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大家分享一则新闻。
近日,新加坡本土一家秘书公司向四家公司提供公司秘书和挂名董事服务,收取与诈骗有关的刑事收益被判入狱六周。
新加坡警方在3月25日发布的一份声明中称,36岁的新加坡人柴某被判四项罪名成立,罪名是在履行四家新加坡注册公司的董事职责时未能做到合理勤勉。
由于柴某未能对公司进行任何监督,公司的银行账户在 2012 年 12 月至 2013 年 2 月期间收到了总计 558,404.67 美元(757,000 新元)的犯罪收益,这些犯罪收益与商业电子邮件损害骗局和网络爱情骗局有关,涉及多名本地和海外受害者。
警方称,2012年8月或9月左右,一个名叫“Florina”的人联系了柴某,聘请该公司的公司秘书和提名董事服务,为2012年6月至7月期间通过另一家公司服务提供商注册成立的四家公司提供公司秘书和代理董事服务。柴某同意,并于 2012 年 10 月 2 日被任命为四家公司的公司秘书和当地居民董事。
警方补充说,在被任命为四家公司的董事之前,柴某没有会见或联系过四家公司的任何外国董事和股东,而且他没有对股东和公司的商业活动进行任何背景调查。
此外,柴某也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核实“Florina”的身份,也没有核实她是否被授权代表外国董事。而且在担任这四家公司的董事期间,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对这些公司的活动进行任何监督。
相反,柴某应“Florina”的要求,通过快递将这四家公司的银行代币和银行文件发送到黎巴嫩的外国地址。警方补充说,这些外国董事或股东都没有居住在黎巴嫩,且柴某没有收到任何诈骗收益。
警方建议,个人不应同意被任命为一家自己几乎或完全不了解的公司的董事,如果董事不对公司的事务行使任何监督,公司可能会被用来协助非法活动,例如洗黑钱等。而且那些在履行董事职责时未能尽职尽责的人可被处以最高 5,000 美元的罚款或最长 12 个月的监禁。
这家新加坡本土秘书公司将会成为各大银行的黑名单,而且同时失去在银行开户的机会,甚至可能无法再进行开展相关的业务,这对于那些不做背景调查以及监督公司活动的秘书公司确实是很好的前车之鉴,同时也警示我们对客户做背景调查以及对客户公司活动后续监督的重要性,另外在新加坡公司注册和银行开户时会要求提供一些资料来进行筛选客户,看客户有没有进行违法的行为,希望大家可以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