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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妇女佣年薪36万 外遇男发妻仅6万

(新加坡6日讯)发廊老板与女佣搞外遇,还安排对方到发廊上班,搞到离婚收场。身为情妇的女佣年薪一度超过9万元(36万令吉),比妻两万元(6万令吉)不到的年薪还高。

据离婚判词显示,54岁的丈夫与50岁的妻子在1993年10月9日结婚,两人育有一名20岁的儿子。

他们都是专业发型师,在商业区共同经营一家发廊。两人在1995年共同设立发廊,发廊却注册在丈夫名下。

夫妻之前入禀法庭,争约170万元(510万令吉)的婚姻资产,当中包括两间公寓、发廊、以及多个银行户头里的存款。

丈夫在离婚审讯时,被要求出示发廊收入以及变卖车子等文件,但他没有根据指示将大部分所需文件呈堂。

发廊老板被指跟女佣搞外遇,还把她安排到发廊上班。(示意图)

妻子也出示两人联名户头存款记录,显示户头里在2017年8月31日,还有5万4908元(16万5000令吉),但7个月后,存款仅剩509元(1500令吉)。丈夫声称钱用在家庭开销等,但法官认为他的说辞不明确,也没有客观证据辅助。

判词也揭露,丈夫与所聘请的女佣搞外遇,还安排她到发廊上班,夫妇长达25年的婚姻为此宣告破裂。女佣在2017年和2018年的年薪分别为7万3100元和9万1950元(22万和27万令吉),比丈夫的2万5000元至3万元(7万5000至9万令吉),以及妻子少于或约两万元的年薪还要多出至少3倍。

女佣为何可以赚那么高的收入,丈夫称发廊的成功归功于女佣,责任都落在她的肩上,因此拿高薪是应该的。法官表示,从这些迹象显示,丈夫确实有转移资产之嫌,因此判妻子可分得48.5%超过74万元(222万令吉)的婚姻资产。

丈夫对裁决不满,已提出上诉。

妻子自立门户 抢走发廊生意

丈夫在法官的要求下,出示发廊的业绩记录。这份文件是丈夫亲笔写的,显示发廊正面对亏损。丈夫声称,妻子在2017年12月31日离开发廊,还在外头自立门户,抢走发廊不少生意,以致发廊蒙受亏损。

不过妻子称,发廊在2014年至2017年间,估价介于18万1000元至55万元(54万至165万令吉),平均为36万5000元(109万令吉)。妻子也称自己目前在周末当兼职美发师,同时也受训成为托婴所教师。

法官指妻子是个有能力的人,加上她分得的婚姻资产数额不小,因此没有判她获赡养费。

儿子要继续和母亲生活

根据判词,夫妻的20岁儿子是元旦宝宝,在1999年出世。两人对儿子的抚养和看管权无争议,儿子的意愿是继续和母亲生活。

儿子即将21岁,法官认为虽然丈夫要求不必支付儿子赡养费,但接受若法庭下令要他分摊儿子一半的开销费用,他将照办。

法官下令夫和儿子联名户头内的钱,转到妻子名下供儿子用。此外法官也下令夫从今年4月到明年1月这段期间,支付儿子每个月500元(1500令吉)作为赡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