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爆叔搞婚外情,带女友上酒店开房,却疑嫌弃房间而起了争执,不仅对女友猛踢掌掴,还拿起一旁的热水泼向她,今天将被控上庭。
警方昨早发文告指出,当局于今年4月11日下午1时15分接获通报,指一名51岁男子与一名女郎起争执后,用脚踢她,还掌掴她。
据《新明日报》记者探悉,两人是情侣关系,女友40来岁,来自中国,不过以什么身份入境新加坡有待确定。
男子涉嫌对女友脚踢摔巴掌。(示意图)
两人早前入住金沙酒店,但进入房间后,火爆叔疑不满女友预订的房间不合他意,两人因此大吵了起来。
期间,女友试图离开房间,却被男子阻挠,两人互相推搡,火爆叔被惹怒,脚踢对方,再打了女友一巴掌,导致她脸红肿。
女友也不甘示弱,和火爆叔拉扯了起来,甚至抓伤对方,然后火爆叔随手从旁边拿了一杯热水就往女友身上泼去。
女友胸口被烫伤后,两人才停止了吵闹,之后就离开了酒店。
男子涉嫌向女友泼滚水。(示意图)
女友相信伤势并无大碍,事后报警,火爆叔过后被逮捕。
根据警方文告,调查指火爆叔除了攻击女友外,还发电邮给对方的女儿,并在电邮内侮辱女友。不过,女友女儿是否在新加坡或在中国有待跟进一步的调查。
火爆叔被捕后,今天将在蓄意伤人、刻意骚扰,以及危险手段蓄意伤人的罪名下被控上法庭。
火爆叔的行为触犯抵触防止骚扰法令,罪成者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000元,或坐牢不超过6个月,或两者兼施。
使用危险手段蓄意伤人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7年、罚款、鞭刑或上述刑罚结合执行。
若蓄意伤人罪成,他也可面对最长3年监禁,或罚款5000元,或两者兼施。
《新明日报》记者昨早走访火爆叔住家,他的妻子前来应门,并表示现今不方便讲太多。
她透露,丈夫从事房地产,两人并未离婚,还育有孩子。
对于丈夫惹官司一事,她称,对方事情她不懂,都交由丈夫去解决,也直言不管他的事。
根据会计与企业管制局资料,火爆叔曾在2003年设立保健品公司,不过该公司于2005年结束营业。
另外,婚姻记录显示,火爆叔在1993年1月与一名许姓本地女子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