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简单单的一件事如果变得复杂,那不用想,一定是背后有妙不可言的内情。
最近裕廊西小贩中心托盘收费事件,在我看来就是这么一回事。
大半年前,托盘问题开始出现热议,本人写了一篇文章质疑用押金解决不归还托盘的问题。
那时候传出探讨用押金解决问题的是国家环境局。现在引起纷争的却是一家私企集团旗下的子公司,负责经营这个小贩中心。
以非营利模式经营小贩中心的三大宗旨
令人不解的是,这家公司是以非营利的模式经营这个小贩中心,根据了解,所谓非营利模式或者社会企业模式的小贩中心,是当局鉴于物价上涨的压力,要给普罗市民保留一个容易负担的餐饮场所,同时也为低收入或不幸者提供就业机会,第三个目的则是为有意进入餐饮业的个人提供一个低成本的入行平台。
这三大宗旨在大家看来都非常合理也很理想,确实是考虑到中下层消费者和小贩从业者的利益。根据这些原则,寻找合适的经营者,依此目标规划、设计和经营管理一个小贩中心,重点不在获利,这是有别于食阁或餐厅的经营。这一方面为比较缺乏管理知识的小贩群体提供集中而比较专业的日常营运支持,另一方面达到资源比较集中的效益。
因为托盘押金,小贩每个月要多付好几百元的额外成本。有摊贩指营业一年入不敷出,发动联署向环境局请愿,要求取消计划。(新明日报)经营公司背离非营利模式的初衷
然而激起小贩们不满的这次事件,却让人看到经营公司的手法,明显是背离了社会企业或者非营利模式的初衷。
根据媒体披露,这次小贩们不满以致联署要求废除的爆点,是裕廊西小贩中心经营者要求小贩为每个托盘两角钱的押金买单,这个奖励顾客归还托盘的“两角钱”不是经营者掏腰包,而是要小贩买单。换句话说,小贩卖得越多,要支付给经营者的“奖励金”越多,每个月因此要多付好几百元的额外成本。此外,除了每个月2140元的摊位租金,小贩们的成本还包括1100元的“收拾与洗碗盘费”、250元“服务费”、300元自动收银系统租金等,加起来一个月要4000元左右,问题是那个小贩中心人流越来越不旺,小贩们因此忍无可忍。
根据美食家司徒国辉的披露,所谓社会企业经营的小贩中心,很多都有类似对小贩施加的条款。许多甚至让人觉得匪夷所思,包括零钱找换的服务费,检查小贩食物品质及烹饪的费用,不开档的罚款等等,不一而足。
是帮助小贩还是压榨小贩?
这些现象让人怀疑,打着社会企业或者非营利的名义经营小贩中心的业者,真正意图是帮助小贩还是压榨小贩?如上面的案例,经营者为什么不是通过教育或规劝消费者主动归还托盘,也不是设法聘请足够人手收拾托盘(和碗盘等),而是以“奖励”的名义,慷他人之慨,让小贩掏出两角钱为托盘买单?这个做法从上下左右前后任何角度去看,都没有社会企业的样子,也跟非营利丝毫沾不上边。
作为消费者,在事情曝光后当然要问:“奖励”的两角钱为何不干脆是小贩减价给我,而是付给打着社企名义的经营者?我拿了两角钱的“奖励”,等于为小贩的辛劳和汗水再吐一口水。这样的社会关系是正常的吗?在社会企业的帽子下,真相使我们非但不能感念小贩的辛劳,还要为自己感到愧疚。经营者所设计的收费制度,背后的考虑有多少社会企业的善意,令人好奇啊。
回想过去,小贩对自己摊位的一切事务一脚踢,只要交摊位租金就好,其他收入就靠自己的劳力、勤奋和手艺,有人赚多有人赚少。然而现在改了名目的小贩中心--包括一些没有改名目的--经营者或管理者收了不菲的管理费,却放任简单的清洁卫生打扫这类事情都没有做好,还要巧立名目收取费用。
小贩一般上教育程度不高,习惯上也是各顾各的作业,有集团背景的企业要伸手到这个行业,应该看清楚社会企业或非营利的原始意义。虽然规定小贩摊位都要提供低价食物选择是政府的美意,但作为民众,不会乐意看到小贩遭到另一种形式的剥削,尤其在地点不理想、人潮不足的情况下,小贩还要辛苦吃风。
小贩中心人潮如织,本地许多食客习惯在小贩中心用餐。(联合早报)李总理宣布我们要为小贩文化申请文化遗产。很多新加坡人也为小贩文化感到骄傲,尤其是它的亲民、平价和美味(这点正在快速流失)。如果某些经营者带着不正确的心态进入这行业,以为小贩普遍无知,妄想从简单的管理程序中赚取快钱,最终受害的必然是整个小贩行业:辛苦的摊贩对环境失望,带着技艺离去;年轻人计算之后觉得无法入行;消费者吃不到好味道、好传承。那时候,低价的规定也只能换来填饱肚子的千篇一律口味,这,是我们要的小贩文化吗?
几个经营者的规定,就足以戕害一种社会传承,以食为天的民啊,岂能保持沉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