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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了18000中介费,每天上班13小时,竟沦为非法工作

去年12月,张先生通过一家新加坡中介公司的中国分公司介绍,来新加坡的一家杂货店当收银员,并交了18000人民币中介费。

当时,中介告诉他每月工资1300-1400新币。可在新加坡签合同时,他发现合同上写着工资是2600新币,而且他的SP准证批文上写的薪金也是2600新币。但,中介说一切按照跟他商定好的薪金为准,不用管合约上写的。

中介告诉他,每天会固定加班,每周休息一天,并会给他申请SPass。虽然在签合同的时候中介没有注明有没有公共假期,但是上班前张先生有问过,中介说有法定公共假期。

他2017年12月18日来新加坡,12月25日正式开始工作,据他所说每天工作长达13个小时(每天早上8:30-晚上10:30)。至31日,他共工作了84小时。

不仅如此,他在1月1日公共假期也在上班,但公司却没有给他加班费。在工作了一周后,老板给了他300新币现金。在这一周里,他完全没有休息的时间,整整工作了6天半,半天假期还是张先生请假得来的。

不仅如此,公司在他刚来的时候说没有办理好手续,张先生工作的第一个星期完全没有打卡。普通在一星期内就能申请好的S Pass,不知何故,张先生到目前都还没看到过,而且雇主也没有要带他去人力部办证的意思。

▲人力部张先生的准证记录,上面显示已批准,但还未邮递

张先生在觉得自己被欺骗后,有换工作的打算。但是,中介公司却以不退中介费和扣押护照来要挟张先生自己主动辞职,并在购买回国机票后,只能凭机票退50%中介费,拿回护照。并且威胁如果张先生寻求有关部门介入,就一分钱也不退。

张先生认为,此次纠纷完全是因为中介公司的故意隐瞒欺骗所造成,因此中介方应该承担全部责任,无条件退还全部中介费用并且报销来回机票,及房租等相关经济损失。

另外,张先生还给我们提了几个问题,我们为此咨询了新加坡外籍劳工中心——

问题1:请问按照新加坡的法律法规,我的要求是否合理合法?

根据新加坡人力部规定:

SPass持有者在新加坡主动辞职或被解雇,雇主都需要为其买飞机票,除非是合约上特别说明不负责买飞机票。在新加坡扣押护照是非法的。公共假日是根据月薪数额,以及是否是劳力或非劳力员工来决定是否被雇佣法令保护。至于加班费,根据雇佣法令的第四条款的保障,基本月薪低于$4,500的劳力员工(俗称蓝领),和基本月薪低于$2,500非劳力员工(俗称白领)可以索要加班费。所以,如果按照张先生工作准证批准函上$2600的薪资,是没有加班费的。6月内自己选择辞职的话,不能要回中介费,如果被雇主辞退,可以拿回50%中介费。

问题2:我们协议工资是1300-1400新币,合同上也写着2600的工资,这样算不算是故意欺瞒政府?

根据新加坡雇佣法令,持有SP准证者的最低薪水是2200新币,并且一定得通过银行转账,而不是现金支付。根据张先生所拿到的SP准证批文,他的薪水为2600新元,而且职位为经理助理,并非收银员。

问题3:由于中介费是交给了新加坡中介公司在中国的分公司,不知道能不能在新加坡起诉他们。如果打官司的话,划算吗?

只有在持有准确,有针对性,有力的证据时,才能够投诉中介公司。如果要起诉中国的公司,新加坡无法受理。

问题4:我今后应该怎么做?

记录下来每天的工作,如几点上班,几点下班,休息时间。以便有需要时可以查证。割掉S Pass后,新加坡移民局可以给你一张短期居留证(俗称白卡),让你可以继续在新加坡逗留30天,如果这30天内你可以找到另外一家公司聘用你,那么你就可以继续留在新加坡工作。

 

外籍劳工中心的建议:

工作准证批准信上有明确注明,必须在证件发放之后才能正式开始工作,如果是在之前就开工,那就是非法工作。

▲当雇员入境新加坡后,雇主须尽快为雇员办理准证。只有在证件下发后,雇员才能开始工作。

在查了张先生的SP准证申请记录后,我们发现他的准证已经获批,但不知道为什么雇主没有带他去录指纹。如果遇到类似的情况,你可以去新加坡人力部询问,为什么还没有拿到准证,或是为什么雇主没有带你来“按手印”。

另外还要注意的是,在因为语言障碍而无法沟通或理解的情况下,千万不要随意在任何合同上签字。

最后,如果大家遇到雇佣纠纷问题,欢迎致电新加坡外籍劳工中心询问。

编者按:新加坡眼根据网友提供信息整理报道,不代表本公众号立场。特此声明,本文不针对事件所涉及的任何一方,只是希望能帮助到与张先生有类似经历的广大网友。我们也欢迎另一方当事人做出回应,内容请发至xinjiapoyan@yaho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