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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偷鲍鱼送母亲 夫判监一周、妻下月判刑

一对夫妇为了送礼给母亲,从超市偷走6罐总值330新元(约990令吉)的鲍鱼,丈夫被判监禁一周,妻子则需接受评估,下月再判决。

《今日报》报导,两名被告65岁的恩维尔和59岁的妻子刘玉玲(译音)前日在法庭承认犯下盗窃罪。

男被告曾在石油和天然气工业工作20逾年,目前失业。他被判处一周监禁。

身为家庭主妇的女被告,基于患有心理疾病,则将接受强制性治疗令适用评估,并在下个月24日接受判决。

法庭文件显示,盗窃案发生在去年1月8日,傍晚7时20分左右,被告夫妇当时在位于新加坡植物园地铁站对面Cluny Court 的冷藏公司(Cold Storage)超市购物。

女被告看到商品架上摆着罐装鲍鱼,向男被告表示想送自己的母亲几罐鲍鱼。文件没有记录二人为何选择偷窃而不付钱的原因。

男被告从商品架上取下6罐天亮牌澳洲鲍鱼,每罐价格55新元(约165令吉),放入购物篮后,再将篮子递给女被告,然后走开。

女被告拿过篮子后,独自走到另一排商品架前,将罐装鲍鱼放进自己的袋子里,把篮子还给男被告后,一人先行离开超市。

男被告则将购物篮中其余的物品放回商品架上后才离开,并与女被告一同开车回家。

超市职员隔天发现有物品被盗。警方从监控画面确认犯案的二人,并将他们逮捕。

辩护律师彼得恳求法官轻判重犯盗窃的女被告。

他透露,新加坡心理卫生学院的评估报告显示,女被告自从姐姐在2018年过世后就患有抑郁症,一直无法走出悲痛。另外,她也患有盗窃癖且在接受治疗。

他说,考虑到失窃的物品已复得,女被告家中仍有83岁的母亲需要她看顾,并提到精神科医生认为照看母亲的责任有可能是造成女被告偷窃的心理原因。

盗窃鲍鱼的两名被告各自的最高刑罚为最长7年监禁和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