希望他们一家可以尽快从悲伤中走出来,安顿好生活学习和工作……,是对死者在天之灵的最好慰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