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新政府在新隆高铁计划上一天不正式阐明立场,新加坡将别无选择,只能“继续按照双边协定履行职责,有关费用也将继续增加”。马来西亚如果终止新隆高铁协定,“将是最不幸的结局”。但如果拖延着一直不表态,又会造成不必要的开支浪费。
新加坡基础建设统筹部长兼交通部长许文远今天在国会复会答复议员的询问时,首次公布了我国自2016年12月签署了新隆高铁双边协定后,截至今年5月底在此项目上的单方面投入,已高达2亿5000万新元。
许文远说:
“这是已经花费的实际费用,是我们纳税人的钱。即使高铁项目不能继续进行,我们虽可从部分支出中取回一些钱,但已经投入了一笔可观的钱,如果项目不进行,将是完全白花的钱。(高铁)双边协定规定会给予赔偿。”
2亿5000万元花在哪里?
许多网民看到各大媒体所刊登的这笔金额后,还没来得及消化内容,就立即高呼“花钱如流水啊”,纷纷质问这2亿5000万新元都花在哪儿。
别急,许部长今天去开会可是做好万全准备的。他解释说,这2亿5000万都花在:
购置建造新隆高铁所需的土地。在陆路交通管理局旗下成立一个名为“SG HSR Pte Ltd”(新加坡高铁私人有限公司)的私人企业,聘用超过100名专家,来建设、拥有、筹集资金和管理高铁在新加坡境内的基建设施。招标费用。新加坡高铁公司至今已完成五次招标,并且让竞标者也参与剩余的主要合同招标工作。每个月的日常人力成本、营运开支以及合同费用等。 新隆高铁路线(联合早报)这还不止,部长也透露,到了今年底,高铁项目的每个月投入估算如下:
6月:超过600万新元7月:超过600万新元8月至12月:约4000万新元
预计总支出额:超过5200万新元。
换句话说,如果到了今年年底马国依然“举棋不定”,新加坡在新隆高铁上的投入将突破3亿新元。
网民:为何不立即“止血”?
这个算数题很多网民都会算,自然要问:为何新加坡明知道马国政府喜欢“翻印度煎饼”,却不立即“止血”,还要任由钱继续花出去?
位于新加坡裕廊东的新隆高铁终站构想图。(许文远面簿)别急别急,部长指出,在新隆高铁项目上,新马两国在2016年底签署的双边协定在国际上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虽然马国首相和部长们就终止高铁项目曾公开发表谈话,但马国始终没有正式向新加坡政府传达最终立场。在那之前,新加坡不能随意终止项目的进行。
许文远也逐条列出马国首相和部长们5月至今在公开场合上的谈话。
5月28日
马来西亚新任首相马哈迪在接受英国《金融时报》访问时说,新隆高铁计划将被丢弃(dropped),而且这是一个最终决定(final decision),但需要时间来落实。当时,马哈迪还说,“它(新隆高铁)一点益处都没有。我们必须为此花一大笔钱,却不会从这项行动中赚取任何一分钱。”他还说,马来西亚可能需要为此支付将近5亿元的“罚金“,但他不清楚是什么币值。
6月1日
马哈迪重申,终止新隆高铁项目是希望联盟政府做出的决定,因为“从一开始,我们竞选时就提到这个课题,我们不会与党所做出的决定背道而驰。”
6月3日
柔佛州务大臣奥斯曼沙比安告诉马来西亚媒体,终止新隆高铁而“短期损失5亿马币”,远比继续该项目所必须“承担超过1000亿马币的债务”来得划算。(5亿马币约为1亿6788万新元)。
6月11日
马哈迪在东京接受《日经亚洲评论》(Nikkei Asian Review)访问时说,新隆高铁计划只是推迟落实。马国交通部长陆兆福和财政部长林冠英过后也在不同场合发话表示,将与马国经济事务部长阿兹敏阿里尽快出访新加坡商讨新隆高铁计划。
新加坡6月1日则通过外交途径,要求马国政府明确表明立场,但至今仍未正式收到任何答复。
马国经济事务部长阿兹敏阿里6月6日倒是给许文远打了电话,提议两国官员碰面会谈。许文远欢迎此建议,并要求阿兹敏阿里将会议议程发给他,对方承诺会发函,但我国至今仍未收到阿兹敏阿里的书面回复。
马社交媒体:新加坡不要“欺负”马国
与此同时,马国媒体则纷纷报道说,其实可以改造马来西亚铁道公司的双轨道系统,让火车以每小时200公里的时速运行,这样就能在130分钟内从新加坡抵达吉隆坡。有了这个替代方案,马国就“没有必要再重新与新加坡谈判”。马国社交媒体也刊登了不少提议新加坡遵循“道德义务”,不要“欺负”马来西亚的文章,并呼吁取消新隆高铁计划的“罚金”。
对此,许文远澄清说,新隆高铁是马来西亚政府在2013年主动向新加坡提议的。该计划的成功,关键在于让高铁以每小时300公里(最高时速350公里)的速度行驶,将新加坡至吉隆坡的穿行时间减至90分钟,这绝对比汽车和铁路来得省时,也足以争夺部分航空市场(飞行时间目前约为50分钟),对两国互惠互利。如果出行时间超出90分钟,项目的益处就不大。
新隆高铁最高时速将达每小时350公里,只需90分钟就能从新加坡抵达吉隆坡。(互联网)新加坡是在看到益处后,接受了马来西亚的提议,决定兴建新隆高铁。两国花了3年时间反复推敲协定内容,最终在2016年底签署了双边协定,所涉及的权利与回报都是平等的。协定签署后,新加坡至今已为此投入2亿5000万新元。如果马国单方面终止协定,就必须做出相应赔偿,这点在协定中清楚写明。
许文远一再强调,赔偿金并不等于罚金。他说:
“让一个国家的纳税人来承担另一个国家行为所带来的损失,这绝对不公平。”
新加坡政府有义务向全新加坡人民交代花费在新隆高铁上的可观公共款项去了哪里。如果马国决定终止协定,就必须支付赔偿金,天经地义。
马来西亚一天不正式表态,这个赔偿金的金额就会越滚越大。
中国、日本、欧洲等国的竞标单位也蒙受损失
除了新加坡所蒙受的损失,参与竞标的中国、日本、欧洲和其他对此项目感兴趣的金融机构,也一直为此计划的投标工作花了不少钱。现在他们正处于进退两难的局面。在听到马国领导人公开放话后,他们紧急向新加坡查询,但我国在马国政府正式表态前也无法给予他们明确指示。
许文远郑重地说:“我们正在等待马来西亚的澄清,这么一来,作为负责任的招标伙伴,我们才能够给感兴趣的投标单位一个明确答复。” 简言之:马来西亚若能早一天澄清立场,就能少付一些赔偿金,利大于弊。
新柔地铁课题也悬而未决
在新柔地铁项目上,虽然马国交通部长陆兆福在5月30日告诉《亚洲新闻台》,“该项目将继续进行”,并告诉《新明日报》,他希望项目能加快步伐落实,但却加了一个附带条件:马国将重新研究项目的费用等。同样的,新加坡至今仍未收到马国的正式回复。许文远说,我国政府希望能尽早落实新柔地铁项目,因为它能够每小时单向运载1万名乘客穿行于新加坡与柔佛州。
新加坡首次在新马双边课题上阐明立场
在今天的国会上,新加坡政府也在近期出现的三大新马双边课题上,首次阐明新加坡的立场。
新加坡外交部长维文在回答议员们的问题时,首先阐明了新马关系中,新加坡一贯采用的外交政策三大基本原则为:
一、维护国际法,遵照国际协定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二、遵循国际法来解决纠纷;三、维护我国的国际声誉,是一个可信、可靠而且行为一致的合作伙伴。这对新加坡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尤为重要。
将这个三个原则应用在近期的三大新马双边课题上,就能看出我国的立场由始至终都是一致的。
双边课题一:一马公司(1MDB)
维文说,新加坡自2015年起就连续彻查一马公司在新加坡所犯下的相关罪行。我国在一年半内与马来西亚交涉30多次,提供相关资料给马国当局,也是全球唯一一个将涉及一马案件的银行、机构与个人施加罚款或监禁的国家。新加坡这么做并不是出于政治考量,而是因为我们必须维护我国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廉洁、透明与信任度。
双边课题二:新隆高铁
这个课题的核心是:按照国际法签署的协定必须受到遵循与执行。维文分享说,马国财政部长林冠英日前针对马国与另一个国家的商家机构签署的协定作出了令人鼓舞的发言。林冠英说:“我想我们应该看一看协定。我们必须遵循协定。”维文说,从这点可以看出,林部长也清楚知道合同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同样的,新隆高铁在2016年由新马两国政府本着友好精神,在反复磋商与谈判后签订,对双方皆有利,当时协定中也清楚写明终止协定的处理方式。如果马国选择毁约,就必须遵循国际协定的精神,做出相应赔偿。
双边课题三:新马水供价格
维文指出,新马在1962年签署并受国际法保护的水供协定并不是普通的协定,它也同时被附加在新马于1965年签订的分家协定中,而且分家协定是在联合国备案的。
要重新商讨水供协定即意味着要重新商讨分家协定,这在根源上危及我国作为主权独立国家的存在。
维文强调,水价课题的关键,“不是我们付多少钱,而是水价的调整是基于什么基础来决定?”在这个课题上,马来西亚和新加坡都不能单方面修改协定的条件。
维文说,马来西亚曾在1987年有一个机会修改水供价格,马国早前也承认当年是他们自己不愿意修改水供价格,因为当时他们在协定下受惠。
2002年,当时的首相马哈迪自己曾说,马来西亚在1987年没有要求调整水价,是因为任何调整将会影响马来西亚向新加坡回购经处理的净水的价格。若马来西亚在1986年1987年期间决定行使调整水价的权利,新加坡接下来在柔佛河与周边蓄水区很可能就会做出不同的投资决定。
在商就得言商。签署了协定就必须遵循,不然就按国际法来解决。就这么简单。
这片反反复复翻转的印度煎饼,飞过来又飞过去,现在又飞回马国。马国是否会在压力下作出正式答复?还是又会将煎饼再次翻转后丢过来?红蚂蚁赌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