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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一碗米其林面,满满三代恩怨

这个在2017年蝉联新加坡米其林一星的市井美食,是招牌“吊桥头”的大华猪肉粿条面。

▲米其林招牌肉脞面

1939年,董再盛的父亲,潮州籍的董允潮,在吊桥头咖啡店开档卖起了中国潮汕一带常见的肉脞面。做过猪贩的他,可算是经营这种风味美食的鼻祖。

那时候一碗肉脞面的配料,丰富极了:除了肉脞、福建特色扁食、紫菜和冬菜等,还有猪肉片及猪肝、猪腰、猪肺等内脏,价格(小碗3分钱,大碗5分钱)已非一般老百姓可以接受,光顾的食客多数是有点儿家底的商人。

▲当时珍贵老照片

二战时期,因为面粉来源短缺,肉脞面的小贩就开始变通,用以米制成的粿条代替面,慢慢就发展成了本地特色的粿条面。

当时在摊位上帮忙老爸的,就是现任老板董再盛。从10多岁起,就开始跟着爸爸卖面,慢慢练就一手好厨艺,后来就顺理成章子承了父业。

期间摊位经过三次搬迁,终于在2005年,这碗古早风味面在现址,Blk 466 Crawford Lane固定了下来。董再盛还很有维权意识,在2004年10月把招牌正式注册成了商标。

一辈子就打了这么一份工的他,兢兢业业做出来的一碗碗粿条面,去年更被评为米其林美食(今年再次蝉联)。

▲摊位上的红色米其林证书很惹眼

低调守着爸爸留下来的摊位几十年,董再盛在2010年高调了一次—-起诉侄子董爰维冒用他的奖状,为自己新开的摊位打广告,两人后来对簿公堂。

▲董爰维(左)和董再盛

2008年,当时31岁的董爰维,在Vivocity开档售卖肉脞面,取名“老大华”。为了拉抬人气,他在报章上打的广告中,就用到了董再盛之前得的奖状。他是在2006年和叔叔一起经营另一个摊位时,拿到那些奖状做宣传的,他在新摊位用了奖状的扫描件。

▲董爰维和他爸爸(左)

董爰维的父亲董再丰,是肉脞面创始人董允潮的大儿子,大概是因为他当时醉心于举重事业的缘故,才轮到弟弟董再盛去到家里的摊位帮忙,后来更接下生意。

▲董再丰曾是本地著名举重运动员,1969年曾荣获新加坡“年度最佳”称号(《南洋商报》1969年9月26日)

董再盛不满董爰维用他得的奖状,为新摊位进行宣传,在多次和侄子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就一纸诉状把侄儿告了,说他的摊位鱼目混珠,侵犯并冒充了自己的商标。

开庭后,董再丰有作为辩方证人出庭作证。这么一折腾,手足情基本是破坏殆尽了!

后来,法庭判决董爰维没有侵犯董再盛的商标。因为在董爰维的摊位开张当天,董再盛有送上花篮祝贺,并祝他“生意兴隆”,可见他是允许董爰维使用“老大华”招牌的,就不算侵犯商标。

事实上,两个招牌的图形有很大不同,读音也不一样,就算之前董再盛不允许董爰维定名“老大华”,恐怕也没有用。

而且“大华”这两个字,在本地的使用非常广泛。比方说家喻户晓的“大华银行”,还有到处有卖的大华牌酱油,就产自大华食品工业公司。

此外,董再盛的63岁的弟弟董再材和儿子,也有在多个地点经营面摊,以“大华肉脞面”招牌售卖肉脞面。看来不起眼一碗肉脞面,养活了一大家子三代人!

董再盛没有和弟弟计较,倒盯着曾经和自己是生意伙伴的侄子不放,主要还是因为董爰维用了他的奖状,气不过!

为此,董爰维辩称肉脞面是家族生意:一来“大华”由爷爷董允潮留下来的,是家族共用的名称;二来所展示的奖状,也是家族生意的一部分,因为家庭成员都曾为生意出力。他作为长房的孙子,使用奖状蹭蹭家族荣誉,有什么要紧?

不以为然的董再盛,不认为肉脞面是家族生意。而且他在得到美食家颁发的那些奖状时,爸爸早已把摊位顶给了他,凭啥侄子就能不劳而获随便用?

▲“吊桥头”的大华猪肉粿条面店内告示

法官最后认定:一方面,奖状是属于董再盛个人的,董爰维没有得到他的同意,就在“老大华”广告中引用,的确有蹭老字号“吊桥头大华猪肉粿条面”金字招牌的嫌疑。所以,董再盛完全有权制止董爰维使用奖状,又尝试刻意把新旧两个品牌混在一起。

另一方面,董再盛虽然声称招牌被蹭了,好像也没什么损失,起码他没有办法证明,所以法官最后裁定董爰维必须交出手头上所有与叔叔董再盛有关的奖状和图像,并象征性地赔偿他1000元结案。

▲董再盛(右)和一起上米其林榜的了凡鸡饭老板陈翰铭合影

可叹因为一场官司,董再盛和大哥一家从此再无来往。他也自认打官司不管判赢判输都是输,输了亲情,只是当时实在咽不下那口气。

因为请不到员工,即使被米其林推荐为星级美食,董再盛也没打算像了凡鸡饭那样广开分店。那既然只此一家,就意味着如果大家想尝一碗将近80年的传统滋味粿条面,只能去到摊位所在的Blk 466 Crawford Lane #01-12,老老实实排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