掉了钥匙开不了锁,驻署警长竟报假案,谎称脚车被偷,结果惹上官司,还被停了职。
《新明日报》报导,被告是50岁的黄志成(译音),案情揭露,今年5月26日早上11时半左右,被告骑脚车到榜鹅水滨坊买午餐,抵达后就将脚车锁在停放处,并把钥匙放进裤袋,岂料返回时,钥匙不翼而飞。他原路折返尝试找回钥匙无果,于是搭乘地铁回家,脚车留在原处。
当天下午,被告前往不同商场找寻能解锁的工具,但找不到售卖切割器的店铺,只好到水滨坊的保安处,希望能借到切割器,但保安以无法确定他就是脚车主而拒绝协助。
稍后,被告在聊天群组内提及此事,结果有友人开玩笑叫他报警,谎称早前被偷的脚车找到了,就能得到警员帮他开锁的“免费服务”。还有友人开玩笑提议,被告可以拍些脚车照片给调查官。不过,两名友人并未料到被告真的照做。
被告黄志成。(海峡时报)
傍晚时分,被告致电榜鹅邻里警察中心,谎称在水滨坊的脚车停放处找到被偷的脚车,需要警方协助。
随后,调查官和两名警员被派遣到停放处,被告在回答警员问题时还继续编造故事,其中一人追问脚车是否有任何特别的刻印或编号时,被告出示了脚车的旧照,警员随即展开调查。
警员带着被告到所谓脚车被偷的地方,要检查附近是否有电眼,他也拍了被告的照片,以便通过他的着装和电眼画面配对,进而确认脚车是否属于他。
浪费警力资源判罚3000元(约9000令吉)事情发展到这一步,被告意识到他的谎言将禁不起考验,只能和盘托出,坦承了真相。鉴于他的谎话,警力、各部门的人力都被动用,浪费了资源。
被告昨午认罪,控方指被告知法犯法,基于是初犯,要求罚款就好,法官最终判他罚款3000元(约9000令吉)。
警方受询时证实,被告从今年9月31日开始就被停职。
律师:被告行为就是蠢被告律师:被告的行为总结一个字就是“蠢”。
被告律师求情时坦承,被告的行为的确造成警力的浪费,但这并非精心策划的计谋,被告纯粹因为自己的愚蠢而犯案,但也因此需面对严重的结果,包括很有可能因此丢了工作。
律师认为,被告并未出于恶意或涉贪污而犯案,希望法官判他罚款2500元( 约7700令吉)。
法官下判时说,身为资深警员,被告明显未严于律己,虽然非罪不可赦,但仍滥用了公共资源,这已不是糊涂一说就可开脱。
警方:展开内部调查警方说,已针对被告展开内部行动。
警方受询时强调,警员应遵守法纪,展现最高水平的行为和诚信。当局对犯法的警员严厉处理,包括将他们控上法庭。
发言人说,被告报假案当天就被揭发提供假消息,警方随后也迅速对他展开调查。