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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转售组屋条例放宽 两个月逾500买家受惠

公积金新购屋条例生效后约两个半月里,有超过500个转售组屋买家因此得以使用更多公积金购买组屋。

有意住靠近母亲的杨伟明(48岁,货仓管理员)在今年5月公积金新购屋条例放宽后不久,购买了循环路一间三房式组屋。

这个转售单位仅剩下48年屋契,原本他只能动用部分公积金存额买房,也须付约两三万元现金;随着条例放宽,他可以全额使用公积金,无须贷款或掏出现金。

公积金新购屋条例生效后约两个半月里,有超过500个转售组屋买家因此得以使用更多公积金购买组屋,进而减少贷款或所须支付的现金;在条例放宽之前,他们能用来买房的公积金额因组屋屋契少于60年而受到限制。

今年5月10日起,国人能用来购屋的公积金存款额不再按剩余屋契计算,而取决于剩余屋契能否让最年轻屋主居住到95岁。

只要剩余屋契足以让所有买家住到95岁,便可动用公积金支付100%的估价顶限(Valuation Limit),建屋发展局的贷款额也可达至估价顶限的90%。

根据原有条例,使用公积金购屋时,只有当剩余屋契不少于60年,买家才可动用公积金普通户头存款至估价顶限。所谓估价顶限是指住宅成交价或估价,视何者为低。

建屋局答复《联合早报》询问时透露,截至7月31日,该局总共收到5307个转售组屋申请,当中有4840个或91%所购买的组屋剩余屋契可让年纪最轻的其中一个买家住到95岁,因此他们买房时可动用公积金至估价顶限,也可向建屋局申请最高90%的房贷。

新条例让屋主全额用公积金买房

在这4840个申请者中,有545个(11.3%)的转售组屋剩余屋契少过60年,原本不允许动用更多公积金买房。

余下的467个转售组屋申请者则因所购买的组屋,剩余屋契不足以让最年轻买家住到95岁,能动用的公积金额受限在估价顶限的一定比率(pro-rated),可借的房贷也较少。

在约一年前看中后港一个三房式转售组屋的杨伟明,因为国家发展部长黄循财当时透露,政府正探讨修订动用公积金买房的条例,而决定暂时按兵不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