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国外交部长赛夫丁昨天(12日)在马国国会火力全开,一个右勾拳攻击新加坡是在马国的“津贴”下才能购买到便宜的生水,一个左勾拳反击我国外交部长维文早前(1日)在我国国会质疑马国治国方针的言论是“轻率”(reckless)和“耍阴招”(hitting below the belt)的手段。
马国外长赛夫丁在马国国会猛烈抨击我国外长维文。(马来邮报)红蚂蚁补充,“hitting below the belt”这句俚语源自拳击术语,指拳手不遵守规则攻击对手腰部以下的身体部位,后来衍生成以不恰当、侮辱人且针对性的方式来批评别人。
维文指新加坡并非靠马国的水发展成先进国
很严重的指控,各位蚁粉一起来看看维文到底说了什么让马国外长气呼呼。
我国外交部长维文早前(1日)在国会打脸马国首相马哈迪老调重弹,紧咬新马水供问题不放。事因马哈迪指责我国之所以能成为先进国全要归功于马国提供的水,抨击新加坡作为一个“富国“剥削“穷国”马来西亚的水“在道德上是不正确的”(morally wrong),对此维文反驳新加坡是靠马国的水发展的言论:
“1965年分家之后,新马采用不同的治国哲学,也走上不同的发展道路。新加坡没有天然资源,缺水,但新加坡人早就清楚,没有人欠你什么。我们提供了一个架构,让新加坡人能发挥所长。我们对贪污零容忍,政府进行长期规划和投资,我们遵守和履行国际协议,因此投资者对新加坡有信心并愿意增加投资。我们也在基础建设方面做长期规划。”
陈述事实算不算是耍阴招,红蚂蚁就此打住留给蚁粉评断。
外长维文曾在国会针对马哈迪对我国的指控提出反驳。(新加坡政府)赛夫丁声称马国“津贴”我国购买便宜生水
解决了左勾拳,我们来看看另一记右勾拳到底直击标的,还是在空气中狂乱挥舞。赛夫丁在马国国会回答山都望议员旺朱乃迪的质询时声称,自1962年新马水供协议签订后,马国政府至少“津贴”了24亿令吉(约8亿新元),使新加坡得以低价购入马国柔佛州的生水。赛夫丁表示:
“平均一天10万令吉(约3万3千新元),这就是我们津贴的最低费率。比起以更高昂的价格跟他们(新加坡)购买净化水,事实上我们真的以超低价售卖(生水)。”
根据1962年新马水供协议,马国柔佛州以每千加仑0.03令吉(约0.01新元)的价格,每日供应2.5亿加仑生水给我国。我国则以每千加仑0.5令吉(0.17新元)价格,每日从购买的生水中将500万加仑净化后的水卖回给柔佛。然而,我国净化生水的成本为每千加仑2.4令吉(0.8新元),以每千加仑0.5令吉的价格将净化水售卖回给马国,我国实际上是只赔不赚。更重要的是,柔佛州政府以每千加仑3.95令吉的价格将净化水卖给柔佛居民。
因此, (2.4令吉-0.5令吉=1.9令吉),每千加仑1.9令吉是我国必须承担的亏损。 (3.95令吉-0.5令吉=3.45令吉),每千加仑3.45令吉是柔佛州政府净赚的利润。
究竟是谁赚谁亏?谁津贴谁?红蚂蚁一样留给蚁粉评断。
我国每日从柔佛河汲取生水并在净化后将部分净化水回售柔佛。(海峡时报)新马两国对水供协议检讨时机有分歧
新马两国在这场对弈中对协议内容也有不同的理解。我国外交部强调1962年新马水供协议明定两国在25年后(1987年)可以针对价格提出检讨,但无论是马国政府或柔佛州政府均未在1987年提出检讨,因此错过了就:
(互联网)水供协议在1965年新马分家协定中获得保证,而新马分家协定也已在联合国备案,因此外交部表示任何违反新马水供协议的举动都有可能影响新加坡作为一个主权国家的存在,这个底限我国必须坚守,无论新加坡或马来西亚都不能单方面更改这项协议的条款。
针对检讨的时机,马国外长有另一套见解。赛夫丁玩起文字游戏,表示1962年水供协议的第14条条款阐明该协议能够在25年后(after)的任何时刻被检讨,而不是在第25年(at)检讨。赛夫丁调侃:
“所以我不明白新加坡外交部长是用哪种英文来诠释。”
由于双方对于规则有不同的诠释,我国与马国先前已派出各自的总检察长针对马国是否有权提出检讨水价展开数次磋商,但由于两国出现领海及领空纠纷而导致后续不了了之。就如一场拳赛必须有比赛双方以外的第三人来裁定规则,两国穷尽一切外交途径仍无法解决的争议,势必得找上中立的第三方作为裁判解决分歧。
早前非法滞留在我国海域的马来西亚浮标船Polaris和希腊注册商船Piraeus在我国海域相撞。(新加坡警察部队提供)针对这点,赛夫丁在马国国会表示如果新加坡不愿意再与马国进行谈判,马国将会把这项争端带上国际仲裁庭:
“我希望当我们走到那一步时,在座的各位议员会给予我们支持。”
但赛夫丁也强调,在走到那一步(国际仲裁)前,他们必须先解决柔佛州的供水问题。除了马国外长的这番宣示,马国首相马哈迪本月3日也曾语带挑衅地表示新加坡不愿意将这项课题带上国际仲裁,是因为新加坡知道自己会输。
对此,我国外交部今天“硬起来”,发布文告强调新加坡随时都准备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通过恰当的国际第三方解决争端。外交部也提到,早在2003年时任外交部长贾古玛就表明新加坡随时准备将这个议题(水供争议)带上常设仲裁法院。
前外交部长贾古玛教授早在2003年即已提出我国准备好以国际仲裁方式解决水供争议。(海峡时报)事实上,新加坡与马来西亚分别在2008年和2014年以国际仲裁的方式解决两项争端。其中2008年为新加坡及马国针对白礁岛的主权争议,国际法院最终裁定白礁岛主权归新加坡。
2014年则是新马两国针对新马联营的开发商——马新私人有限公司(M+S Pte Ltd)是否需为马来亚铁道公司在我国分别位于丹戎巴葛、克兰芝及兀兰的三块土地支付发展费用有所分歧,荷兰海牙的常设仲裁法院最终裁决,马新私人有限公司无需支付发展费用。
国际法院与2008年将白礁岛主权判予新加坡。(联合早报)如果双方继续摆出强硬的态度,第三回合可能难以避免。换个角度来看,或许通过国际仲裁解决争端也不失为一个好方法。红蚂蚁这里搬出李显龙总理在2014年那场国际仲裁后所展现的高度:
“新加坡完全接受常设仲裁法院的决定,这让我们放下过去。对于新马能够以这种公正和友好的方式解决纠纷,我感到欣慰。”
谁叫我们只有一水之隔,天天争吵也不是办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