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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男子猥亵年幼的女儿,被判入狱三年零四个月

2009年,一名男子猥亵年仅五六岁的女儿,现被判入狱三年零四个月。

根据女儿称,2009年的某天,妈妈不在家,女儿正在客厅吃饭时,腰部只围着一条毛巾的父亲把她叫到卧室后,让自己坐在父亲的大腿上,父亲抓住了女儿手放在生殖器官上。然后,在女儿离开房间之前,父亲还触摸了女儿的下体,并让她不要将事情告诉别人。

大约一个月后,女儿终于忍不住将事情告诉给了母亲,母亲曾就这件事与父亲对质,后来父母离婚,父亲搬走了。

当时她们没有向警方报案,因为母亲说没有确凿的、具体的证据,所以没有意义。

2018年,女儿长大成为一名高中生后,观看了一段关于性犯罪的视频,意识到小时候她父亲的做法是错误的,18年1月11日,向警方报案。

经过审判,地区首席法官判定现年61岁的父亲两项性骚扰罪名成立,被判入狱三年零四个月。

女儿报案,父亲还为自己辩护,声称他的女儿是从他的腿上掉下来,在女儿摔倒在地之前抓住了她。

来源:straitstim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