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初,YM经人介绍,入职新加坡一家售卖从中国进口药品的公司,他主要负责发展线上商务,制作网站,视频宣传材料等。
YM称,他在老板的名下申请了EP,底薪3600新币/月。双方没有签署协议,只是口头商量过后YM就上班了,但人力资源部有他的EP申请里有记录。
▲(YM的获批EP信)
入职没多久,YM发现老板在搞所谓的“新加坡全民入股计划”,并暗示职员应当拿钱购买公司股份成为股东,他稍稍提出反对意见,老板就大发脾气。
随后,老板便开始给YM和其他雇员安排加班,甚至在周末,在深夜安排工作内容,并要求次日必须上交。YM反映,他在休息时间常常接到老板额外布置的工作,如购买相机并学习摄影,制作视频、PPT等。
▲(YM与老板沟通工作的微信)
于是,YM在11月下旬辞职,老板口头同意了。他在11月26日工作结束后提出离开,并请求付清薪水,因为每月26日是他发工资的日子,却遭到拒绝,老板希望他做到月底,再一并发薪水。
然而,11月30日工作结束后,老板又提出YM的退出会让他受损失,要求他一起承担损失,拒付全额薪水,他提出反对意见后,老板立即停止谈话并驾车离开现场。
▲(新加坡人力部)
12月1日,YM再次前往办公室与老板交涉,老板表示只要没有人力部的通知,他就拒付薪水,并且取消了YM的EP,现在他仅有一个月的时间可以留在新加坡。
由于老板一直拒绝与YM在微信上交流,他在12月4日下午再次前往公司希望能够调解纷争。两人在公司门口见面,但从现场录音可听出,他们沟通得并不顺畅。
YM称,老板出言辱骂他,并对他动手,袭击面部,还导致他的腿部和手部受轻伤,他的手机也被摔坏。他还说,幸好有警察及时赶到,才制止了老板的暴力行为。
▲(视频经变音、打码处理)
另外,YM家里现在有人生病了,需要用钱,而他却在这边讨薪,特别着急。
目前,他的诉求就是可以拿到从2017年10月26日至2017年11月30日的合法工资,并对法定工作时间之外的工作予以付费。同时,他也想请老板公开致歉,并赔偿对他的身体与精神的损失费。
对于YM的情况和诉求,新加坡眼也咨询了新加坡外籍劳工中心(MWC),他们表示:如果有拖欠工资的问题,可以向劳资政纠纷调解联盟(TADM)寻求援助。网址为: http://www.tadm.sg/locations/
至于加班费,如果雇佣合约薪金如下,就能受到雇佣法令的第四条款的保障,要求加班费索赔:
1) 基本月薪低于$4,500的劳力员工(俗称蓝领)
2) 基本月薪低于$2,500非劳工员工(俗称白领)
如果是经理或执行人员,则不能在雇佣法令的第四条款保障下,要求索赔。但也有个别情况,如合约有提及加班费,TADM可能会提供相关援助。
事件最新进展:
YM根据我们的建议,去人力部TADM立案,TADM将在1月11日为他们调解。但,YM现在持白卡,只能在新加坡逗留一个月,白卡将在调解日之前到期。YM希望听听网友意见,希望能够得到相关的咨询帮助。
新加坡外籍劳工中心欢迎遇到工资被拖欠或其他劳务纠纷的外籍劳工,拨打24小时的援助热线求助:+65 653626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