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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回家路被挡 男子开车撞警

交警在公寓大门前办案,男子不满回家的路被挡,对警员比手势,右手在太阳穴打圈,还用车撞警员小腿三次。

刘思康(译音,56岁)面对一项对警员动粗的罪名,他不认罪,经由审讯后被判罪成,案展6月30日裁定刑罚。

庭上揭露,被告住在文礼一带的公寓。他当天晚上开车回家,约在晚上7时50分抵达公寓外的马路,见到一辆黑色轿车挡住大门前的通道。

被告刘思康,被判罪成。(海峡时报)

当时,受害警曹在盘问黑色轿车的司机。被告进不了公寓,因此鸣笛表示不满,警曹示意被告从右边超车。

但是,被告却举起右手在太阳穴比出打圈的手势,警曹见到手势后走向被告,要被告停车。

警曹站在被告驾驶座的车门旁,问他是不是有事,然后要被告倒退车子后下车。被告不肯,反而关上车窗,继续向前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