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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政策有变,EP和SP申请新加坡PR需要新增资料了

最新申请PR的材料清单又更新了。持EP/SP准证的同学要注意啦,清单里面增加了新的两份材料,小伙伴快来一起看看吧!

其中A9与A12都是新增加的材料部分!以下是ICA网站英文原版

SP & EP申请PR材料清单

A1. 有效的护照其中包括个人信息和官方备注页

A2. 申请人的EP或SP准证

A3. 身份证(如有)

A4. 出生证明或官方户口登记簿,需显示申请人父母姓名

A5. 更名证明(如有)

A6. 最高学历证明(包括所有高等教育文凭),成绩单,专业执照/会员证书以及职业证书

A7. 过去雇主的推荐信,需注明工作性质、聘期以及最后的基本薪水(如有)

A8. 过去6个月的工资单

A9. 现任职公司的在职信,需注明受雇日期、职位、过去6个月每月工资的,并按基本工资、加班费及每月津贴细分。信件开头注明给Controller of Immigration(移民厅负责人),日期需在递交日期起计一个月内

A10. IRAS同意书,同意ICA直接向新加坡税务局索取及核实与本申请有关的财务资料;

A11. (自雇人士)有效的商业登记证,并显示合伙人姓名

A12. (自雇人士)与您工作相关的职业许可证(如摊贩证、营业执照、房产经纪人执照)

从这个单子上来看,为了方便更好地审核,或者更全面地评估申请人,政府也算下足了功夫。对于津贴,加班以及营业执照这些,政府在之前并未列入必交选项。

除此之外,申请人家庭条件所需提供资料并未发生改变。

已婚人士还需提供以下文件:

B1. 正式的结婚证书

B2. 过往婚姻的死亡证明书或离婚证明书(如有)

B3. 过往婚姻有关的子女抚养权文件(如有)

B4. 配偶的最高学历证书(包括所有高等教育文凭)、成绩单、专业执照/会员资格证书及职业证书

如带配偶一同申请

还需提供以下文件

B5. 配偶的有效护照及有效的入境准证,护照须包含个人信息和官方备注页

B6. 配偶的出生证明,需记载有父母的姓名;

B7. 配偶的更名证明(如有)

B8. 配偶的身份证(如有)

B9. 配偶过往婚姻的死亡证明书或离婚证明书及子女抚养权证明书(如有)

如带孩子一同申请

还需提供以下文件

C1. 孩子的有效护照及有效的入境准证,护照须包含个人信息和官方备注页

C2. 孩子的出生证明,包括孩子姓名和父母姓名;

C3. 孩子的收养文件(如有)

C4. 孩子的更名证明(如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