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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疑室友偷走50元 男子捅伤对方判监打鞭

发现藏在饼干罐内的50元零钱不翼而飞,男子怀疑室友偷走他的钱,气得到对方工作的咖啡店对质,二话不说就拿两个酒瓶猛砸室友的头部,并拿碎裂的酒瓶多次捅向对方腹部、肩膀和大腿,导致对方多处伤口深至肌肉层,须动手术和缝针。

来自马来西亚的被告蔡振宝(26岁),昨天(5月5日)承认一项持武器重伤他人的控状后,被判坐牢30个月和打鞭五下。

35岁受害者案发时是被告的室友,在盛港一带的咖啡店当厨师。

根据案情,被告去年5月29日晚上9时,发现自己藏在饼干罐内、总值50元的零钱不翼而飞,他怀疑受害者偷走这笔钱。

被告发简讯到多个有受害者在内的群组,指自己的钱不见了,还暗指是受害者所为。受害者看到简讯后,立即视讯被告否认偷走他的钱。

不过,被告不相信对方,他随后到咖啡店找受害者对质。他先指示对方跟着自己,把对方带到咖啡店后方的厕所附近,他沿途还拿了两个酒瓶当武器。

待受害者走近时,被告二话不说就拿酒瓶砸向对方的头部,两个酒瓶当场应声碎裂。

突然被袭击的受害者出于自卫抓着被告的脖子,被告当即气得拿着碎裂的酒瓶多次捅向对方的腹部、肩膀、手臂和大腿。

两人随后同时跌倒,受害者倒地不起后,被告却不顾他,独自起身离开。

受害者事后被送院急救,被诊断出腹部、肩膀、手臂和大腿多处被捅伤,甚至有几处伤口深至肌肉层,最深达七公分,须动手术和缝针,前后拿了28天病假。

控方斥责被告恶意袭击受害者,意图造成对方重伤,所幸受害者没有留下永久性的伤势,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控方也说,被告公然在咖啡店打人的举动,将引起公众的不安,加上他干案后不顾受害者倒卧在地就独自走开,因此罪责相当重。

律师代为求情时则指,被告没有案底,他是一时冲动才干案,如今懊悔不已。受害者事后已原谅被告,两人目前仍然是朋友。(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