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移民宋繁荣在经营新加坡幼儿园业务期间,犯诈骗罪,一夜之间变成千万“负”翁,欠债高达1176万,申请破产,法庭将她判入穷籍。
新加坡女影星郑秀珍,2000年因为炒股失利,被渣男骗8000万,后又炒股欠下30万新币无力偿还,被法庭判入穷籍,她是新加坡第一个被判穷籍的女艺人。
郑秀珍曾扮演《东游记》中何仙姑为中国观众所熟知
新加坡歌手黄湘怡曾加盟AC蛋糕店,未支付违约的费用,结果拖欠AC蛋糕店20万新币,被判入穷籍。
黄湘怡
2007年,新加坡著名已故反对党政治人物,被称为“新加坡政治老人”的惹耶勒南,因为在党报中写了一篇诽谤他人的文章,被判赔偿60万新币,无力偿还,宣告破产,打入穷籍。
无论是新加坡企业家、明星、政界领袖还是普通大众,还不起债,面临破产,都有被判为穷籍的可能。
穷籍,是新加坡那些负债后还不起钱的破产者,是法庭宣告破产者为“穷人”的一种法律制裁办法。
像在2012年,近2.5万人被判穷籍,500万人口里近0.5%的人破产,经济发达的新加坡,走在大街上,很有可能身边的人就是破产者。甚至有人担忧,这么多“穷人”的新加坡,会不会垮?!其实,这只是新加坡对欠债“老赖”的一种管理手段。
话说回来,新加坡为何有如此高的破产率?
过度消费、生意失败和失业是破产的三大主要原因。
过度消费大多来源于炒股和赌博等投机行为。65岁以上破产者虽然占总人数少数,但是增长速度达到五成。
坊间流传着新加坡赌博问题加剧主要是因为赌场开业,所以有部分人经不起诱惑,像年纪大的Uncle在家不做工,也想去搏一把,结果血本无归,一把年纪被判为穷籍。
患病无法支付医药费破产的比例也在是不断上升,只能感慨新加坡医药费太贵,之前一个阿婆生病住院花100多万新币,直接倾家荡产。
值得庆幸的是,35岁以下年轻人判为穷籍概率在降低,大家对信用的意识越来越重视。
在新加坡,虽然破产的人多,但基本没人能逃脱债务,法院会判其入穷籍,生活和工作就会遭遇严重的打击。
哪些人会被判入穷籍?主要分两种情况:遭人申请破产和自行破产。
遭人申请破产,欠债达15000元(新币)以上,无法偿还的,别人就可申请其破产。
郑秀珍欠30万新币,直接被证券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判入穷籍,黄湘怡当时的情况更极端,由于她不愿意还债主AC蛋糕店22万,结果债主直接向法院申请黄湘怡破产,判她入穷籍。
郑秀珍被判穷籍后,曾被曝患抑郁症想自杀
自行破产,欠债在15000元(新币)以上,经济困难,自己申请破产,报入穷籍。
宋繁荣和惹耶勒南都因为金额相对巨大,无力偿还,所以自己向法院申请破产。其实有些普通大众家庭,有时候也因为生病住院的情况,因为没办法一次性偿还,所以向法院申请穷籍。
宋繁荣曾经可谓是风光无限
如果不幸背上穷籍身份,是一辈子的事情吗?放心,新加坡政府没这么残忍!欠债还清了,遵纪守法的话,政府还是放一条生路,可以取消穷籍身份。
只不过背上这样的身份,难免在未来的生活中,有些心理伤疤,就好比鞭刑之后,伤可以愈合,痕迹永远无法消除。
穷籍后,还能像正常人一样生活吗?穷籍不是判死刑,也能像正常人一样,允许带薪工作,只是衣食住行受到一定限制。
在生活方面,不能有任何豪华享受,不能拥有任何资产,不能经营任何事业,不能乘坐小桥车,不能大吃大喝,不能购买奢侈品,不能出国旅游或探亲,如要出国必须申请批准才行。如果被人发现,遭到检举,要是判欺诈罪,继续判刑…
郑秀珍曾也是红极一时的明星,入了穷籍,照样接通告,拍电视剧,但平常生活是怎样的呢?
她不接活儿的时候就经常待在家里,很少出门。有一次被人拍到她乘坐房车,按照规定,她是不能乘坐小轿车,虽然她解释了乘坐的房车是男友的,但法院还是判她再入穷籍2年。
房车示意图
在收入方面,薪资一半是要还债,直到还清为止。之前所有的银行户头全部冻结,法院会为其开设一个独立的储蓄账户,用来存储穷籍人士的薪水。(账户随时被监控)
郑秀珍曾向法院提出申请脱离穷籍,但证券公司极力反对,除非还清债务,否则都无法脱离穷籍。
所以说,要是没还清,就得一直不停工作,否则即使是名流大人物,也是无法通融。
黄湘怡花了1年半,郑秀珍花了4年,惹耶勒南花了6年,脱离穷籍身份。
新加坡法律规定,在一个人被判破产后的两个月内,官方受托人会根据破产者的实际情况计算出一个还款金额。
第一次被判入穷籍的人如果达到还款目标,将可在破产3-7年后摆脱穷籍。
如果已不是第一次被判入穷籍,则通常可在破产5-9年后摆脱穷籍。
虽然被判穷籍的郑秀珍,仍然乐观生活~
中国个人破产了,也有像新加坡类似法律吗?相比较而言,中国出台的限制“老赖”的办法要温柔得多,目前只有企业破产法,没有个人破产一说。
如果欠钱被告,先会被法院判为“失信人员”,这些人只是禁止乘飞机和高铁,禁止去高档娱乐场所消费、购买不动产、轿车,外出旅游,不允许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高消费行为。
而新加坡,穷籍人员仅是乘坐高档小汽车就被要罚,中国只是限制其购买,目前中国还没规定出收入高于多少的部分应该全部用来按月还债等。两者的差别还是相当大的。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在中国现实生活中,欠债人可是大爷,讨债的却成了孙子。如果中国也借鉴一下新加坡“穷籍”政策来辅助法律,想必专业欠债老赖一定老实还钱了~
穷籍的概念来源于英国,早在500年前,英国就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破产法。随着经济不断演变和发展,很多国家像英、美、澳、德、马等,都有非常完善的个人破产法律法规,这是对个人信用的重视。
在此也呼吁各位,理性消费,合理投资,为自我建立良好的信用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