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五年,使用刀械的抢劫、纠众闹事、重伤和谋杀案每年平均约150起。约36%发生在住宅区,3%在学府,其余案例出现的地点包括其他公共和商业场所。
内政部兼永续发展与环境部政务部长陈国明在国会答复议员有关近期发生的持刀案,以及应对措施时透露这点。他指出,在紧急情况,警方一般可以在接到报案的15分钟内抵达现场,并在必要时使用武力,保护民众与自身的安全。
根据目前的军火与爆炸物法令(Arms and Explosives Act,简称AEA),内政部管制的六种武器包括:剑、长矛(spear)、矛头(spearhead)、匕首(dagger)、刺刀(bayonet),以及一些具有危险性的弓箭。已在国会三读通过的枪支、爆炸物和武器管制法案将增加受管制的武器,这包括指节器(Knuckledusters)和弹刀(flick knives)。当局会更严格管制这类武器,包括对产品在电商平台的销售进行监管。法令今年较迟时生效,取代AEA。
陈国明指出,当局在监管措施上须根据情况调整,许多日用产品如刀具也可以用作伤人的武器,因此在执行时必须采取实际的做法,而不是过度监管。
我国法律也可以应付有犯案倾向的人,例如:有心理疾病的人可在心理健康(护理与治疗)法令下被拘留。当心理疾病患者被定罪后,若心理健康问题是导致个人犯案的因素,法庭也可强制他接受治疗。
内政部与协作机构也通过全国保家安民计划(SGSecure)向公众展开宣导工作,加强民众对应对紧急情况与防恐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