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知是她们八字不和还是星座相冲,反正从租房认识后两个女人就掀开了战争的序幕,警察出面,律师发信,但博弈还在进行中。
故事发生在今年的4月,这名网友为了让孩子上学方便就租住了淡滨尼的房子,屋主是李女士。事实这套房是屋主的姐姐所有,屋主手上有一份姐姐手写的让她全权代理的委托书。
看过房子后,这名网友以800元租下了主人房,于5月底带着上小学的孩子搬入。其实,两位女士的最初见面,还是颇为客气有礼的。但好景不长,一个月后,这名网友和并不住在这里的屋主李女士开始有了矛盾。
那晚,这名网友还在公司做工,她接到女儿的电话说家里没有电也没有水,很黑很怕。这名网友急忙赶回家,联系屋主后得知是因为欠费,所以水电被停。
屋主说要让网友母女去她家住几天,可是,这名网友觉得彼此不熟太不方便了,便去酒店住下,前后几天花费了400多元。
这名网友认为这笔住酒店的费用应该是屋主来承担,但屋主说已经让她来家住,是你自己不来,这个费用与她无关。
可能是这名网友一直管屋主要这笔费用惹恼了屋主,屋主就提出让她搬走,不要租房给她了。又过了差不多一个月,突然一天晚上,屋主前来把在房间里的孩子赶出去,并锁上了大门。
这名网友和孩子所有的东西都在房间里,但屋主就是不给开门,不让她们住也不让拿走东西。这名网友无奈报警,可是警察来后也是无计可施,网友提出要找人打开锁头,但警察说那样是犯法的。所以,母女两人便只能再次入住酒店。
(报警记录)
门被屋主这样一锁就是18天,这期间,这名网友为孩子买了书本、校服、换洗内衣裤等,也花钱买了生活的必需品,白白损失了不少钱。这期间,这名网友又先后两次去报警,去见律师。律师发出信函后,屋主终于把门打开了。
这名网友很快就找到了新的住址搬了出去,但押金800元和屋主催了几次都无果。于是,这名网友去小额法庭索要这个押金和这18天的费用,律师最初说,要提告的是真正的屋主,可是真正的屋主始终都没有出现在庭上。
律师又说应该提告的是租房给这名网友的李女士,最近,新的律师函已发出,但对方还没有回应,这名网友希望对方能在1月15日开庭那天出现。
不知各位网友看到这个故事后,作何感想?我们觉得不管发生什么令屋主气愤的事儿,都不应该以锁门十八天来对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